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二字的產生「@裸嘢李 轉」


“合同”二字的產生「@裸嘢李 轉」

以下圖文源自網絡

中國古代把契、約兩個字在一起連用的現象並不多,而是以另外一種方式來理路和表達的,這個方式就是“合同”。首先,“合”與“同”這兩個字的字形有很大的相似之處,儘管上半部分不同,但是下面都是“從一從口”,所以有人認為二人一口是為合,眾人一口是為同。所謂一口就是一口同聲,用法學詞語表示就是“當事人合意的意思表達”,並且最終形成了一個有特定含義的專門詞彙。不過我們後來所發現的“合同”這兩個字,早期曾用“合”文的形式寫成的。剛才講到虎符的時候提到過,有一種虎符的文字,是把兩個虎符對在一起,左右兩片的文字是完全相同的,從而才能理解其中的文意。還有一種半書,兩邊的文字各不相同,只有把它們對在一起的時候,才可以進行解讀。“合同”這兩個字單獨是可以出現的,不過有一點卻值得我們注意,就是中國較早的時候,對這兩個文字的寫作方法採用的是“半書”,而且是連在一起寫成的:府,其實它就是兩個合同字的合體文字,而且讀音仍然讀兩個字,後者的讀音也就是仍然讀作“合同”二字。很久以前人們發現在漢代和唐代時問出土的文獻中,有這樣的書寫方法。最初發現的時候,它是有一半分開的,可能只看到這個合體字的一半,也就是從中間分開的半個俞字的一半,那麼另外的一半在哪裡呢?就像剛才我們說過的虎符和契約的“契”字一樣,另外一半在另一個人的手中,一旦把這兩個合在一起,就成了一個完整的文字,同樣起到了勘合作用。雖然最初的竹節、虎符、“刻木為信”以及“結繩記事”的契約形態不復存在了,但是通過這種合同文學的形成被承傳下來,成為此後幾千年伴隨著中國人的文化生活、經濟生活,或者法律生活的一種長期存在的合同的意思表達。


傳統契約中,合同的這種合文的記錄方式,以及勘合記錄形式直到現在一些地區依然繼續使用,並且形成中國式契約中的“雙聯”格式為主的特殊現象。我這裡有一個我國明代民間的契約合同,在它上邊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合同的半書形態,通過這件樣本展示,我們主要想了解的是這種半書的合同的文字形式。


明朝成化五年(1469年)王道晟等三人立賣山契(黟縣)


西里都瑞雲寺砧基王道晟同弟道德、雲岫,今有山一號坐落都,土名塘塢,西邊直進口塢心上降。今無錢了納錢糧,自情願將前山並在老樁木直,盡行立契出賣與大惟都王名下為業。面議時價銀二兩整,前去足訖,其山聽自宗可拔斫栽坌無詞。今恐無憑,立契為照者。


成化五年十月十六日 立契人王道晟(押)


道德(押)


雲岫(押)


中見人程富清(押)


老契王樸收貯抄白付陳福收照


(半書 合同口口為照)


隨著社會的發展,尤其是紙盒印章的普遍使用,合同的半書形式逐漸為騎縫章所代替,在充分顯示了傳統合同的信證作用的同時,還具有相應的防偽功能。契約的實物,屬於民間私約的範疇,因為這件契約沒有經過官方的鑑證,也就是沒有加蓋官方的印鑑,所以也被稱為“白契”。反之,加蓋了官方紅色印鑑的,就被稱為“紅契”,對此我們還將詳述。


這件契約所記錄下來的是明朝成化五年所建立的契約,這件契約的結尾處,寫了有一個半書的合同,即俞,僅留下了半個字,那半個字在哪裡呢?應該在另外的一張紙上,只要把另外一張紙拿來,跟這張一比,馬上就成為一個完整的文字。這種形式正是早期虎符、竹節、刻木為信這類勘合作用的痕跡和殘餘。


這種半書勘合的方法在今天中國的民間所建立合同中依然在繼續沿用。這種獨特的文字書寫方法,我們叫它“聯書字”。例如,在民間可以常常見到將“黃金萬兩”、“招財進寶”四個字豎向聯繫在一起書寫的,並且被稱為中國文字文化中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我們可以說,契和約,合和同,也是我們中國悠久的歷史文化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當然,也是我國法律文化傳承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的篇章。除了我們剛才說的這個形式以外,契約還可以通過早期的甲骨文,以及在鐘鼎、簋、盤等器物的上面記錄文字來加以表達。只是到了後來,隨著造紙術的發明,中國契約才有了顯著的飛躍。


那麼,除了早期的木板、竹子、繩索和合同以外,中國的契約在下一步會發展成什麼樣呢?金石上的文字契約記錄了哪些內容呢?紙的產生不僅使人們可以在紙上書寫更加便利,而且信息也必然更加豐富,不但使契約的成本大幅下降,還可以在紙上按手印,按手紋,可以蓋章,這些又進一步豐富了我們的契約文化。


摘自:田濤 著《千年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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