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我商量辞退赔偿金的问题,我不同意。公司把我所有公司账号停用,不给我派工。请问一下这算违法辞退吗

llsj1990


你就好好想想公司为啥要辞退你?是自己能力不够?还是人缘人脉人品不好?还是公司运营出现问题需要裁员?公司辞退你还主动找你商量辞退金的事,那我觉得公司还是蛮仁义的,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的企业,想要辞退你的员工你会怎么做呢?现在都是自由用工的,只要你有能力到哪里都好活呀,何必纠结这些,有这些精力,我还不如好好再找份工作!塞庸失马焉知祸福!


隔壁邻居物语


这是公司在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还没有达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度。

公司虽然停掉了你所有的账号,停掉了你的工作,按照你描述的情形来看,现在还是协商阶段。

只不过具体负责跟你协商的人,他可能是在采用一种心理的战术,是想让你着急起来,最后妥协接受他的价格。

建议你可以继续跟公司协商。

在很多公司里面,解除劳动关系一般都是采用n+1的方案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谓n+1的方案,就是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半年以下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另外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所以说要加多一个月的工资。

估计跟你协商的负责人要你按n方案来收取经济补偿金,他的理由是提前一个月跟你协商了。

你不用担心,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他们要按最高的方案来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不过那就不叫经济补偿金了,那应该叫经济赔偿金,那是2n+1方案了。

跟你协商的人,可能他心里比你更着急,你真的不用着急。

就慢慢的跟他谈讨价还价,争取到最大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如果强行赶你走,那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你就去申请劳动仲裁,按 2n+1的方案拿经济赔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问题能够帮到你。

杨辉讲师,分享20多年职场经验正能量,若对你有帮助,敬请点赞及关注,谢谢!



杨辉讲师


按照现在的司法实践案例,这个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以下条件下有权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很明显,现在企业方的行为导致了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以下详细说明),劳动者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也明确了按照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依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有N个月的补偿。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

到底什么算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在现存的法律及相应司法解释中,其实并没有关于劳动条件的明确解释,但是从过往可以查询到的司法诉讼案例中,国家各地司法机构对于劳动条件的认定并不完全一致,总结下来,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 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各类条件,可以视为劳动条件;

  • 狭义的劳动条件主要是指劳动工具、劳动环境等;没有这些基本的工具及设备环境,劳动者无法从事劳动;

  • 广义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所需必要的设备、工资待遇在内的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劳动者提供劳动义务;

就过往法院判决的案例,结合司法立法的本意,子佳发现在认定是否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司法机构主要会关注两个方面:

  • 企业是否造成了事实上劳动者无法提供必要的劳动;

比方说,做IT的不给提供电脑,工厂的工人不给提供劳动安全设备,干销售的不让其接触市场和客户,在家呆着;

诸如此类明显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义务的行为,有违反未提供劳动条件的嫌疑;

  • 企业是否是恶意、在主观意愿上故意造成了既成事实

比如说,做司机的,公司结果连车都不给开,很明显属于不合理,但是如果是因为企业经营不善或者发生重大调整,车辆全部都卖了,很明显不适用于企业未提供劳动条件,而更多应用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辞退。当然此时也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结合题目的情况,明显企业属于恶意行为,劳动者可以收集并保留相应证据,“先礼后兵“,做好主动维权的准备

此类情况下,如果已经无法和企业友好协商,那么一定要有意识地收集企业恶意不提供必要劳动条件的证据。

因为各企业及岗位的工作性质及背景不同,子佳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证据收集:

  • 公司相关账号无法登陆的截图、视频材料;
  • 公司拒绝为你开通工作账号的相关微信、邮件、或电话录音;
  • 书面向公司要求指派合理工作遭到拒绝的相关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与上级管理者的对话录音等;
  • 同岗位人员及工种的必备工作条件证据;可以拍摄视频、邀请证人、公司相应的工作流程、制度、规范等可以证明相关信息的材料。

当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就可以书面告知公司自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以及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合理诉求,并要求企业一定时间内给出合理的书面解释。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方只有两种选择:

  1. 选择死扛到底或者拒不认账,就是不提供工作账号,也不派工,相当于帮劳动者做了决定,大大提升了仲裁胜诉的可能性;

  2. 避免产生主观恶意的倾向,会选择恢复你的工作账号,正常派工,再在平时工作中“找茬”,伺机开除你。

结语

如果企业稍微懂点法,就不至于陷自己于如此不利的法律境地,毕竟职场中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不良企业打法律的“擦边球”,“赶走”劳动者的招数实在是数不胜数。


