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撒母耳記》(第五課)


走進《撒母耳記》(第五課)

走進《撒母耳記》(第五課)

走進《撒母耳記》第一章

4一個最美的奉獻(1:21-28)

(1)不因信仰而忽略盡人的本份(21-23)

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撒上1:21

他們全家每年都按例上示羅去獻祭,這是這個家庭蒙福的秘決,敬拜上帝不是願來就來,願走就走。他們這次不僅僅是去敬拜,而且是去還所許的願。許了願要還,這是一個人最起碼的信用。許願不還不如不許。一些弟兄姊妹在難處面前,什麼都可以許,什麼話都敢說,一旦事情解決了,早把在神前說的話忘得一乾二淨了。

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撒上1:22

“哈拿卻沒有上去”,母親哈拿不但把撒母耳看作一個孩子,也把他看作獻給神的禮物。所以,從他的孩提時代起,她就為神而訓練他。她以關愛和祈禱供給他肉身的需要,自幼就把他的思想引向耶和華神。為了更完美地完成自己作為母親的使命,她這次沒有上示羅去,直等到孩子斷了奶。

以色列人的母親對孩子有著非常深遠的影響,也帶出了許多足以影響世界的巨人——搖動搖籃的手,也能搖動世界。馬克思,愛因斯坦,弗洛伊德,海涅,卓別林,畢加索,門德爾松,柏格森,胡塞爾,大衛·李嘉圖,盧森堡,基辛格,斯皮爾博格,量子力學開創者波爾和波恩,原子物理學開拓者費米,控制歐洲金融命脈的羅斯柴爾德家族,華爾街的超級富豪摩根,第一個億萬鉅富洛克菲勒,曾經超過比爾蓋茨的股神巴菲特,鋼鐵大王卡耐基……不論為流亡者,為奴隸,像摩西的母親約基別那樣,作為母親,她的光陰都是十分寶貴的。哈拿意識到這一點,就著手為今生和永恆而工作。她有責任、有使命把神的形像印刻在孩子的心靈上。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也是如此。

神曾不止一次使用祂的使女來鼓舞那貪愛世俗、灰心喪志之百姓的信心。他們不知道神要用世上軟弱的器皿,使智慧人相形見拙。此時此刻,讓我們思考約基別的忠於職守,哈拿生育撒母耳時的清晰目光和馬利亞回答天使信息時的嚴肅責任感:

“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1:38)。

回過頭來,我們再看這次獻年祭,哈拿沒有像往常一樣去示羅,因為她生了小撒母耳,需要在家乳養孩子,等到孩子斷了奶,然後帶他去朝見耶和華神。這就是不因侍奉而忽略為人當盡的本分。

今天有些基督徒,沒有正確的理解基督信仰,做弟兄的忽略了丈夫或父親的責任,做姊妹的忽略了盡妻子或母親的責任。如果夫妻都如此,豈不叫兒女失去了應得的、正當的照顧和養育?哈拿明白神的心意,深知孩子是神所賜的產業,養育孩子也是為了神,是聖事而非俗事。哈拿沒有忽略做母親當盡的本分,這也叫化“俗事”為聖工。一個基督徒已經被神分別為聖,教養兒女也是聖工,並非俗事。基督徒所有的工作,都是聖工。對基督徒來說,聖工和俗事不能絕然分開。哈拿沒有忘記自己活在地上,乃是為了侍奉神,哈拿的態度是為姊妹、為母親的榜樣。我們不要以為哈拿到聖殿去就是屬靈,在家乳養孩子就是俗事(雖然她沒有上會幕去,相信她以家庭為聖地而敬拜神)。屬靈的服侍,不是看你做了什麼,而是看你為誰而做。你若是為主而做,雖然從外表看,是很平常的小事,但在主面前,都有屬靈的價值。這也是教導為母親的若能為主教養好自己的兒女,明白她在兒女身上所費的心血,所發的愛心,所受的勞苦,都是為了主,心裡便覺得甘甜無比。人若能教養幾個榮耀神的兒女,也等於為主做大事,做聖工了。

也許有人問,以利加拿的家庭,為什麼一年才去一次聖殿呢?為什麼不一週去一次呢?這是當時猶太教的習慣,與今天基督教有很大不同,我們要知道當時的歷史文化背景,才能更好的明白經文所表述的內容。當時的聖所很少,而且路途很遠,沒有現在的交通工具,旅程既緩慢且耗費人力,平民百姓不可能每週都到聖所去。但今天的基督徒完全不受制於時間、地點的限制,所以,必須每個禮拜天參加主日崇拜:“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10:25)。

