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老庄学说解读《荒原狼》:孤独与流浪,都是为了坚持人生的理想

《荒原狼》是瑞士籍作家赫尔曼·黑塞在1927年完成的长篇小说,出版后广受欢迎,先后被翻译成近20种文字,被誉为是

德国的《尤利西斯》

赫尔曼生于德国,后来加入瑞士籍,文学天赋超乎常人,作为诗人,获得过象征德国诗歌最高成就的歌德奖。作为小说家,他凭借《荒原狼》,194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认为是德国文学“浪漫派的最后一位骑士”。

用老庄学说解读《荒原狼》:孤独与流浪,都是为了坚持人生的理想

194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荒原狼》

提到狼,上世纪90年代曾经流行一首歌,歌词大意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在无垠的旷野上,却遭遇了凄厉的北风和漫天黄沙,为了“传说中美丽的草原”,只好咬牙仰天长啸。

那个时候听这首歌,直接感受是新鲜和狂野,现在再回首重温,平添了字里行间中的孤独和难以言说的丝丝痛楚。《荒原狼》中的主人公哈里·哈勒尔,自称是“一只迷了路来到我们城里,来到家畜群里的荒原狼”,也是陌生和孤独。

人生无常,岁月无声,孤独看似司空见惯,却又常常难解如谜,正如唐代诗人柳宗元的《江雪》,如果只是字面意义上的雪中独钓,虽不能说是肤浅,但至少理解不了“千万孤独”的凄美境界。《荒原狼》中的孤独同样如此,现在就通过老庄学说进行解读,感受哈里·哈勒尔为了坚守人生的信仰,所遭受的孤独,流浪漂泊和人生悲剧。

1、“鼓盆而歌”与局外人:哈勒尔孤独的表象

在《庄子·至乐》中,庄子的妻子死后,他不是痛哭流涕,而是敲着盆子,唱着歌。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现在,有多少人能理解?恐怕会被认为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是大逆不道,会被辱骂怒斥。在当时也不一定能被理解,所以他只对同样是哲学家的惠子解释。

这个故事被后人理解为庄子对生死的通达和豁然,其实是庄子一直信奉的“道”,在生活中的体现。像庄子这样的人,即便是现在,多数情况下都会被认为是精神有问题,不是一个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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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狼》的作者赫尔曼·黑塞

《荒原狼》中的哈里·哈勒尔也是这样一个人,他的行为举止,思维方式,生活习惯和周围的人们都不一样,结果被认为是这个世界的异类,是这个城市里的一个“局外人”。

首先是身份的陌生化。这是一种很自然的陌生,每个人到一个完全不熟悉的新环境,最初都是以陌生人的身份开始的,这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本能体现。哈勒尔是一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的陌生人,准确地说,他只是一个来姑母家租房的客人。

这个客人给“我”的第一印象就很糟糕,“我却觉得用这种话问候致意未免太滑稽了,因此有点讨厌他”,这是心理学上的“排他心理”生活中有些人在第一次和别人接触时,往往带有戒备心理,表现得有些冷漠。这种拒绝心态源自内心与别人交往的不安和恐惧。

结果就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陌生,不是外来者哈里·哈勒尔感到陌生,而是小说里的“我”感受到的,这种陌生也是通过“我”的视角表现出来的。所以才有了在阁楼上,“我”会更仔细地打量他,以至于“他走路的方式我一点也不喜欢”。

其次是外在形象的独特性。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眉宇间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眼神柔顺感人,内心有趣而且多愁善感。无所不知又不露锋芒,学识渊博又气质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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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的《局外人》也塑造了一个特立独行的人物形象

生活中,身边如果出现这样一个人,会是什么感觉?不但不会排斥,而且特别有魅力,非常容易吸引人们关注。但是在小说里,作者这里用一种看似贬斥,实则表扬的方式,明明是赞扬别人的可贵,却被人们视为一个不合群的另类,把当时人们顽固不化的诡异心态真实地刻画出来。

