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數》高頻劃線語錄


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數》高頻劃線語錄



>> 我活在世上,無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見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願,我的一生就算成功。為此也要去論是非,否則道理不給你明白,有趣的事也不讓你遇到。

◆ 思維的樂趣

>> 傍晚時分,你坐在屋簷下,看著天慢慢地黑下去,心裡寂寞而淒涼,感到自己的生命被剝奪了。當時我是個年輕人,但我害怕這樣生活下去,衰老下去。在我看來,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 須知參差多態,乃是幸福的本源。

>> 知識雖然可以帶來幸福,但假如把它壓縮成藥丸子灌下去,就喪失了樂趣。

>> 我認為低智、偏執、思想貧乏是最大的邪惡。

>> 質樸的人們假如能把自己理解不了的事情看做是與己無關的事,那就好了。


◆ 沉默的大多數

>> 人要永遠做小孩子雖辦不到,但想要保持沉默是能辦到的。在我周圍,像我這種性格的人特多——在公眾場合什麼都不說,到了私下裡則妙語連珠。換言之,對信得過的人什麼都說,對信不過的人什麼都不說。

>> 話語教給我們很多,但善惡還是可以自明。話語想要教給我們,人與人生來就不平等。在人間,尊卑有序是永恆的真理,但你也可以不聽。

>> 而我們的人品的一切可取之處,都該感謝沉默的教誨。

>> 因為話語即權力,權力又是個好意思,所以的確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進話語的圈子,甚至在爭奪“話語權”。

>> 至於沉默的理由,很是簡單,那就是信不過話語圈。從我短短的人生經歷來看,它是一座聲名狼藉的瘋人院。

>> 所謂弱勢群體,就是有些話沒有說出來的人。就是因為這些話沒有說出來,所以很多人以為他們不存在或者很遙遠。

>> 但是在這世界上的一切人之中,我最希望予以提升的一個,就是我自己。這話很卑鄙,很自私,也很誠實。


◆ 花剌子模信使問題

>> 對於學者來說,研究的結論會不會累及自身,是個帶有根本性的問題。這主要取決於在學者周圍有沒有花剌子模君王類的人。

>> 我上大學時,老師教誨我們說,搞現代史要牢記兩個原則,一是治史的原則,二是黨性的原則。這就是說,讓歷史事實按黨性的原則來發生。憑良心說,這節課我沒聽懂。


◆ 論戰與道德

>> 去看電影,尤其是國產電影,也有類似的危險。這種危險表現在兩個方面:看了好電影不覺得好,你就不夠好;看了壞電影不覺得壞,你就成了壞蛋。


◆ 理想國與哲人王

>> 至於我自己,總覺得生活的準則、倫理的基礎,都該是些可以自明的東西。假如有未明之處,我也盼望學者賢明的意見,只是這些學者應該像科學上的前輩那樣以理服人,或者像蘇格拉底那樣,和我們進行平等的對話。假如像某些哲人那樣講出些晦澀、偏執的怪理,或者指天劃地、口沫飛濺地做出若干武斷的規定,那還不如讓我自己多想想的好。不管怎麼說,我不想把自己的未來交給任何人,尤其是哲人王。


◆ 東西方快樂觀區別之我見

>> 餓了,找個乾淨飯館吃個飯,有什麼過分?想要在吃飯時顯示你有錢才過分。你有個爸爸,你很愛他,要對他好,有什麼過分?非要在這件事上顯示你是個大孝子,讓別人來稱讚才過分。需要本身只有一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這原因大家心裡明白,社會對個人不是隻起好作用,它還是個起鬨的場所,幹什麼事都要別人說好,贏得一些喝彩聲,正是這件事在導致自激。


◆ 我看國學

>> 顯然,會背誦愛因斯坦原著,成不了物理學家;因為真正的學問不在字句上,而在於思想。就算文科有點特殊性,需要背誦,也到不了這個程度。


◆ 智慧與國學

>> 也許在這個問題上可以提出一個騾子式的折衷方案:你只有變得更聰明,才能看到人間的至善。但我不喜歡這樣的答案。我更喜歡驢子的想法:智慧本身就是好的。有一天我們都會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還會有人在走著。死掉以後的事我看不到。但在我活著的時候,想到這件事,心裡就很高興。

