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中小企業用電、用氣、用水優惠政策來啦!

【回應網友關注】襄陽市出臺了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加快發展的十二條措施,發改部門是如何在工業用電、用氣、用水等方面予以優惠的?

襄陽市發改委結合襄陽實際,制定出臺了靈活的水、電、氣臨時價格政策,大力支持中小微企業降低生產成本,抗擊疫情,共渡難關。

一、降低中小微企業工業用水、用氣價格

(一)降低中小微企業工業用水價格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對城區中小微企業工業用水價格下調10%。由現行的1.61元/立方米,調整為1.44元/立方米。

(二)降低中小微企業工業用氣價格

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城區中小微工業企業天然氣價格下調10%,調整為2.898元/立方米。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不再實行聯動,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統一執行2.547元/立方米。今後,國家、省對天然氣價格另有政策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二、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支持性電價政策

1.認真落實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從2020年2月7日起,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不再受“基本電價計費方式為按季或以三個月為一個週期、申請暫停用電時間每次應不少於十五日、辦理基本電費計費方式變更、暫停、減容及其恢復等業務須提前5或15個工作日”等條件限制。對於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適當追溯用電暫停、減容、暫停恢復、減容恢復減免時間,對2月1日以來確實沒有生產的,用電暫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月1日。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需量電費的,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實計取,不加倍收取基本電費。對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擴建的醫療場所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2.及時測算電價補貼金額。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註冊所在地政府按銷售目錄電價中電度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省財政按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的50%給予補助。組織相關部門核實享受補貼的企業名單及其實際用電量,根據我省現行工商業目錄電價和補貼標準,按月測算相關企業電價補貼金額。

3.階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業外的工商業電價電力用戶用電成本。全省現執行大工業電價(兩部制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和一般工商業電價(單一制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除高耗能行業電力用戶外,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2020年2月份已繳納電費的用戶,在2020年3月份收繳電費時核減。

三、對受疫情影響的水電氣用戶實行欠費不停供

對中小微企業以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

四、明確中小微企業的標準

(一)關於中小微工業企業的認定,由襄陽市經信局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將大型工業企業進行排除,原則上其它工業企業都享受此次相關政策。

(二)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微企業,由市、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會同經信局予以認定。

(三)關於省級電費補貼政策,參照省對口管理的責任單位,由襄陽市發改委(能源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經信局、電力公司等相關部門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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