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旱,人相食,从《醒世姻缘传》来看明末山东章丘的一次重大灾害

导语

2月中旬,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内容是关于清朝时期水旱灾害的,多是参考地方史志等官方记录,虽然模跨整个清朝时代,但官方史料一般记述简略,难以考察其微观上的细节。文中曾提到明朝末年也曾有过一次重大旱灾,本文采用小说与史料相结合方式,

来解析发生在明朝末期,山东章丘等地的一次大型灾害,除了描述灾害的具体程度以外,还讲述了各级官员、里约保长、乡绅大户在旱灾中的表现。当然,用小说来证实历史,一听起来就有些不靠谱,那我们首先得阐述一下这部小说,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有没有可参考性。

大旱,人相食,从《醒世姻缘传》来看明末山东章丘的一次重大灾害

一、《醒世姻缘传》与史实之间的联系

《醒世姻缘传》是部百回体世情小说,以15世纪中期的山东农村为背景,记述了一段两世姻缘的故事。其特点是当世人写当世事,并且在其弁言中明确表示:“传其事有据,其人可征,”但又有“事不同时,人相异地”的情况。也就是说,其中的人和事都有原型可考,但不可能是按着实事的发生时间和地点来写实的。胡适曾说:

《醒世姻缘传》是一部最有价值的社会史料。

历史专家都这么说,肯定是做过大量考证和研究的。我们也不要光听小说作者和专家的说法,还是要做一下实际对比和分析。

大旱,人相食,从《醒世姻缘传》来看明末山东章丘的一次重大灾害

1.成书年代

小说作者西周生到底是谁,目前争议还是比较大的,这倒对史实和小说对应关系影响不大。但小说成书年代则是必须要搞明白的,它牵涉到真实历史场景和史料参照的可行性问题。在小说卷首的弁语中最后有这么几个字:

辛丑清和望后午夜醉中书

细数这期间的辛丑年,有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清顺治十八 年(1661)、清康熙六十年(1721)三个,中间均间隔60年一甲子。从小说全文所载内容来看,只有顺治十八年(1661)相符,这与崇祯(1627-1644)末相差20来年,也可能是作者从明末就开始断断续续地写作,最后于1661年成书。

2.地名对应

书中多以绣江县为背景来展开叙述。其中涉及到地名有绣江、白云湖、会仙山、明水镇等。绣江又称濛河,乃是现济南市章丘区境内的最大河流;白云湖又叫刘郎中陂,位于章丘区西北部和历城区东北部;会仙山是章丘与邹平之间长白山脉北部山群的主峰;明水镇即现章丘区明水办事处。

书中第23回有句话:

这绣江县是济南府的外县,离府城一百一十里路。

而明代《章丘县志》上也载有:

至历城县县城一百一十里,即省治。

由此可见,小说所说的绣江县而是章丘县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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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件对应

小说第29回写暴雨中,天空出现若干神将、怪兽,在指挥行雨,与《淄川县志》记载的万历十八年(1600年)灾异现象极类似,县志中曾记,有户人家的房子从东院移到了西院,而门窗、衣物等并无损害;躲在岩石缝中避雨的人,曾看到天空中出现巨人,还有着红绿彩衣、持短兵格斗的神人。

继水灾之后的旱灾则与崇祯十三年(1640年)的旱灾相对应,当年章丘、淄川、济南府志中均有斗米千钱之类的记录,在次年崇祯皇帝朱由检的大赦诏书中提到山东“朝不保暮”的情况。按照事不同时的原则,作者将前后40年的两件事凑在一起,作为一个连续事件来写的。

4.人物对应

如果说事件、地物还不足以认证小说与史实之间的对应关系的话,小说中出现的李粹然这一人物却是有籍可考的。小说第31回中曾介绍:

一位是守道副使李粹然,是河南怀庆府河内县人,丙辰进士。

据《淄川县志》记载:

李政修,字粹然,怀庆人,进士。天启元年任。三年,调滋阳。仕本省副使。

小说和县志均说其为河南怀庆人,而查河南《河内县志》,在其先贤传中记载:

李政修,字粹然,万历丙辰进士……补淄川……起冀南道。岁授,多乞儿,修慈幼局,收鞠之。

从上面记载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他曾任淄川令,还曾在任冀南道台时建立慈幼局,收养乞儿。这与小说第31回中在十三州县设立保育局的事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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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灾害及受害后的悲惨状况

1.正史记载的旱灾情况

气候学家认为:地球表面温度下降3度,大气中的水份将减少20%,在每次变冷期中,都会频繁出现异常气象,对降水产生重大影响,会导致严重的干旱。有学者曾研究明代农业记载,并对松柏年轮进行分析,认为明代继续为寒冷期,特别是明末崇祯(1628-1644)年间,乃是一轮寒冷期的前期。