她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祂的話。” ——撒上1:23

“於是婦人在家裡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中東一帶地方的嬰兒斷奶期要到三歲或更大,不像我們中國人,一週歲左右就斷了奶。“願耶和華應驗祂的話”七十士譯本與死海古卷都作“願耶和華堅定你的話”、“願耶和華使你照你的話行。”

這節經文同時讓我們看到以利加拿對妻子的尊重。

威爾斯比牧師對此評價說:“很明顯,哈拿將她所許的願告訴了以利加拿。因她知道,丈夫若不同意,猶太律法允許丈夫可以廢掉妻子所許的願(參民30:)。以利加拿同意了她的決定,讓她和這孩子留在家裡。其他人則踏上了每年去示羅的旅程。我們禁不住要欽佩以利加拿的所言所行,因為這是他心愛的哈拿所生的長子。而且父親和兒子要在餘下的光陰中終生分離。按照猶太律法的規定,必須用祭物把長子贖出來(參出13:11-13)。而以利加拿卻把兒子當作活祭獻給了耶和華。作為一個利未人和拿細耳人,作為一位先知和士師,撒母耳將要忠心侍奉耶和華和以色列百姓,要在猶太曆史中開創一個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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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奉獻撒母耳(24-28)

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面,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撒上1:24

哈拿受神的託付,乳養孩子的責任一完畢,立刻就帶著孩子上示羅去敬拜神,她沒有因她在為人母這一方面盡該盡的本分,而忽略對神的侍奉。我們相信,她在盡人本分的時候,她的心更是不斷地親近神,她的心更是以神為自己的滿足,她並沒有讓孩子佔據了神在她心中的地位,這一切完全由這句話可以證明:“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就把孩子帶上示羅”這一舉動,可與亞伯拉罕獻以撒相媲美。可以想像,一個母親,天天用奶餵養她所愛的孩子,她一定是越過越有盼頭,越看越覺得孩子可愛。尤其剛斷奶的孩子,現在要離開母親,到示羅去過孤單的生活,做母親的心如何?這是相當不容易的一件事,說著容易做著難。不僅母子親情難捨,而且因為哈拿不會不知道,以利兩個做祭司的兒子,無惡不作,臭名昭著,惡名遠揚。把年幼的兒子送去那裡,誰能保證孩子不學壞?但哈拿是一個有遠見、有異像的母親。在她看來,她不是把孩子交給了年邁昏庸的老以利,而是交給了神。

“我將這孩子歸於耶和華,使他終身歸於耶和華”(1:28)。我們相信,雖然孩子不在她身邊,但她獻上更多的是禱告,因她相信神必用祂的大能力托住從神求來的兒子,負完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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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比牧師對此有這樣一段論述:“考慮到以利低迷的屬靈生命和他兩個兒子的惡行,以利加拿和哈拿要把不諳世事的兒子留在他們的手下,需要很大的信心,但是耶和華與撒母耳同在,保守他遠離周遭的汙穢,正如神在埃及保守了約瑟,同樣要在示羅保守撒母耳,並且,也能在現今這邪惡的世界裡保守我們的子孫,審判臨到了以利和他的家庭,然而,神卻預備了撒母耳,叫他引導以色列民族,使他們進入成長的下一個階段。”

可以說,哈拿愛主的心勝過了愛她自己和孩子(太10:37)。哈拿奉獻撒母耳這件事,激勵了無數父母將他們的孩子奉獻給神。孩童奉獻與其他奉獻一樣,必須“捐得樂意”才能蒙神喜悅。若單單模仿別人奉獻的方式,而沒有遵循神給我們奉獻的原則,便是虛有其表,徒然獻祭,亞拿尼亞雖模仿別人的奉獻,心懷不軌,終致招來咒詛(參徒5:)

弟兄姊妹,今天我們需要的,正是像哈拿這樣敬虔的母親,有這樣勤於禱告的母親,才可以孕育出希望,給神的家——教會,帶來複興。

說到奉獻,我要多講一點,因為有許多基督徒對奉獻並不明白。基督徒要不要奉獻?無論是身體、時間還是金錢?究竟怎樣奉獻?