别人本来是优秀的,是出众的,结果却硬生生被怀疑,这是内心深处的不愿认可,其实也是一种故步自封的排他性。生活里这样的情况并不少少见,有的人确实优秀,却总有人看不惯,指指点点,有时还会故意诽谤,恶意排斥,把对方视为局外人。这种心态不管是嫉妒,还是另有目的,都是非常不可取的。

再次是思维和生活方式的不合群。哈勒尔没有具体工作,喜欢安静独处,喜欢读书和思考,经常要睡到中午才起床。把房间里装饰得面目全非,凌乱无比,而且生活毫无规律,经常足不出户,饮食简单敷衍了事。

这样一个人是不是又变得非常令人讨厌?其实不是,哈勒尔对人极为诚恳,礼貌而且充满了绅士风度。但是在“我”的眼里,却是“一只从另一个世界来的陌生、野蛮,却又非常胆小的生物”,如果这房子是“我”的,想必一定不会租给这样一个奇葩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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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狼》中哈勒尔的孤独源于别人的不理解和排斥

哈勒尔异于常人的,是自己思考问题时特别的思维方式,是特立独行的生活习惯,和随之而来显得与众不同的行为举止。

这明明是一个天才,可是残酷性在于: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天才都是极少数人,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按照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提出的观点:

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

对哈勒尔这个不可多得的天才人物来说,困难在于:他出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却不想融入这个群体,于是不可避免会被孤立,成为一个局外人。

庄子在楚王请他入仕为官的时候,他说:“吾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

”不愿像其他人那样为了功名利禄,委身求全,不愿意被世俗羁绊,即使浪迹天涯,也自在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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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的《江雪》营造了一个“千万孤独”的凄美境界

这样的庄子很难被理解,哈勒尔的处境也很糟糕,也面临着被孤立,被排斥,不被认可和接受,是一种“鹤立鸡群”的孤独。

遥想庄子和哈勒尔,如果能穿越时空,在旅途偶遇的话,或许会产生“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孤独感慨。

2、“逍遥”与流浪:哈勒尔的孤独,是对人生意义的探寻和坚守

在《逍遥游》里,鲲原本是一条“不知几千里”的大鱼,也始终只是北海里的一条鱼。不甘心就化而为鹏,翅膀能激起三千里的巨浪,随风能飞上九万里的高空。李白的诗句“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就取材于这个典故。

庄子借助无穷大的鲲鹏,遨游天地之间,表达“逍遥”的自由。而不是借助人力,是因为他认为人“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就是说人从生下来,就要不可避免地面临死亡。庄子借此来说明,生命的有限性对他追求的无限性自由是一种限制,而世间的各种忧愁烦恼对人生更是一种羁绊。

哈勒尔的思想在当时那个陌生的城市里,也是不被理解和接受的。为了坚持自己,坚守自己的信仰,选择了一条无拘无束的流浪之路,成为一个流浪汉,他的箱子上“

贴满了许多国家、包括远隔重洋的许多国家的不同旅馆和运输公司的标签”。他来到“我”姑母家,既不是起点也不是终点,这里只是他在这个时间路过的一个地方。他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愿意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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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此心安之处是吾乡”的豁达心态自古难得

苏轼被贬岭南,却心态豁达,说“此心安处是吾乡”。哈勒尔这只荒原狼,却找不到让自己心安的地方,故乡不是,他乡也不是,只好居无定所,一直都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流浪状态,让他成为这个世界的陌生人。

古时候那些知识渊博的人们通常被称为先哲或圣人,是人们推崇的对象。时代变迁,在那个“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年代,哈勒尔才华出众,却为天地所不容。这是一个悖论,却真实存在,为此哈勒尔也曾自我反省:

我知道的太多了,我这样痛苦,对我来说,最难忍、最刺人的痛苦和屈辱就在这里,因为我如此清晰地看到我自己的处境,如此清楚地意识到我的处境。

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人们忙于享受繁华和安逸,很少有人仰望星空,思考活着的意义或存在的价值。相对于物质享受,精神文化的获得和内心的反省,更加难得和不易。

