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贡与老人照护》

《子贡与老人照护》

《吕氏春秋》中有一章叫做《子贡赎人》,原文是这样的: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依照现在人话,这个故事是讲: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回国后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不接受国家赔偿金。孔子说:"你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接受了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又有一次,孔子的另一个弟子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为了感谢他就送了他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夫子见微知著,洞察人情,实在是了不起。

子贡(端木赐)是孔子最为得意的学生,孔子称赞子贡为瑚琏(一种非常珍贵的东西)。子贡特别善于经商,是孔子众多弟子的首富。孔子的晚年大都是由这位学生照料的。


《子贡与老人照护》


多少年来,我们所受的而教育是:做好事不留名、无私奉献、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位子贡先生恰恰如此,但他受到他的老师严厉批评。原因是:子贡把私德当做公德展现给大家,或者说他把道德标准给拉高了,而且是高不可攀的水平。可是,高得道德标准不是很好嘛?当然好。不过当一个大家达不到的道德标准摆在大家眼前时,这个道德标准就是违反人理常情的,它可能就是一种邪恶的东西。而实施这种道德的结果,就是让道德尴尬,让普通民众闻道德而色变进而远道德而去!!

回来说说老人的照顾和护理,道德告诉我们,我们必须要照顾自己的老人,依照人的利他特质,这一点几乎是自然性的。问题是,我们提倡社会照顾和护理那些与自己无亲缘关系的老人,我们的道德标准应该如何摆放?我们的道德水平如何去最大限度地满足日益增长的老人照护服务的需求?

在我的《利他与老人照护》提到过,在我们的身边一直存在着一些“爱心人士”,我称为带有利他基因的人,他们一直老人照护服务中工作,不管是带薪或志愿者。他们也就像子贡一样,有着较高水准的私德。但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在一个公认的道德水准前提下,更大限度地让社会的大众参与老人照护服务里来,就像鲁国这条法律的目的不是在建立一个道德标准,而是让更多人把在外做奴的鲁国人赎回国。

从事老人照顾和护理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利他的行为,是一种善行。事实告诉我们,不是所有的人(包括有爱心的人)都能从事老人照顾和护理工作的,特别是老人护理工作,作为专业性的工作,它要求从业者是个好人、一个有爱心、耐心、心地柔软、懂得专业、高效率的、抗压能力强、善于沟通、能够给予他人阳光等等特质的人。正是因为这类工作需要这么多硬性和软性的素质要素,所以全世界老人护理专业人员都是稀缺之物。

当我们天天叫喊中国养老形势严峻,鼓励全社会都来参与养老服务建设时,我们是否想到了,我们社会是否存在一个在老人照顾和护理的利他行为得以广泛的健康生存的环境?鲁国把有偿赎人写入法律,这不仅使被赎的鲁国人感到国家的归属感,最主要的是让更多的人参与这种利他利己的行为中。同样,如果我们给予中国的老人服务的参与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如提升社会的认同、建立专业行业规范、从业者有良好的工作和专业提升空间、稳定的工作保障等等,我们还会担心中国的养老无人可做吗?目前在中国谁敢说老人护理是个专业行业?原因很简单,因为目前它根本上不能具有成为一个专业行业所必备的要素,而这里最大的一个要素,就是人!

道德其实应该是一个人人都能够做到的无损于己而又有利于他人的。我们不要像子贡那样,在养老上,天天宣讲“情怀”、“初心”“无私奉献”。。。用自我的私德去洗脑大家。如果让大家更多地参与我们老人照护服务,我们应该让更多的人来共享利他的这种社会公德。作为养老的从业者,严谨持守、脚踏实地、不断追求的专业精神和态度是给予中国老人照护的最为真实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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