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决定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吗

小李家的房子被当地的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违建,遂向小李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限期拆除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等文件,小李对强制执行决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根据上述规定,若小李家对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里小编还提示大家,在复议期限和起诉期限没有届满的情况下,若行政机关拆除了房子,无论你家的房子是不是违建,行政机关的拆除行为都违法。



强制执行决定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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