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以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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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是合理的,小產權房存在深圳有30多年的歷史,深圳有超過一半是小產權房,很多平民百姓買不起商品房,只能一直租房,還要面臨著房東的隨時漲租,誰都想在深圳有個家,有些買得起房的外地人又限購,又要5年社保,名額,深圳本地人只能買2套商品房,而外地人只能買1套商品房,所以很多人把眼光轉向了小產權房,小產權房沒有限購的條件,再加上小產權房是屬於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2009年政府已經對小產權房進行確權過,頒發《歷史遺留證》或《兩證一書》,小產權房以後的出路在於:通過補50%的低價轉紅本房,頒發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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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以後怎麼辦?對於這個問題,筆者談談自己的理解。

如今小產權房因為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與相關稅費,無法辦理房產證,而導致小產權房不能在房地產市場上進行交易,也使得這類房子即使被交易,也不可能獲得與商品房同等的待遇,價格要比商品房低不少。


小產權房一直是當下房地產中一個特殊的存在,說它不屬於房地產,可是它也能被出售,只是不能與商品房同等價格出售而已,而且這種小產權房如果遇到拆遷,如果非本社區戶口及村民,很有可能受到不公平待遇,拆遷賠償低的可憐。

最近,我們這裡聽說要給小產權房辦證,但是這種證也只是與農村宅基地類似的證,並不是像商品房那樣的不動產登記證,也就是說購買小產權房的業主,他們的權利仍然很難得到保障。



綜合來看,如果本村(社區)村民擁有小產權房的話,只是用來居住,但也無所謂,應該得到鼓勵,但是如果外人想購買居住或者炒房,那一定得格外謹慎,否則容易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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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比相同區域的商品房往往便宜一半左右,很能說明房價高的部分原因。


由於是小產權,沒有交土地出讓金和稅費,所以沒有產權證,無法進行交易。


但是小產權又是普遍存在的,存量規模極大,直接剷平了既是巨大的浪費,也不符合和諧社會價值觀。


近年來關於小產權轉正的消息時有耳聞,但是大多雷聲大雨點小。一旦小產權合法化,則一年數萬億的賣地收入將會受到直接衝擊。重重顧慮之下,背後依然是利益考量。


巨大的數量,一旦成了正規軍,就會對商品房市場形成衝擊,造成市場巨幅震盪,當然是大幅向下的震盪,這顯然不符合當前的經濟狀況。


未來小產權房會有轉正的可能,但是一定要繳納一筆不菲的費用。開發商肯定是不樂意交的,所以最後還是要落到購買小產權房的人身上。


買房買的早的人,不管是商品房還是小產權房,到如今房價已經翻了幾番,所以補一筆費用也說的過去。畢竟一旦有了房產證,可以自由交易了,不能流動的房產就可以直接變現,顯然較之之前只能看不能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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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的土地上,有錢人的“大款們”還是少的可憐。大部分工薪層人士還是住著小產權房心裡踏實。因為稅款的免除可以讓他們不用擔心“吃了上頓沒下頓”而放心去住。

不炒房,只住房。讓多數百姓安居樂業,才有了生活的信心。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為了炒的。那些大款們手裡握著數套房子,廉價進高價出,是為了錢生錢。而一些“窮苦百姓”們能有一套小產權房子心裡就美滋滋的了。不難看出,安居樂業是小百姓們的最美心事。

現在看來,一部分是早期職工福利分房(經濟房)被實行產權轉讓後居戶花個萬兒八千就買下來,還是自己住;後來,就是一些企事業單位為員工購地建房,員工們花個七八萬獲得了住房證;再後來,政府實施(調撥的)經濟適應房,國家計劃內住房,免收土地出讓金和稅收,施行政府指導價,具有經濟性、保障性和實用性,它與商品房截然不同。

以後就住著就行了,有變化政府自然會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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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不是沒有產權的房子,只不過小產權房的產權不是屬於個人的,而是屬於集體所有,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私人之間的產權交易並不受到法律的保護,但為什麼市場上還是會有交易小產權房的行為呢?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現在的房價實在太高了,而小產權房的房價遠遠低於市場價格,這就是小產權房備受購房者追捧的原因。

但小產權房之間的交易畢竟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筆者不建議大家去購房小產權房,如果不出問題還好,一旦出現拆遷或者其他問題的話,那麼你得不到任何的補償。