所以,虽然子佳在上面告诉了劳动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还是会建议“先礼后兵”,懂得法律作为谈判的筹码,与企业协商达到自己的目的,把官司诉讼作为应对不良企业的最后一步棋。

身在职场,劳动者诸多不易,以劳动合同法为武器,增强个人能力与话语权,与不良企业的“斗争”,可以先谈判再革命,一切动作围绕以最快速度、最高性价比达成维护个人利益为先。


我是子佳看职场 ,大型集团HR总经理,聚焦求职面试、加薪晋级、人际关系、劳资纠纷,关注我,我们一起职场前行

子佳看职场


N+1赔偿就可以了,除非你是已经在此公司已经服务10年以上了。那就麻烦一点。如果不是,参照本位劳动法赔偿就可以。但是如果涉及到你违法给你的雇主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是受你服务的公司指使,需要提供证据,那就找指使你的。),那就两说,具体以你实际情况为例。


希望在每一天


走到这一步,你与公司基本上已经处于半对立面了,如果公司提供的经济补偿金按法律足额计算的话,还是好聚好散吧!行业说大也大,说小也说,闹得太僵,把自己名声弄坏了会影响再就业,或者寻找更好的工作,现在很多名企都会对录用者进行背景调查的。再者,在公司内部,账号等这些都是公司的财产,是有权决定如何支配的,工作任务也是。所以,建议还是好聚好散吧……


HR卢子


公司这个做法肯定违法的!如何解决呢?

我觉得先要了解公司给你的赔付是不是正常合理的?这个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如果是合理的赔偿,我建议拿了钱抓紧找下一份工作,重新开始,毕竟时间很珍贵。

如果咨询后不合理,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收集好证据,包括薪酬,各项福利制度,工资条以及劝退理由是否合理,有没有证据支撑,以及跟人资沟通的一些电话录音,都能成为你劳务纠纷的证据。

收集好之后第一时间求助当地劳动局调解,劳动局比律师事务所要快捷,管用。如果不行就只能走司法程序了,但这个会时间长,繁锁一点。要做好3-6个月的准备,但只要证据充足,合理,都会赢的!


越哥说职场vlog


用人单位用工,必须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确立双方权益后,才可使用。

劳动关系建立和权益确认后,双方的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在没取得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另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变更,更不能单方面违约或强制变更,否则涉嫌违法。

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因某种原因,出现经营不善或者其他什么因素,需要解除或辞退劳动者,也得事先征得劳动者的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后,拟写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

至于用人单位要辞退劳动者,跟劳动者本人商量辞退补偿金的问题,本人不同意,采取强制停止劳动者个人帐号,又不给劳动者派工,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已涉嫌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单方强制违约,是不作为之举措,应予纠正撤销,恢复劳动者的权益和自由。

不过本次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仍然要坚持单方观点,强制辞退劳动者,并采取过激行为,让其权益和自由受到侵害,如事实成立的话,那么劳动者可寻求法律途径,依法可向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要求申请行政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要求申请行政诉讼解决,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就提问题答,仅个人见解,可否供参考。


13037813


职场就是这样,要么主动跳槽,要么被动炒鱿鱼。请永远记住这一句话,公司不是家,没有永远的饭票。

大家平常坐火车出行,经常会看见背着大包小包行李的农民工。因为找的都是些短期工和临时工,他们不得不像蜜蜂一样经常变更自己的工作场所。工资往往是日结或是几天一结。一旦项目完工,就需要立马启程,奔仆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没有矫情,没有不舍…因为他们清楚,这只不过是工作中的一站,后面还有很多站要去。他们不想关心老板是谁,也不关心以后这个企业将怎么样。只关心挣多挣少…

虽然工厂/企业和员工签的大多是长期用工合同。但是工作性质其实和农民工一样——都是靠出卖劳动给老板以换取报酬,本质是你情我愿的买卖。大家去过菜市场,体会再深不过。想买的如果觉得好,可以出钱买走;觉得不好,则立马可以离开;觉得价太高还可以砍价。

公司和你商谈辞退赔偿金。至少说明公司比较正规,会考虑员工利益,希望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我觉得这时你应该冷静下来,思考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拿好你该得的,大步的迈出去,不要回头!


飞翔的世界


辞退金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违约金有规定,只要企业支付了违约金,你再闹腾也没办法,趁着企业还能给,早点离开,不然纠缠下去对双方都没好处。


方舟云成人高考咨询


既然辞退给你赔偿金,如果符合劳动法的赔偿金额就合法。知足吧能谈赔偿金就可以了,很仁义的公司了。大多公司都是以给你调岗,降薪,或者像你一样不派工,让你自动离职的。自动离职是没有赔偿的。你这种情况就算是在公司硬挺着也没有多大意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