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的通知》。通知指出,發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對在該省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戶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銷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場化商品住房,並規定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
海南不僅限購升級,並且實行商品房現房銷售制度。這也是繼河南駐馬店率先降首付被河南省政府約談、廣州公寓限購鬆綁政策“一日遊”後,在疫情期間收緊房地產調控的省份。
就在幾天前,河南駐馬店市等地發佈鼓勵公積金購房的政策。駐馬店市將首套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調為20%,隨即被河南省政府約談。
事實上可以看到,海南房地產新政,立足於“房住不炒”,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政策,不對房地產過度依賴。據央廣網報道,機構統計顯示,2月以來,近70個城市發佈了涉及房地產調控的相關政策。有的城市政策發佈後進行了“打補丁”,有的政策發佈後“一日遊”緊急撤回。
目前看來,多個城市涉及房地產的相關政策,提出了許多關心幫助開發企業的措施,主要原因是應對疫情給房地產市場和開發企業帶來的影響,尤其是幫助開發企業化解資金鍊緊繃可能引發的風險。相關政策並不針對開發企業,而是穩定房價、穩定市場、穩定市場預期、穩定居民情緒。同時要看到,雖然各地政策不盡相同,但只要仔細分析就不難發現,這些政策變化不大,力度平和。可以看出,“房住不炒”的基調不變。
這更多可以理解為因城施策和強化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的結果。也就是說,在房地產問題上,地方政府可以採取不同的政策,出臺不同的措施,採用不同的手段,使用不同的方法,但是,穩定市場和房價的責任不能丟。
事實也進一步證明,中央把“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要求、分類調控目標、城市政府責任緊緊聯繫在一起,也就真正做到可以張弛有度、有張有弛、張弛結合。只要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只要地方政府接得住責任,樓市調控政策可以有彈性。但相反,如果出現了問題,地方政府也必須承擔責任。
3月3日,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銀保監會召開的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暨電視電話會明確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和“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產金融政策的連續性、一致性、穩定性。
樓市調控進行到今天,房地產市場總體穩定,房價也趨於平穩,容許一些城市能夠結合自身實際,對政策進行適度探索——幫助樓市從目前的行政調控、政策調控轉向制度調節、長效管理。但同時,地方政府制定政策,也應對市場反應做出科學評估。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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