>> 只有那些知道自己智慧一文不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

>> 我們中國人是全世界、也是全宇宙最聰明的人。一種如此聰明的人,除了教育別人,簡直就無事可幹。

>> 《拉封丹寓言》裡,有一則《大山臨盆》,內容如下:大山臨盆,天為之崩,地為之裂,日月星辰,為之無光。房倒屋坍,煙塵滾滾,天下生靈,死傷無數……最後生下了一隻耗子。中國的人文學者弄點學問,就如大山臨盆一樣壯烈。


◆ 對中國文化的布羅代爾式考證

>> 眾所周知,我們國家的傳統文化是一種人本的文化,但是它和西方近代的人本主義完全不同。在我們的文化裡,只認為生命是好的,卻沒把快樂啦、幸福啦、生存狀態之類的事定義在內;故而就認為,只要大家都能活著就好,不管他們活得多麼糟糕。由此導致了一種古怪的生存競爭,和風力、水力比賽推動磨盤,和牲口比賽運輸——而且是比賽一種負面的能力,比賽誰更不知勞苦,更不貪圖安逸!

>> 在這一切的背後,“潛在的貧困無處不在”。我們的祖先怎麼感覺不出來?我的結論是:大概是覺得那麼活著就不壞吧。


◆ 人性的逆轉

>> 快樂,另一些人在追求痛苦;有些人在追求聰明,另一些人在追求愚蠢。這種情形常常能把人徹底搞糊塗。

>> 我更相信喬治·奧威爾的話:一切的關鍵就在於必須承認一加一等於二;弄明白了這一點,其他一切全會迎刃而解。

>> 我相信洛克的理論。人活在世上,趨利趨樂暫且不說,首先是應該避苦避害。

>> 從孔孟到如今,中國的哲學家從來不挑擔、不推車。所以他們的智慧從不考慮降低肉體的痛苦,專門營造站著說話不腰疼的理論。

>> 有種東西,我們說它是崇高,是因為反對它的人都不崇高。

>> 這個定義一直沿用到了如今。細想起來,我覺得這是一種模糊不清的混蛋邏輯,還不如直說凡不同意我意見者都是王八蛋為好。總而言之,這種古怪的論證方式時常可以碰到。

>> 要逆轉人性,必須有兩個因素:無價值的勞動和暴力的威脅,兩個因素缺一不可。

>> 要逆轉人性,還要有第三個因素,那就是人性的脆弱。

>> 弗洛伊德對受虐狂有如下的解釋:假如人生活在一種無力改變的痛苦之中,就會轉而愛上這種痛苦,把它視為一種快樂,以便使自己好過一些。


◆ 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 有一種人,起碼是在表面上,不喜歡快樂,而喜歡痛苦,不喜歡體面和尊嚴,喜歡奴役與屈辱,這就是受虐狂。弗洛伊德對受虐狂的成因有這樣一種解釋:人若落入一種無法擺脫的痛苦之中,到了難以承受的地步,就會把這種痛苦看做是幸福,用這種方式來尋求解脫——這樣一來,他的價值觀就被逆轉過來了。


◆ 椰子樹與平等

>> 羅素先生所說,最大的不平等是知識的差異——有人聰明有人笨,這就是問題之所在。這裡所說的知識、聰明是廣義的。


◆ 體驗生活

>> 總的來說,人要想受罪,實在很容易,在家裡也可以拿頭往門框上碰。既然痛苦是這樣簡便易尋,所以似乎用不著特別去體驗。


◆ 有與無

>> 做愛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為什麼要做的事則是“無”。因為這個緣故,我的生活看似平淡,但也不能說是“無”。


◆ 拒絕恭維

>> 人經不起恭維。越是天真、樸實的人,聽到一種於己有利的說法,證明自己身上有種種優越的素質,是人類中最優越的部分,就越會不知東西南北,撒起癔症來。我猜越是生活了無趣味,又看不到希望的人,就越會豎起耳朵來聽這種於己有利的說法。這大概是因為撒癔症比過正常的生活還快樂一些吧。


◆ 謙卑學習班

>> 用不著花很多錢,受很多罪,跑好遠的路,洗耳恭聽別人說你是傻×。自己知道就夠了。


◆ 關於格調

>> 我反對把一切統一到格調上,這是因為它會把整個生活變成一種得分遊戲。一個得分遊戲不管多麼引人入勝,總不能包容全部生活,包容藝術,何況它根本就沒什麼意思。假如我要寫什麼,我就根本不管它格調不格調,正如談戀愛時我絕不從愛祖國談起。