首先,我們來看身體的奉獻。每個基督徒是上帝的兒女,是屬於上帝的人。所以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身體的奉獻,我就不多解釋了。

其次,是時間的獻上。在我們教會,我常常教導弟兄姊妹,把一天24小時分成三份,8個小時工作,養家餬口;8個小時休息加鍛鍊,讓自己的身體棒棒的;8個小時讀經、禱告、聚會親近主,服侍上帝,為上帝所用。如果你這樣堅持下去,一定能過一個健康的人生。時間的奉獻我也不多講了。

今天我的著重點,就是講講金錢的奉獻。在這裡,我要先講一個小故事。

一位部落酋長在森林中散步,突然看到離他不遠處有一隻兇猛的老虎正朝著他的方向走來。酋長頓時心裡打顫,因為自知已經年老,而手裡又沒有武器,旁邊又沒有人幫助,意料必定凶多吉少。但他仍然要鼓起勇氣去對抗這頭猛虎。那隻老虎似乎看到獵物,發瘋似的撲過來,酋長心知不妙。正在千鈞一髮之際,突然槍聲一響,那頭淩空飛撲的猛虎中槍倒地,在痛苦嘶叫聲中死去。原來是一位在這部落中傳教的西方宣教士經過那裡,見到這情景而拔槍救了酋長。

過了幾天後的一個清晨,宣教士被很嘈雜的聲音吵醒,於是他就近到窗前向外觀看,見到很多部落中的土著人趕著他們的牲口走來。宣教士不明究竟,走出屋子想看一下是怎麼回事?突然在人群中走出一個人,原來是那位酋長。他走到宣教士面前跪下,說:“主人,你既然救了我的性命,我的一切都是你的,連我的生命也是你的。我將一切財產、僕婢帶來,全送給你。我自己甘願做你的奴僕。” 聽了這個故事,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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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正如這個酋長,面臨著極大的危險,將死將亡。神從罪惡的深淵中將我們救拔出來,耶穌基督捨命在十架上將我們買贖回來。誠如保羅所說:“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6:20上)我們有否將一切全交在主手中呢?今天,神只要求我們將一部分奉獻給祂,我們有沒有甘心樂意?事實上,我們竟不願意。雖然我們口裡稱耶穌為主,但我們是否以祂為我們生命的主宰呢?我們往往只知求福,求恩典,但一說到金錢奉獻就有很多借口。

難怪一位印度教徒遊覽北美以後,對基督教有以下的評語:“基督教是眾宗教中最便宜的一個。我們印度教徒及其他宗教的教徒,會將自己大部份的錢財及收入,捐獻給所信奉的宗教。但美國的基督徒消耗在娛樂、運動上的金錢比捐獻給耶穌的更多;他們捐給教會的奉獻還比不上買汽油所用的錢!基督教真是最便宜的了。”

我們今天中國教會的信徒比美國的基督徒的奉獻差得更遠,更吝嗇。我聽一些美籍華人基督徒講,美國基督徒是非常慷慨的,且樂意奉獻的,但相比其他宗教的信徒還有一些差距,我們中國基督徒差得就更遠了。我到四川九寨溝的路上,參觀了一些藏傳佛教信徒的家,他們給寺廟裡的捐獻超乎我們的想象。

神並沒有要求我們將所有的奉獻給祂,而只要求我們將十分之一奉獻給祂,但我們竟不願意。使徒保羅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上帝能將各樣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林後9:6-8)。瑪拉基先知說: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基督徒當照著聖經的教導,遵守十分之一奉獻的真理。其實,嚴格來說,什一不是奉獻,而是當納的(參瑪3:10)。以色列百姓在當納的什一之外,還會奉獻其他財物給窮人及供給聖殿之用。新約信徒同樣為了表明自己所有的都是神所賜的,也當獻上十分之一給神,在這基礎上,如果信徒看到教會還有其他需要而願意繼續奉獻,才可以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奉獻。

為福音在中國廣傳,獻出自己一生的內地會宣教士戴德生牧師曾經說,“假如我有千鎊英金,中國可以全數支取;假如我有千條性命,決不留下一條不給中國。”這是他的奉獻。是給中國嗎?不,是給基督。錢財的奉獻,全人的奉獻,都在他的肺腑之言中可見,又在他的一生中實現踐行出來。他為什麼這樣做?因為他愛基督。對於一個愛主的人,無論獻上多少,他總覺得還不夠,還不足以回報主對我們的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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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是一個抽像、空洞的概念,也不是一個停留在人心中的感覺。我們對主的愛一定會在我們為他的捨棄、犧牲與奉獻上表現出來。如果我們承認自己在錢財的奉獻上不夠,有軟弱,那麼就應當悔改,更要在主面前祈求說:主啊,賜給我一顆愛你的心,賜給我捨得奉獻的心、願意奉獻的心。

