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不应该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

捕鱼者33


应该追究申聪养父母法律责任。

原因以下几点:

1-人贩子铤而走险,入室抢劫孩子,图什么?当然是金钱。我不相信,费劲抢来的孩子会白白送给申聪养父母。这里面会有利害相关的。

还是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偷来的孩子,抢来的孩子,如果没有买家,人贩子无利可图,谁还会干这种风险很大的违法事?

2-从新闻报道上得知,申聪主观强烈要求和亲生父母在一起。可以猜测,“养子”的身份使他在新的家庭并不快乐,幸福。养父母的“养恩”,本身是建立在非法领养的基础之上。这一点不该是考虑减轻量刑的因素。

3-网络时代,申聪父亲寻子多年,其养父母不可能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母苦苦寻找,当年那个被生生抢走的孩子,就在他们家。他们为什么不主动联系一下呢?说来说去还是私心太重。

总之,适当惩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身居井隅


申聪找到了,而且强烈要求与亲生父母共同生活,通过昨天与申聪的父亲申良军处了解到:申聪很健康,有礼貌,而且很爱运动。证明在养父母处生活的还是比较好的,这都是我们欣慰的一面!

但是应不应该追究申聪养父母的责任呢?我认为一下几点很重要:

一是申聪的养父母有没有直接参与到贩卖孩子的案件中,如果参与了,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申聪的养父母收养申聪的方式,如果明知道是被拐卖的孩子,仍然收养,也触犯了法律,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被人贩子蒙骗为“被遗弃的小孩”收养而支付一定的辛苦费,这样是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大家认为呢?


全球命运共同体


我们都无权替申家做任何决定。但是,有俩个前提,都必须明确:

首先,不是申家没有看好孩子,而是明目张胆入室抢劫。还对申母造成了伤害。

第二,他们养父母不是收养的这个孩子,而是“买”来的。

所以,我感觉,任何人,说的,看在养育十五年的恩情上,怎么怎么样。

我只是,想说,这种决定权,还是在申家。如果孩子决定不起诉养父母,那就不起诉。如果孩子感觉不幸福,想起诉,还是应该的。

也许,以后会对买孩子的家庭造成警示!


Longsuixinyuan


关于“应不应该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这个问题,我认为:正常情况下是应该追责的,但是,如何追责?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看孩子的“去留”问题是怎么处理的。

1、正常情况下必须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好理解。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没有买孩子的下家,就没有拐卖孩子的上家,而且,法律也明确,拐卖儿童,买卖双方都是违法的。

2、但是,若问如何追责?恐怕要考虑孩子的“去”“留”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因为,试想一下,假如孩子不回家来,而是继续留在养父母家,这官司怎么打?还打得下去吗?而如果孩子回归家庭了,处理这些问题的主动权都在亲生父母这边,如何追责或许也可以“看心情了”。

所以,如果问“应不应该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我认为是:应该!

但如问“如何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我认为是:看情况并看申家人的心情!


村云村语


一种行为。当它和国家法律、社会道德、个人感情等揉在一起的时候,往往不是那么容易处理的。该不该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即是如此。我个人认为:首先应当从法律判断,但是不能不顾及现实,最后才是道德谴责。

从法律角度,不是该不该问题,而是能不能问题

任何刑事案件能否定罪处罚,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拐卖儿童或者收买拐卖的儿童,都是属于犯罪行为,无疑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判断是否应当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时,首先需要核实其养父母有无收买申聪的行为,其次需要核实证据是否充分。

目前来看,警方公布的消息称收买申聪的事情系申聪养父的父亲所为,然而申聪养父的父亲已去世多年。不论从事实还是证据方面来看,由于时过境迁,收买申聪的操刀手,到底是申聪养父母还是申聪养父母的父亲估计很难查实,也即追究申聪养父母的刑事责任可能困难重重。何况可能还涉嫌追诉时效问题。

或许我们都认为申聪养父母与收买申聪的事情脱不了干系。又如何?法律不是万能的,也不能枉法裁判。但是,希望公安机关对于此案详查,对这个案子,够不够犯罪是一回事,怎么追究则是另外一回事。

从现实角度,不能不顾及现实,需要妥善的处理

申军良的孩子已找回,但摆在他面前的麻烦或许还不少。

申聪被拐时不到一岁,现在所有人突然告诉他:“你的父母并不是你亲生父母,我们已经找到你的亲生父母,你回到他们身边吧!”。

事情是那么简单的吗?

