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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開始了,很多地方的拆遷規劃開始實施,不論是《新土地管理法》還是原有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這兩部基本的與拆遷有直接聯繫的法律法規,還是《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或者新的行政協議糾紛司法解釋、最高院的指導案例,對於被拆遷人來說都還很陌生,隨著普法內容的傳播,大家對此雖然有所瞭解,但真正遇到拆起時才知道知易行難。
很多人盼著拆遷,也有些人怕了拆遷,遇到拆遷是好是壞呢?我們為大家也總結了幾條,希望能有所幫助,在新的一年希望遇到拆遷的都能補償多多。
拆一還一
“拆一還一”是房屋補償的最低要求,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的周邊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
長遠生計有保障
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是基本要求,不論法律規定還是司法解釋,以及新的土地管理法都明確了這一基本要求;
拆遷獎勵
除了房屋價值補償,還有拆遷獎勵,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保障困難戶生活
以優享受保障房安排,保障困難戶生活,由於苦難戶之前的人均住房面積可能很低,所以他們的拆遷補償可以爭取超過1:1的補償標準;
法律保障
誠略拆遷律師提醒:法律是保障公平公正的底線,當權益受到侵害無法通過溝通解決時,要在規定期限內行駛自己權利,比如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收到具體行政行為的60天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未告知權益最長是12個月),如果房子被強制拆除,要在強拆之日起6個月之內提起訴訟進行維權,超過以上期限意味自己放棄權利,再想起訴就很難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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