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处罚10万元!抢注火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被行政处罚

​自商标局复工以来,出现了众多与疫情相关的商标,其中“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钟南山”等等纷纷被抢注,并且仍有商标代理机构接受此种为图谋不正当利益的恶意商标注册的委托。


2月7日,相关部门下发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的审查指导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3月3日,商标局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63件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
3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关于集中驳回“李文亮”等37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通告";
3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
随后各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相继约谈辖区内的商标代理机构和申请人。


据中国市场监管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一家帮助企业抢注火神山、雷神山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顶格罚款10万元。


2月3日至2月13日,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2家公司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雷神山”“火神山”的商标共计10件。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7日对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3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给予警告;二、对当事人处以十万元罚款。


以下附决定书全文


顶格处罚10万元!抢注火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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