◆ 關於崇高

>> 事實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虛偽,這種東西比墮落還要壞。


◆ 洋鬼子與辜鴻銘

>> 辜鴻銘先生說:華夏文化的精神,在於一種良民宗教,在於每個婦人都無私地絕對地忠誠其丈夫,忠誠的含義包括幫他納妾;每個男人都無私地絕對地忠於其君主、國王或皇帝,無私的含義包括奉獻出自己的屁股。


◆ 盛裝舞步

>> 文化人類學指出,不同文化、不同價值觀的人之間,會發生誤解,明明你在做這樣一件事,他偏覺得你在做另外的事,這就是件誤解的例子。


◆ 我怎樣做青年的思想工作

>> 舅舅,何必要快樂呢?痛苦是靈感的源泉哪。前人不是說:沒有痛苦,叫什麼詩人?——我記得這是萊蒙托夫的詩句。

>> 別人的痛苦才是你藝術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會成為別人的藝術源泉。


◆ 我看“老三屆”

>> 羅素先生曾說,真正的倫理原則把人人同等看待。我以為這個原則是說,當語及他人時,首先該把他當個尋常人,然後再論他的善惡是非。這不是尊重他,而是尊重“那人”,從最深的意義上說,更是尊重自己——所有的人畢竟屬同一物種。人的成就、過失、美德和陋習,都不該用他的特殊來解釋。


◆ 我對國產片的看法

>> 所以我們可以改改納博科夫的話:三流的影視觀眾不是天生的,他也是培養出來的。


◆ 用一生來學習藝術

>> 老師們說,怎麼做對是科學,怎麼做好則是藝術;前者有判斷真偽的法則,後者則沒有;藝術的真諦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無缺;傳授科學知識就是告訴你這些法則,而藝術的修養是無法傳授的,只能夠潛移默化。

>> 文字是用來讀的,不是用來看的。看起來黑壓壓的一片,都是方塊字,念起來就大不相同。詩不光是押韻,還有韻律;散文也有節奏的快慢,或低沉壓抑,沉痛無比,或如黃鐘大呂,迴腸蕩氣——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

>> 但我以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麼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夠了。


◆ 我對小說的看法

>> 現代小說的名篇總是包含了極多的信息,而且極端精美,讓讀小說的人狂喜,讓打算寫小說的人害怕。


◆ 生活和小說

>> 在一本小說裡,不管你看到什麼千奇百怪的事,都不應該詫異,更不該指責作者違背了真實的原則,因為小說就是假的呀。


◆ 小說的藝術

>> 任何一門藝術只有從作品裡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話說,只喜歡看雜文、看評論、看簡介的人,是不會懂得任何一種藝術的。


◆ 王朔的作品

>> 宜往深處開掘——不要看不起小市民,也不要看不起芸芸眾生。毛主席曾言:高貴者最愚蠢,卑賤者最聰明。


◆ 蕭伯納的《巴巴拉少校》

>> 事實上有很多這樣的人:他們“明辨是非”的能力卻成了接觸世界與瞭解世界的障礙,結果是終生停留在只會“明辨是非”的水平上。可以這樣說,接受了一個倫理的體系不過達到了小學四年級的水平,而接受一個真理的體系就難得多,人們畢生都在學習科學,接觸社會。人們知道得越多,明辨是非就越困難。


◆ 居住環境與尊嚴

>> 中國這地方有一種特別之處,那就是人只在家裡(現在還要加上在單位裡)負責任,出了門就沒有了責任感(羅素和費孝通對此都有過論述,誰有興趣可以去查閱)。大家所到之處,既無權利,也無義務;所有的公利公德,全靠政府去管,但政府不可能處處管到,所以到處亂糟糟。一個人在單位是老張或老李,回了家是爸爸或媽媽,在這兩處都要顧及體面和自己的價值,這是很好的。但在家門外和單位門外就什麼都不是,被稱作“那男的”或是“那女的”,一點尊嚴也沒有,這就很糟糕。我總覺得,大多數人在受到重視之後,行為就會好。


◆ 飲食衛生與尊嚴

>> 我以為,假如一個人在生活條件和人際關係上都能感到做人的尊嚴,他就按一個有尊嚴的人的標準來行事,像個君子。假如相反,他難免按無尊嚴人的方式行事,做出些小人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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