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何时能免缴养老保险费呀?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何时能免缴养老保险费呀?

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何时能免缴养老保险费呀?

缺一不可的社会保险

失业和失业人员是现代社会中经常遇到的概念。失业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它是指劳动者在有工作能力、可以工作并且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怒能得到适宜职业而失去收入的情况。

目前,我国失业人员的构成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地区分布上,东北和中西部地区比较集中;二是在受教育程度上,多为文化水平比较低者;三是在失业构成上,就业转失业是主要原因;四是在失业人员年龄构成上,主体是中青年人。

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我国1994年使用“待业保险”一词,与失业保险无本质区别)。以此为标志,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1993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同时废止。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

《失业保险条例》制定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九条也有相同的规定。从其规定不难发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不能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此开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无疑提高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障待遇,是一个实质性的突破。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已有20年余年的历史了,但至今未作出任何修改。记得2017年11月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一个最为突出的亮点就是: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这都有两年多的时间了,《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却一直没有任何动静了。广大失业人员就等着新修订的《失业保险条例》出台呢,这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了,这对于广大失业人员来说可是一大福音呀。

《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之所以被搁置起来了,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初步判断,可能与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密切相关。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对于降低企业的经济负担肯定会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仅从灵活就业人员的角度来看,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就是失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未随之降低,尽管他们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降低,但是原有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却没有出现任何下降,还是以往20%的比例。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这个缴费年度,北京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就是失业人员)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1133元,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这个缴费年度,北京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就是失业人员)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1220元,每月增加87元。

对于那些大龄且就业又困难的失业人员来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在一段时间之内可以有一个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比如说北京20多年工龄的大龄失业人员吧,头12个月,每个月可以领取1815元的失业保险金;后12个月,每个月可以领取1706元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无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也就是说,在这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24个月内,是没有缴费年限的(也就是没有我们通常所说的工龄),今后也无法补缴,这无疑是一个无法挽回的损失。

《关于做好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养字〔2020〕29号)规定:此次减免政策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又再一次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如果新修订的《失业保险条例》能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那就可以解决失业人员(特别是大龄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了,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早已到来。(周凤迟)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何时能免缴养老保险费呀?

失业保险金是一份基本的生活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