价格欺诈!宜宾一药店被罚5万元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关注社会热点,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在巡查时,执法人员发现某药房,有15种商品正在搞促销活动,其中包含13种药品和2种保健食品。


价格欺诈!宜宾一药店被罚5万元


经过对该公司账目进行仔细梳理后,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将厂家定价作为原价,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从未有过交易记录的价格,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价格欺诈!宜宾一药店被罚5万元


该药房通过此种虚构原价的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其推销的药品及保健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立即就该药房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现该案件已经调查终结,翠屏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该药房的价格欺诈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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