人,都是感性的动物。申聪从呀呀学语到翩翩少年,都在他养父母家度过。或许他养父母也是把他当成亲生孩子看待,无私付出父爱母爱。现在突然让他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前面这段“亲情”岂能简单割舍?对养父母是爱是恨?我们无从得知,也无权替他选择。

对申聪来说,一边是从小养育自己的养父母,一边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手心手背都是肉。若法律最终惩罚申聪明养父母,我无法体会申聪是什么样的心情。在面临亲情断层的时候,申聪是敏感、脆弱的。为保护孩子,如何对待他养父母,不能不在乎申聪的选择。

在另一方面,我们同样也不能忽视申聪父母的选择。面对采访,申军良说:

有可能看着孩子过得很好,为了孩子,我会坐下来好好跟他们说。如果孩子过得并不好,可能我感觉,我原谅不了买孩子的家庭。

申军良自己也说,他对于未来,既兴奋又担忧。

他忧心的是如何和孩子相处、如何让孩子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平缓过度、如何让孩子“回家”。申军良的出发点就是一切为了孩子,如何对待申聪养父母,不能忽视申聪父母选择。

对于申军良如何从新建立这份亲情,我想,没有什么良药,唯有付出亲情、爱心和时间,同时,在乎申聪的想法。

从道德角度,不管能不能追究,当给予良心谴责

拐卖儿童泯灭良心,收买拐卖儿童同样可恨。哪怕是个小猫小狗,我们也不能随意据为己有,何况是别人的孩子!这是别人身上掉下来的肉,是被人的心肝宝贝!这种行为会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痛苦,且这种痛苦是持续存在的,甚至可能造成受害者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就拿申聪父母失子的经历来看,这份痛苦不是常人能够承受的。这15年来,为了寻找孩子,申军良走遍了大半个中国,都在痛苦、无望、贫穷中度过。他说:

“我内心的绝望没人能够真正体会。父母为我,为了生存,为了我们这个家庭,我父亲现在70多岁了,从来没有享过一天清福。”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在梅姨案中的另外一个受害家庭,父亲找了孩子两年多,无法维持生计,受不了精神上的刺激,在找孩子回程的火车上心灰意冷,跳车身亡,孩子的母亲后来也改嫁了。最后这个孩子被找到了,却没了家人。何其可悲!

有网友说:

“拐卖儿童,是当今世界最残忍和灭绝人性的罪行,没有之一。”

这个网友表达了他对拐卖儿童的痛恨,虽有些夸张,但拐卖和收买拐卖儿童确实是最能让人痛彻心扉的一种犯罪行为。

申聪养父母与收买申聪的事情,要说没有一点关系,怎么都难以让人相信。不管能不能追究他们刑事责任,当给予良心谴责!同时,可以追究民事责任,这也是树立社会正确价值导向必然要求。不能让坏人得不到一点的处罚!

综上,对于怎么追究申聪养父母刑事责任问题,首先要从法律角度判断,但不能不顾及现实,最后不管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道德谴责完全可以。不过,我们的想法不能代替法律,也不能代替申军良夫妇的选择。以上只是个人观点。

结语:拐卖儿童,本身是一个悲剧,但是找到被拐儿童后,也有很多后遗症。总的来说,一旦发生拐卖儿童事件,怎么都是一杯悲剧。对失去孩子的父母,这是一个悲剧;对失去父母的孩子,也是一个悲剧;找到后“离家”再“回家”,何尝不是一个悲剧?所有的悲剧都来源于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这些人真该天诛地灭!但愿所有的父母和孩子都能实现“我养你到大,你陪我到老”的愿望,愿天下无“拐”。


