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几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工会被退回

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签订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给其他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会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派遣工一般从事多为低技术含量的工作,一般只能在临时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实行,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的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注意:这几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工会被退回

有几种情况,劳务派遣工会被退回: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工单位有以下情形的,劳务派遣工会被退回: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 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情形下,劳务派遣工会被退回。

3. 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注意:这几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工会被退回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一直备受争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虽有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不包括社保和福利。



德根律政——综合法律服务平台

每天带给你实用的法律知识

如有需要请私信小编 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