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公司擁有一個房產,成本是600萬元,2015年達到使用狀態,該公司直接用於出租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該公司決定用公允價值對該房產進行後續計量。
2016年年底的時候,該項資產的賬面價值是700萬元,其中,當年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是50元。
但是,稅法規定,該項資產必須按照20年計提折舊,無殘值。
這樣,很明顯稅會差異就出來了,但是,應該如何確認遞延所得稅呢?感覺中間一團亂麻。
讓我們來理一理。
企業2016年年底賬面價值為700萬元
稅法2016年年底計稅基礎為600-600/20*2=540萬元
那麼就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餘額=(700-540)*25%=40萬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餘額=[(600+50)-(600-600/20)]*25%=20萬元
本年需要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40-20=20萬元
本年需要納稅調減的金額=50+600/20=80萬元
好了,這個例子到這裡就結束了,你學會了嗎?
其實,有些問題看上去很難,很複雜,但是按照套路或者步驟一步步的走,總能理清楚。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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