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庭審”巧調解,便民高效化糾紛

3月10日,榕江縣法院經徵得當事人雙方同意,通過微信視頻“庭審”成功調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該案從立案受理到調解結案,僅用了6天時間。

3月4日,榕江縣法院受理原告蔣某某訴被告劉某、劉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過電話聯繫,二被告對所欠買賣款無異議,同意還款,但是需要原告寬限時間。辦案人員立即聯繫原告,表明被告意向,經過溝通協調,雙方基本達成一致意見。因二被告身在外地,又正值疫情防控期間,無法到法院參加調解,為方便當事人參加訴訟,承辦法官本著快捷高效解決矛盾糾紛理念,臨時建立一個微信群,將雙方當事人拉入群內,通過視頻連線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在微信群內確認,隨後承辦法官將調解書郵寄送達雙方當事人,微信聊天截圖保存入卷,至此,該案“當庭”調解成功。


微信“庭審”巧調解,便民高效化糾紛


“法院通過微信視頻調解案件為我們省了時間也省了錢,真是太方便了!”調解結束後,當事人劉某某在微信視頻中說道。

疫情防控期間,榕江法院積極踐行“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智慧法院”便民利民理念,推行網上立案、微信調解、互聯網庭審、網上執行等工作做法,靈活高效的化解當事人的矛盾糾紛,在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求的同時最大限度節約司法資源,切實減少了群眾訴累。


微信“庭審”巧調解,便民高效化糾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