于是那些具有超前意识和思想的人们,如哈里·哈勒尔,就被还处在旧时代的人们扼杀在新文化的黎明到来之前。生活在黎明前的黑暗里,哈勒尔除非放弃自我,否则一生注定是悲剧一场。

庄子在现实世界里,找不到能够和自己共同体会“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人生知己。内心蕴藏的无限大的自由,只好通过鲲鹏来实现。哈勒尔无论在哪里,都不被理解和容纳,天下之大竟没有他的无容身之处,只好通过流浪来坚守内心的思想信仰。每到一个地方,都是陌生的,也都是暂时的。这种频繁的陌生,对一个匆匆过客而言,都是孤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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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孤独

庄子和哈勒尔在各自的内心世界里,都是独一无二,超凡脱俗的存在,在外在世界里,又都承受着不被理解的孤独。

这种对人生信仰的坚持,导致的孤独和流浪,就像坚持“日心说”的哥白尼一样,不但是伟大的,而且会超越时间,哪怕在当时只是乌托邦式的美好。

3、“道法自然”与乡愁:哈勒尔的出路,回到人类故乡,回归自然的尝试

老子在《道德经》里提出“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指自然万物昼夜交替,四季变化等客观规律。在哲学上,自然是指自然万物的存在,这种存在是不受制于人的,是自然而然的。

后来庄子发展了这种观点,形成了“天人合一”的观念,人融入自然,和自然合二为一,因为人本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老子提出的道法自然和庄子的天人合一,探究的都是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回归自然是人类生存的至高境界。

当人类对存在的价值产生疑问,开始迷茫的时候,怎样自救?道家提出要回归自然,《荒原狼》中则是找回乡愁,其实是殊途同归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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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思想追求回归自然

乡愁,顾名思义是对故土的眷恋和思念,初唐诗人宋之问的“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盛唐诗人王维的“每逢佳节倍思亲”,都是这种浓厚乡愁的表露。

乡愁成了漂泊无根的游子们内心的精神寄托,是随时可以归去的心灵港湾。回家,回到故乡成为每个人内心无法磨灭的温暖情结。

这对于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来说,无疑是非常残酷的,而对于精神上的流浪者而言,故乡更是遥不可及的地方。在小说里,哈勒尔的出路是以乡愁作为引导,这里的乡愁和故乡都不是实质上的具象事物,不是故土情感,也不是莫扎特等艺术世界,更不是放弃自我,在现实中沉沦迷失自己。

所以哈勒尔这样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不可能和沉迷灯红酒绿的赫尔米娜走到一起。他最后杀死赫尔米娜,是注定的悲剧。用瑞典作家彼得·魏斯的话说,就是某一个崭新思想,或者某一个具有新思想的人,“想成为一个革命者,却在古老的标准砝码下变成了残废”。

人,生而孤独,大多数人都是孤零零地来到这个世界,多年以后,又孤零零地离开。生活的最初来源,正是孕育生命的大地和自然。这里的“乡愁”是一种文化,是一种永不放弃追求人生价值和生活意义的文化。热爱生活,哪怕是孤独地生活,也要追求生命的价值,只是生不逢时,只能为自己的悲剧埋单。

用老庄学说解读《荒原狼》:孤独与流浪,都是为了坚持人生的理想

人生如沧海一粟,必然要追求生命的价值

总结:

赫尔曼·黑塞的作品,多关注人内心的精神世界,试图通过创作,找到理想的精神境界,然后尽可能成为一个完美的人。《荒原狼》中的哈里·哈勒尔是赫尔曼追求理想思想境界的代言人,他才华出众,思想超前,却与生活环境格格不入,孤独和流浪,成为他坚持人生理想的必经之路。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生活中有一些人,为了人生的理想,背负着各种压力孤独前行。这种困难中不服输,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正闪烁着生命的可贵光芒。困境中坚持梦想,更能彰显生命的力量。

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渔民桑迪亚哥说过,“人生来就不是被打败的”。即便是放眼望去,茫茫人海,暂时找不到可以同行的人,只要选择了正确的人生目标和方向,就问心无愧,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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