明代末年,山东总理河道的官员张国维上书崇祯皇帝,在报告中称山东连年干旱,汶河、泗河、临清段的运河,微山湖全都断流;东平、肥城、平阴泉水全都干涸。其实这几个地方都地处平原地带,东平境内还有东平湖,连地下水都没有了,说明相当干旱,而微山湖作为山东最大的淡水湖也干涸了,其他地方可想而知了。

干旱是一种渐进性的灾害,起先只是出现缺水,旱得久了影响粮食作物成长,没有收成,饥荒现象也就出现了。食物短缺、人口流离的情况相继发生。有人对整个明朝时期的粮价作过一个统计分析,正德(1506-1521)之前每石粮食都在0.5两白银以内,最便宜的正统年间(1436-1449)仅0.254两白银一石,随后逐年上升,明末的崇祯年间(1628-1644)长到1.159两白银一石,也就是说,

高低价差在4.5倍以上,这只是讲的平均价。据1640年有位大臣给崇祯上书中称:山东临清米价24两白银一石,名臣史可法讲山东米价20两一石,河南50两以上。后来因为市面上已无粮可售,也不再记载粮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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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醒世姻缘传》中描述的灾荒情况

按小说写作顺序的话,先是头一年七月里下过几天大雨,造成大量人员、住房被淹或冲走,死了七成的人,当然粮食作物也被冲走。但实际记载中当时并无水灾与旱灾相继的记录,所以我们不作为重点介绍。只是说从那以后,整整一年没下过雨,粮食作物可以说是颗粒不收。至于缺水的现象,小说只是说明炒米店、山西、盐碱地区等的情况,并没介绍章丘、淄川两地人们是如何取水的。实际上肯定也与其他情况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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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导致粮食作物绝产以后,按充饥物分类,可以划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粮食阶段,粮价与市面上的粮食供应量就相应的发生很大变化,在小说第31回中写道:

小米先卖一两二钱一石,极得那穷百姓叫苦连天;后来长到二两不已,到了三两一石,到了四两;不多几日,就长五两;后更长至六两七两。黄黑豆,蜀秫,都在六两之上。麦子,箓豆,都在七八两之间。起先还有处去买,渐至有了银没有卖的。糠都卖到了二钱一斗。树皮草根都刮掘得一些不剩。

粮价一开始倒与前面统计的崇祯年代平均价差不多,但随后可谓迎风见长,长到七八两白银一石以后,市面上就根本没货了,所以人们只得向草根树皮下手。

第二个阶段是吃替代品就成了主流。小说在第27回就曾介绍无粮以后的情景:

小人家又没有粮食得吃,说甚么不刮树皮、搂树叶、扫草子、掘草根?吃尽了这四样东西,遂将苫房的烂草拿来磨成了面,水调了吃在肚内,不惟充不得饥,结涩了肠胃,有十个死十个,再没有腾挪。又有得将山上出的那白土烙了饼吃下去的,也是涩住了,解不下手来,若有十个,这却只死五双。

白话小说本没有难懂的地方,但该小说多用方言俚语,这里需要说明的只有“解不下手来”的意思是下不来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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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旱灾时期的救荒实施情况

救助灾荒本是当政者的一项重要责任。明朝初期,官方曾在县境内设置常平仓,主要用以平衡丰年与欠年的粮价,在出现灾害时用以救济,但随着县官管理事务的沉杂,到中期以后,基本是各仓都废置了,多数成了空仓。到明末就只剩下一纸文书了。所以遇到饥荒,只能拿钱到丰收的地方籴粮救济,但籴粮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得先有足够的银钱。明末国库空虚,各国起义军蜂起云涌,又要应对北方后金进攻,内外交困,积重难返,地方上更没有银钱储备。

没有财力支撑的地方官员,做起救荒来就肯定力不从心了。

1.守道副使李粹然的救济行为

按各地县志、府志记载,当时李粹然应当是在冀南道为官,他先是把自已的俸禄和银器全部拿出来赈济了当地饥民,又在他分管的13州县建立儿童收容机构保婴局,每个局雇佣十来个妇人,将路上扔的儿童收容起来,然后按月支米,前后经过八九个月,救活了千把个幼儿。李粹然是否捐出自已的俸禄救灾不得而知,但救助弃儿这一举措在其原籍河南《河内县志》中也有记载,当属实情。

2.绣江县救助过程

第一阶段是巡按御使杨无山为主操作的。他也象李粹然那样,先把自已的积蓄和公费拿出来充公,然后裁撤公务人员,但为了多筹些钱,他许下裁撤人员,以后条件好了,可以重新启用,但每人需捐银50两。一共筹措起3500两白银,到外地籴到500石米回来。然后安排地方乡约提报贫民名单,他又亲自复核以后,发放吃粥的信票。从十月初一开始开设粥厂,按他原籍湖广天气推算,年后即有春草青芽可食,所以供到次年二月初停止。