那麼小產權房這種特殊的房屋在未來的樓市裡會怎麼處理呢?畢竟小產權房的存在是一個普遍性的問題。筆者認為按照現在的政策走勢來看,未來的小產權房轉正的可能性很小,但會逐漸的走到租房市場上,畢竟現在已經有很多城市推出了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的政策,這個政策不失為解決小產權房的一個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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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小產權無法交易,主要是沒有土地出讓金和各種稅費。今後隨著集體土地的流轉,很可能逐步出臺政策。但問題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子要收土地出讓金嗎?收了,出讓金歸誰?國家?集體土地憑什麼國家收土地出讓金;集體?集體的土地賣房子,還收出讓金?小產權房價裡都包括什麼。不收,同樣是房子,價差卻很大,所以這個問題解決是需要時間的。房產證很難短期給個說法,而且不斷說小產權違法,有些有可能被拆除。總之,買小產權房是有風險的。大家對這個話題很關心,我就再說幾句,僅供參考!小產權如果是鄉鎮發的,問題不大,很可能是新農村改造中的部分房產出讓,這個部分房子有規劃。有些小產權房,無規劃、無驗收,拉入不了政府總體規劃,就有風險。總之是提醒大家,本律師也對未來認知有限,只是以目前的法規和政策做出的善意提醒。


童律師會客室


不管媒體上怎樣宣傳小產權的不合法,變現難,我認識的一位仁兄還是輕鬆低入高出六倍盈利了。市場往往是不理性的,有需求就會有市場。小產權房有其風險性,所以容易找到價值低窪。股市不可投、黃金、期貨等又長期低迷,人們未必不會把眼光投向仍有獲利空間的小產權房,從而造成需求。

當然,投資有風險,量力而為吧!


青蔥光明草


小產權房是發展房地產市場中的一種特殊的產權房屋。它沒有得到國家認可,但得到鄉鎮行政的認可,從這個意義來說,它介於非法與合法之間,也就是說“打的擦邊球”。對這小產權房,國家不會不管。可能有這幾種處理方法:影響農業的,給予一些補償後拆掉。不影響農業的,而且連片成為小區的,向國家交足土地使用費,並每年繳納房地產稅,國家發放大產權證。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建設社會主義新家農村時,農民土地被徵用,農村戶口轉為鄉鎮戶口,農民新房是當地政府分配的,應免費轉正為大產權房。總的說來,處理小產權房政策性很強,應做試點後,再逐步推廣。


周天13568


我們是成都的,我們這裡的小產權房被國家徵用了是要賠的,不緊是小產權房,還有一種在村上買的發票都要賠,天府新區的外地人還要安置三個人的房子一百五十平米,不要房子就賠錢一個人三十五萬剩下的平方還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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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邀回答:房子在我們生活中承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因為有房就意味著有了歸屬感、穩定感。在以前沒有小產權和大產權的說法,這些都是由於近年來由於房價漲的太高而出現的代替品。這一替代品的出現,由於它自身的特點;使得它在市場上也受廣大朋友喜愛。也許有很多朋友會問,小產權房這麼便宜,今後肯定會在市場上前景更加廣闊、甚至超過商品房。要想知道一個商品未來怎麼樣,我們必須要從它自身的特點出發;小產權房也不例外!下面就說說:

一小產權房概念——小產權房不是沒有產權的房子,只不過產權不是屬於個人所有,而是屬於集體所有。由於小產權房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稅費,所以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購買小產權房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對房屋的保值和增值有一定的制約和影響。

二小產權房的弊端——①:由於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土地上建房,它的土地開發一般是由村、組開發。很多承建商沒資質,承建商為了偷工減料存在質量隱患。房屋出售後各種配套設施也跟不上而且物業管理容易出問題。②:小產權房遇到拆遷時,補償給你的補償費不會很高。③升值空間不大——由於是村集體的土地且沒有在房管部門備案,那些重點商業中心、繁華路段自然就論不到它們,所以升值、增值空間不大。

三國家未出政策規定小產權房合法——由於沒有繳納各種稅費,就決定了它只能是由本村村民用來居住的。就算今後制定它的合法性,也只會用來保障村集體的合法性。何況國家調控大產權的房子,一旦大產權房子穩定的話,誰會願意買這個麻煩的小產權房子。所以小產權房子,今後會慢慢萎縮。

綜上所述:小產權房子在今後發展平和,就算國家制定小產權房子合法,那都是保障本村村民更加合法性,對外始終有它的侷限性!

溫馨提示:小產權房子不能買,但能共同出資合作建房,小產權籤的不是買賣合同,是合作建房合同。有國家簽發的正式證件的房子,才是真正合法的房子、才會受到真正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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