遵守什一奉獻,對教會和信徒個人都是極大的祝福。對教會而言,如果全體會眾都遵守什一奉獻,教會就不會有缺乏,神的僕人也會得到充分供應,各項事工也會更容易開展,教會的復興也就更有後盾力量。對於信徒個人,如果遵守什一奉獻,《聖經》的應許必然臨到:

“神必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但要注意,信徒不能將這當做一種“生意”,好像我在神身上投資一分,就可以獲得十分的回報。我們不可試探神,免得遭受“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的可怕結局(徒8:20)。

願我們能夠全面學習關於“奉獻”的真理,糾正我們以往錯誤的觀念,並且樂意遵守聖經的教導,好使我們的奉獻成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使徒保羅說:“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饋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腓4:18)。對於什一奉獻,我們對神不要斤斤計較,若斤斤計較,神也不喜悅,奉獻乃是甘心樂意。奉獻是加法,不是減法;奉獻是蒙福,不是損失;奉獻是越奉獻越多,而不是越奉獻越少。

四十年來,什一奉獻我都持守。我不認為做了傳道人,就免除了什一奉獻的義務。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谷,又如滿酒榨的酒。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又如酒榨的酒。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勞。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至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民18:25-32

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撒上1:25

雖然撒母耳是從神祈求而得到的,而且一生下來就奉獻給神。不過撒母耳仍然是一個罪人。所以,當哈拿帶他到聖殿時,同時牽了一頭公牛作為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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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撒上1:26

以利加拿和哈拿把兒子獻給耶和華的時候,哈拿提醒以利,自己就是三年前曾經祈求要一個兒子的那位婦人。這位老人還記得當時的情景嗎?還能想起他對這位憂傷的婦人說的話並下的判斷是多麼地不公平嗎?即使真記得,《聖經》也沒有記載。但是,以利收下了這孩子,孩子就成了在帳幕前侍立的耶和華的僕人,並受教於耶和華的律法。同樣,當我們的禱告得蒙神的應允時,我們也應該與他人分享神的恩典,神的愛,尤其是那些曾與我們一起祈禱的人。

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撒上1:27-28

從哈拿的話裡,我們也可以看見,什麼是最蒙神悅納的奉獻,“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於耶和華”。真的奉獻,乃是將神所賜的轉過來歸給神,主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路20:25)。

這樣的奉獻才是蒙神喜悅的奉獻,才能使主的心得滿足。可惜,我們常常搶奪本來屬乎主的,這是何等大的虧欠!歷代以來,也有一些人,常把不是神所賜的歸給神,這不但不蒙神悅納,反而是得罪了神,該隱、拿答、亞比戶等等,就是這一類人的警戒和教訓。

“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誰有真實的奉獻,誰就有真實的敬拜,奉獻的結果也必定帶來靈裡真實的侍奉。哈拿未獻孩子之前,以情感來說,實在捨不得這孩子,然而當她奉獻之後,因天上的喜樂充滿了她,她就覺得這是極其蒙恩、有福的一件事。因而她就在那裡敬拜耶和華。我再說,哪裡有祭壇,哪裡就有敬拜,哪裡就有祝福的降下。哈拿不但有信心的祈禱,有信心的接受,更有信心的奉獻。奉獻了兒子以後不是愁眉苦臉,乃是充滿了喜樂,開口讚美!

【思考問題】

1、“生育”在神的創造計劃中,具有什麼意義?見創1:26-28。神使一些人不能生育,原因何在?你認為這是神的咒詛嗎?聖經另記載幾位母親多年不育,後來終獲神賜予男孩,孩子長大後且成為出色領袖。試從下列經文找出這些人的名字:創21:1-7; 30:22; 士13:2-5,24;路1:13。

2、哈拿如何處理她因家庭不和及自己不育所帶來的困苦?見15-16節。參詩62:8。她的做法可否成為你的借鑑?

3、哈拿禱告的態度是怎樣的?你禱告時,真深信禱告的能力嗎?為什麼?

4、哈拿如何處理自己所許的願?摩西律法中,在這方面有何教導(申23:21-23)?你曾向神許了願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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