这里面有个细节,就是先要求乡约、里长推荐贫民,然后再逐一复审这个过程。按照当时其他地方经验,县里胥吏、里约、保长等人是救灾过程中的中坚力量,但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明中后期,各级官僚贪污腐败行为相当严重,不仅是县里书办、差役吃拿卡要司空见惯,就是乡约、保长也多仗权欺人。在提报救济名单上,无钱行贿的贫民报不上救济,而有些乡约的近亲、富户反倒常常冒领,大大降低了救助效率。那么一是任用品行高尚之人操作,二是把关复验就变得尤为重要。还有个细节,小说中讲到有个叫薛崇礼的杂粮铺老板,两口子冒领粥票,被乡约查出来举报,罚了三石小米。这也说明这个乡约还是负责任的,如果不能坚持原则,上行下效的话,也会出现各类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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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是,杨巡按的煮粥进行到二月初停了以后,就去外地了。接下来,北方的地里仍无可食之物,县官为了接续下去,把衙内里所存的各项结余凑出67两白银,又写了一篇情垦意切的动员文章,安排典吏向乡坤、举人等募捐,但是18个乡宦只有不到10个人出了白银或粮食,11个举人只有一人出了二两白银。一共筹集了150两白银,比原来杨巡按的3500两,不足5%,也没法去远处籴粮,只能分成3000份,发了现银。前面也说过,当时邻近地带基本无粮可买,县官的举措并不有起到实质性作用,象书中说的,又死了许多。

第三阶段,等到杨巡按回来,又向按院借了200石谷子,才接续下去。后来官吏们求雨、谢神的活动就与实际无关了。但也在活动中显示了地方乡宦,虽然出力不多,却抱有对当局不满的情绪。

第四阶段是下来新粮以后,县官劝导民众要按循序渐进的原则由少到多进食。但饿急了的民众,根本不听县官那一套,很多都是狠吞虎咽地大量进食,

导致好年成下又死去了一半人

在整个绣江县的救灾过程中,突出表现了各级官吏们尽职尽责、爱民如子的情怀,但也无情鞭挞了从乡宦到普通民众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的丑恶行径。

3.武城县的救助过程

绣江县整个过程都是以官方为主开展的,但武城县与此相反,官方不仅不肯设法救济,正常纳税完粮、词讼都也不放松,宁肯把经济条件差的农户逼死、全家死光,也不肯罢休,再逼四邻继续追缴。

其中有家乡宦的女主人晁夫人,看官方根本没有救助的打算,就开始低价放粮,按市价的四分之一向贫家粜谷,同时对确实没有银钱的赤贫户开设了两家粥厂,免费供粥。此举感动了一名叫武乡云的乡宦,也行动起来,并且两家分工,一家粜粮,一家煮粥,在两家带动下,本县乡宦陆续都加入进来。前后采取低价放粮和免费舍粥共7个月,耗费粮米2760多石,直到打下新麦以后才结束。

他们在操作上有两个细节,也是值得称道的。一是晁夫人任用自家两个负责任的管家晁书、晁凤来管粜米,另请两个乡约靳时韶、任直合与两个族人共同舍粥,这几个人的品性,显然是晁夫人信得过的,而且每人每月有四五斗米的报筹,这样来保证他们的公道与正直。另一个是晁夫人与武乡宦两家舍粥与粜米的分工,堵住了偷机钻营者吃双份的漏洞。

大旱,人相食,从《醒世姻缘传》来看明末山东章丘的一次重大灾害

结语

本文从地方史志入手,结合小说《醒世姻缘传》的描述,再现了明朝末期发生在山东两个县域的旱灾情况,并简述了在救灾过程中,官方、乡约、士绅及民众的表现。

可以看出,明末由于各类矛盾冲突影响,朝庭财力和影响力已根本对救灾无所帮助,主要靠地方官僚的责任心与爱民之心来支撑,还有德行良好的乡宦富家来维持。但毕竞“有良心”的官民也只是少数,象绣江官方出手救助而武城官方却毫无建树,绣江县乡宦只有少部分参与捐助,普通民众中自私自利、偷机钻营者也大量存在,这都显示了一种“世风日下”的没落社会风气。

从另一个角度讲,同期陕西、河南等地都暴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山东高唐、泰安、兖州等地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暴乱,离章丘最近的齐东、青城、邹平三县边界也发生暴动。但由于文中所列两地进行了有效的救助后,还是相对平和的,也间接证实了小说中描述的救助,起到了一定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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