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允许没有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这个合理吗?

就是这么愣


回答你这个问题,我先帮你捋清楚你们小区的物业现在是一个什么状态,或者说跟你们业主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把这层关系搞清楚了,你就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

首先你要搞清楚,现在的物业是属于前期介入的还是通过你们小区成立业委会之后聘请回来管理你们小区的。如果是你们小区业委会聘请回来的,而物业的这种做法又是经过全体业主大多数投票决议通过的,那物业的做法没毛病;如果这个物业是属于前期开发商前期的管理公司,那你就要搞清楚另一个问题:停车场的权属问题。

现代小区停车场一般分有规划的地面停车场与地下停车场,在这里,你要知道地面停车场是不是属于你们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如果是你们的公摊面积,而物业的这个做法又是通过全体业主大多数人投票决议通过的,少数人反对无效,物业不让你的车停进小区也没毛病,并且收益纳入公共收益,当然这个小区得是不对外开放的那种,就是只让有登记并且已买车位的车进出的那种;如果这个地面停车场的产权属于你们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而物业又没有征得你们业主的同意就私自圈起来收费或者擅自买卖,那这个物业的做法就是违规违法,具体可以参考《物业管理条例》。针对物业擅自圈地买卖车位的情况,你们可以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就可以修理这帮孙子了,因为只有成立业委会才能得到物业、居委以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承认,个别业主理都不理你,这时候你们就可以维权了。

地下停车场分两种,一种是有产权,并且产权属于开发商的;另一种是没产权的人防设施。产权属于开发商的,那无论是出租也好,买卖也好,都跟你小业主毛线关系没有,因为产权是人家的,人家有权处理,这种情况不让你进是再正常不过了;至于人防车位嘛,战时归国家所有,平时谁开发谁管理,这种车位只能出租,不能买卖,但处置权还是在开发商手里,不让你进也没毛病。

以上,如果你这种情况属于物业擅自圈地买卖或者出租,我建议你们先成立业委会,之后维权才有效果。


牛犇自媒体


首先不允许业主的车辆进入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但是本律师认为如果小区车辆过多,可以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管理,但是如果公共部分的车位租金没有进业主口袋而进了物业口袋,那当然是赤裸裸的违法,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的物管部投诉!同时本律师也建议每个小区应该成立业委会,这样有利于物业更好的服务,也有利于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章文敏律师


物业就是个怪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用血汗钱买的房子 过自己的日子,却出来一个叫物业的强迫我们交钱来他们的一班人马开工资,我们自己花钱买的车回家 又得给他们交钱才能进院停车,回家进院又要花钱买门卡才能回家,这是什么道理呀?强烈要求取消物业!我们可以花钱雇人来干那些活 也不让物业赚我们的血汗钱!不用物业!


布朗5377


小区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每个住户的,买了车位的住户是抢了沒买车位住户的土地,你买车位化了钱和没买车住户是没关系的,你的钱没有分给沒买车位的住户,你的钱是给物业的,但是这个小区的每一寸土地不是物业的,是全小区住户的,所以全住户要团结,不允许自己的土地被别人卖掉,不要以自已有几个钱就不认人了,到时候这个物业不做退岀时,你的车位也白买了,等到没买车位的人比你有钱时,比你高十倍的价买光车位,到那时,你的车进不了小区,看你狂!!!


港湾58185526


看了很多评论,核心争论在“业主共有”。我来举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作为国家主人的你,能随意出入国门吗?同理,业主共有不是说业主就可以随意开车进小区,必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可以。如果业主委员会都不能通过,那么就算你是业主,也要遵守规矩。


天爸-正龙


如果我买车买的晚我没有车位,可买车位的人车没回来空着怎么办?难道我一辈子就没有车位?车位就为少数人用的吗?那我是业主我却没有权利停车这公平吗?我的建议是既然小区停车位不够物业可以划分出车位避免乱停车,谁赶上谁停。这样避免小区只为个别人利用。


冷眼看风景a


就是赖皮恶霸的行为!。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在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


用户107762434370


这是个既复杂又简单的问题。

小区有好多种,以新建小区(有规划配套车位)为例,采用先来后到的方式出租或出售车位使用权(其实大部分开发商主张车位成本并未列入房价,业主也无法证实)来分配车位,相对比较公平合理。

老新村等因为当初建造时并没有规划配套车位,现在也都是物业和社区重新规划整理出来的车位,一般都是用先来后到进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出租车位使用权,也算相对公平合理。

现在一般都采用有车位使用权的可以进入小区,无车位使用权或没有登记车位的原则上不让进小区,涉及到管理成本问题(不可能派人跟着你)。有空余车位的或者某时段有空余车位的可以在登记后放进去,两小时内免费停放,但必须接受管理(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益),超过两小时的,每小时收费1元,24小时收费20元等方式来管理。

既然小区有车辆管理,在兼顾有车位使用权的业主的利益的基础上,没有车位使用权的车辆原则上的确不能放进小区。有条件的可以短停,但必须接受管理,不能乱停乱放,影响其他业主的权益。

没有绝对公平,只有相对公平。


沙漏75214189


小区公共面积属于全体业主,但不是属于某一个业主。你没有车位,进去了停在哪儿?如果允许你乱停,那是对其他业主的不公。地面开辟收费停车位,名义上物业收费了,但这个钱归全体业主,物业通过收取的费用更好地为全体业主服务,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主负担,这对业主也是有利的一面。因此题主先不要问合不合法,而是要先问问自己有没有上规矩,自然就知道是否是违法了。声明一点,我也是业主,该缴的费用一分不少,小区挺和谐。


江泰公475


先把车位的公摊面积的钱退还给业主,再谈你这个车位是租还是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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