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遠東第一富人”,妻子繼承鉅額財產,去世後還欠銀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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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的舊上海,由於受到實業救國思想的影響,產生了大批的實業家,他們大多積累了鉅額財富。其中有一個富豪,卻並不是中國人,他就是猶太裔人哈同,他被人稱為“遠東第一富人”,更是當時上海的房地產大亨。

雖然哈同後來成為舊上海有名的富商,但是他的童年卻過得異常艱難。1851年,哈同出生在巴格達。在他幼年時,家裡非常貧窮,他只能靠撿破爛,撿一些煤塊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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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年,哈同獨自一個人來到香港闖蕩,途中他歷經艱難和生死考驗。第二年哈同來到了上海,當時他在沙遜洋行謀了一個差事。此時的哈同還不滿24歲,他來到上海時,身上懷揣了6塊銀元,但他卻不知道,日後他將成為上海有名的商人。

猶太人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他們身上那種愛冒險的精神彷彿與生俱來。在哈同身上同樣也不例外,一開始哈同在沙遜洋行的第一份工作是門衛兼清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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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沙遜洋行的老闆也是猶太人,哈同此時就把老闆作為自己人生的榜樣,並立志自己的人生目標是超過沙遜。後來哈同叱吒上海商場,也讓他超過了沙遜洋行的老闆。

有時候婚姻會是自己人生的一個跳板,哈同同樣也不例外。在哈同還沒有發跡之前,他認識了羅迦陵,當第一次見到羅迦陵時,他認為這個女的有旺夫運。

哈同於是立志要娶到這個中國女孩,後來才得知羅迦陵是中法混血兒,父親是法國僑民路易·羅詩。母親沈氏,原籍福州閩縣。然而羅迦陵出生後不久,父親就回到法國,在她六七歲時,母親又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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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羅迦陵被別人撫養長大,但是她極其聰明,機智多謀。為了生存,羅迦陵曾經做過外僑女傭,賣花女,閱歷也很豐富,在逆境中自強不息,學會說英語和法語。

或許羅迦陵真的有旺夫相,她和哈同在一起後,哈同迎來了事業的發展期。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當時中國軍隊在馮子材的率領之下,把法國打得節節敗退。這時上海各國列強就很擔心,一旦法國落敗,清朝就會騰出手來,收拾其他列強。

在這樣的時局之下,各國的外資商人紛紛逃離上海。這時哈同也在收拾東西,準備逃到香港。但是羅迦陵卻認為這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就把所有首飾變賣,勸說哈同大量購買房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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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次哈同賭對了,中法戰爭結束後,哈同一躍成為最有錢的外商。沒多久,上海局勢穩定後,哈同則名利雙收,他購買的房產,也就是今天的南京東路一帶,後來逐漸發展為上海的商業金融中心,在數年間地價上漲千倍以上。

此時,哈同在上海的聲望超過老東家沙遜。雖然哈同很有錢,卻和羅迦陵沒有子嗣,哈同領養了11名外國孤兒為養子女。羅迦陵領養了9名中國孤兒為子女。中國兒女一律姓羅,外國兒女統姓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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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同沒有親生子女,生前財產自然就沒有人繼承了。但是猶太人有個習慣,就是生前會立好遺囑。1931年2月10日,哈同臨終前也立了一份遺囑,他規定如果哈同死後7天之內其妻羅迦陵不死,則羅迦陵將繼承全部遺產;如果7日之內羅迦陵去世,那麼遺產歸遺囑執行人管理,由遺囑執行人監護繼承人成年後,按遺囑規定將遺產分割給各繼承人。

我相信看到這份遺囑的人,都很奇怪,為什麼強調7日之內羅迦陵不死才能繼承遺產呢?難道羅氏也重病纏身、行將就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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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哈同信奉猶太教,根據猶太教的習俗,丈夫去世後妻子一般在7日內殉節而死,所以哈同在遺囑中特地註明。然而,當時羅迦陵還不滿70歲,身體健朗得很,毫無疑問羅迦陵繼承了鉅額遺產。

就在羅迦陵沾沾自喜的時候,對於羅迦陵來說,是一個不小的難題。當時哈同已經加入英國國籍,根據英國遺產稅規定,哈同留下的鉅額財產需繳納1700萬元的遺產稅。

羅迦陵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就拿了當時上海16處房產作為抵押,貸款1800萬人作為納稅金。這筆貸款年息6.5釐,約定期限為10年,但直到羅迦陵去世也沒有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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