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收購低價賣出 到底誰被當“豬”宰?

一場疫情的不期而至,物價也隨之上漲,就連豬肉價也一漲再漲,可偏偏這時候還有人低價賣豬,卻不料“賠本”背後有貓膩,這到底又是誰被當“豬”宰了呢?

2月15日,轄區一群眾鄭某匆匆忙忙來舒坪派出所報警稱:“警官,我幫老闆運的豬被騙了,不,是我被騙了,不,是我老闆被騙了……”這到底是豬被騙了還是鄭某被騙了還是鄭某的老闆被騙了呢?

經民警進一步詢問:2月11日上午,一個叫“張強”的人聯繫到鄭某的老闆周某,表示其想洽談協商收購一批生豬到自貢販賣。2月13日,老闆周某便委託鄭某從宜賓市筠連縣託運44頭生豬,以22.3元每斤的價格出售給“張強”,總計價值為22萬餘元。

到達自貢後,在“張強”的帶領下,鄭某先將生豬拉到仲權鎮某屠宰場,賣掉6頭生豬給夏某,當場收取了夏某38700元貨款。接著,“張強”又帶著鄭某來到舒坪鎮某屠宰場將剩餘的38頭豬全部卸在了屠宰場內的豬圈中,將其中的10頭生豬以21元每斤的價格出售給屠宰場內商家繆某,合計57835元,繆某暫未付貨款。

當老闆周某向“張強”索要全部貨款時,“張強”表示等明天待自己將剩餘28頭豬全部賣掉後一次性結清全部貨款。

2月14日早上,“張強”便將剩下的28頭豬以15.5元每斤的價格賣給毛某,毛某向“張強”指定的銀行卡轉賬支付了86490元。但當老闆周某再次聯繫“張強”時,“張強”已了無音訊,隨即委託鄭某來到派出所報案。

民警瞭解了整個案件情況後,發現“張強”屬於高價收購,低價賤賣,不合常理。隨即上報了分局刑偵大隊,警方及時聯繫銀行凍結了毛某轉給“張強”提供的銀行賬戶內的86490元貨款,並告知繆某暫不支付“張強”貨款,同時做好榮邊鎮養殖戶工作,請求暫時代養剩餘的28頭豬,待案件辦結時補償相應的養殖費用。

通過一系列的止付措施,警方及時挽回了老闆周某大部分損失,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受害人及第三方購買人的權益。

隨後,經過警方一系列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並非名為“張強”,其真實姓名為王某某,其非法佔有貨款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併為累犯。案發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便將手機關閉,藏匿於榮縣某出租屋內。

3月2日上午11時許,自流井警方在榮縣某汽車修理廠將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四川新聞網自貢;作者:李世洪;農產品期貨網轉載本文僅為傳播更多信息為目的,並不表示本網認可文中作者觀點。若轉載文章作者有認為本網有不妥之處,請致電本網010-51289506聯繫,本網將立即與您磋商並解決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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