刑事言者


我不敢想象,如果是我的孩子丢了,我会怎么样!这个父亲实在是太辛苦了,找了那么多年,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找到了,其实我的想法就是还是应该感恩养父母养育一场。毕竟,如果没有他们,小孩子万一沦落到不好的地方,那这辈子申军良大哥就不要想见孩子了。如果存在虐童那就另当别论


加油鸭的日常


如果申聪真的生活的好的话,我相信他的亲生父母一定会顾及孩子不去起诉,可问题是申聪被买家买走以后成为了农村留守儿童,上面一个姐姐后来又有一个弟弟,可以想到他的生活如何,申聪父母寻找他的15年日夜煎熬,就在广州不断地找,光上新闻就好多次了,我就不相信那个买家会不知道,即便不知道在找,也应该对孩子好一点吧。现在她们把责任推到了孩子爷爷身上,已故的人没办法去问去追究,可她们就没有责任吗,不是自己的孩子难道不应该问清楚来路吗?自己也有孩子应该也能体会失去孩子的痛苦吧,必须追究她们责任


哗啦圈卡哇伊叽叽叽


法律规定,拐卖人口的卖与买,都违法,申聪的养父母不是直接买办人,买办人是申聪养父的父亲,已过世,法律无法追究。但申聪的养父母知情不报也应追究。但念其他们养育申聪十五年份上,法律会做出公正的裁决。

申聪父亲只所以状告其养父母,只是想为寻子十五年痛苦的经历划上句号。但必须考虑申聪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是后话。


休息时的断想


你支持申军良起诉申聪的养父母么?

我支持!!!!

有一个大V的言论很典型的代表了“不支持起诉养父母”的立场与观点。那我就这种言论谈谈我的看法w

某大V的观点大意是说申军良起诉申聪的养父母,对养父母没有感恩的心,他孩子被拐也是有原因的。

并且他认为孩子被拐是因为父母没有看好,再者应该感谢养父母收留了孩子,否则会被人贩子伤害,所以养父母是他们的恩人。

按下怒气先不骂人,我们理智的看看这种言论到底多危险错的多离谱。

第一个问题,申聪是怎么失踪的,亲生父母有没有责任?

15年前申聪一岁的时候,事先踩点谋划已久的人贩子冲进他家里将其母亲绑起来抢走孩子。因为孩子被抢15年来其母精神不好,其父负债累累也未曾放弃寻找。

这是父母没有看好的责任么?不谴责私闯民宅入室绑架抢孩子的罪犯,却怪父母没有看好孩子?

一问大V,你家进强盗抢你钱财伤你性命,是否你自己承担责任,与罪犯无关?

第二个问题,收买被盗孩子的养父母是不是恩人?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简单来说,收买儿童是违法行为,最好的结果是从轻处罚。意味着也是要惩罚的。

所以,大V的思想很危险,他把违法行为看成是恩情。

这是法律层面的,我们从情感上再来看看,什么是恩情?救人于危难之间这叫恩情。养父母不是救申家于水火之中,是促进申家惨剧的重要因素。

没有买家就没有卖家,如果申聪没有被抢他一家人不会负债累累,他妈妈不会有精神病,他们一家不会骨肉分离。

二问大V,你家被害支离破碎,你是否感恩害你的始作俑者?

第三,令买卖孩子双发到案,这是不是蛇蝎心肠?

回答了前两个问题以后,第三个问题已经没有必要回答了。违法必究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否则要法律做什么?拿什么保障老百姓的利益?

说申家蛇蝎心肠之前,先看看人贩子都做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害了多少无辜家庭,有多少人因他们痛苦一生。

三问大V,私闯你家抢你钱财伤你性命的不法之徒,你是否会帮他隐藏罪行免于法律责任?

脑子是个好东西,良心也是一个好东西。如果都没有,就不要慷他人之慨,板子没打到自己身上永远不会疼。



果妹子妈咪


申聪的养父母,买了他,就是参与了儿童的买卖,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正是因为有了买的市场,才使一些人贩子铤而走险,采用各种手段拐卖、抢劫、绑架儿童。

即使在养父母家养的很好,也不是他们逃避法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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