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进监狱的强奸犯,只为强奸“暗恋对象”:是喜欢,还是欲望

01前言

对于很多罪犯来说,出狱后

由于社会的容忍度和自身的改造不到位

仍然从事之前的“事业”

再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比如盗窃的,判刑出狱后无所事事

最后又走上了犯罪道路

今天要说的不是因盗窃再度进监狱

而是因为“情”

为情所困两度入狱

究竟他将面临着什么样的审判


两进监狱的强奸犯,只为强奸“暗恋对象”:是喜欢,还是欲望


02都是“痴情”惹的祸,冲动的后果

某男子喜欢某女,但被发了好人卡

无奈气不过,自己的付出必须要有回报

于是冲动之下就将喜欢的对象给强奸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可判三到十年

等到罪犯出狱第一时间找到当初的“暗恋”对象

再一次将其强奸,构成了累犯

这一次究竟面临多少年刑罚?

03累犯的成立条件和后果

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的

犯罪的时候已经满18周岁

前罪执行刑罚完到再犯罪间隔在5年之内

对于强奸肯定是故意,男子已满18周岁

出狱就奔现“暗恋”对象再度强奸

肯定不超过五年,就一天好吗

对待累犯《刑法》规定

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

04是真感情还是真欲望

毫无疑问,肯定是占有欲惹的祸

还有不仅仅是冲动的锅

除了无知之外,还可悲可恨

简直不配谈感情

唯有好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重新做人才能好好谈感情

05结束语

爱情不是犯罪的借口

感情不能成为别人的负担

一切利用感情的借口实施犯罪的

都会接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

两度入狱一辈子就没了

​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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