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是如何入駐小區的?

網中愚


物業公司的選派和入駐一般分兩種情況,在房地產交房時至業主大會前的物業稱前期物業,業主大會選出業委會通過招投標選定物業公司,就行物業服務。前期物業一般由房地產經過招投標擇優選擇,也可能是房地產自己的物業公司。由於交房時業主沒有組織,房地產為了交房後各種設施設備正常運轉按程序指派物業公司。業委會成立後,按業主規約和相關規定,按程序通過招投標選定物業公司。都會選擇適合各方利益的物業公司來服務,提升房屋價值。關於物業何時收費怎麼收費,前期物業一般從交房時開始收費,未交房屋物業費由房地產支付。業委會物業從合同約定日期開始收費。收費價格由招標時確定的價格並報相關主管部門後執行。小區固定資產在正式物業入駐前歸房地產所有,業主大會成立後小區固定資產歸全體業主所有。


馮俊壽


首先回答,現在的小區建成後就已經有一個物業公司的問題。

一般來說,開發商要取得預售許可證,就首先得確定一家物業公司,這是前期開發手續中的一環。但這個確定並非開發商指定的,它是由政府相關部門組織的公開招投標選定的,開發商也無權指定物業公司。

回答第二個問題,收費標準如何確定的。

針對前期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費用,通常採用政府指導價,或者在政府指導價內,根據物業服務企業測算,得出物業服務費用。一般來說,物業費通常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公用設施維護費,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費,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秩序維護費,物業管理企業辦公費用,小區各項文娛活動費用,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法定稅費、管理費等。

回答第三個問題,業主為什麼被服務。

在前期物業服務階段,確實可以說業主是“被”服務的,為什麼說是被服務,因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小業主“被動”選擇的,是大業主“開發商”幫助我們選擇的,這是由中國獨特的開發報建手續決定的,但也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為什麼。因為開發商獲取土地後,它就是這個土地的業主,在沒有把房子賣給小業主前,它是有有一定權利決定誰來做物業服務。

一般來說,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不超過5年,或者等小區完全封閉後,或等成立業主委員會後,小業主是可以重新選擇物業公司的,那時候小業主就是這塊土地的真正的主人了,當然可以自己選擇物業公司了。這個時候就不是”被“服務了,而是想誰來服務誰就來服務了。


木頭弟


針對新房

物業公司在進行工商登記並取得相應的物業資質,然後和開發商簽字物業合作協議和收費標準,在簽訂合同前一月內,向物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同時物業收費標準報予物價部門進行審核,收取物業費並向業主出具正式物業費發票。

針對二手房

由業主委員會進行決定進駐公司,並且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同時業主委員會也有權對物業公司進行罷免,但是如果小區內沒有業主委員會的,需由超過半數業主簽字。操作層面有一定的難度。

更詳細的可以關注我,有一篇專門寫物業的文章

《房子後期能升值多少?大多人都把這個問題忽視了》


胖丁說房


神隱天降,反正不是業主選的


知了166662119


大部分誰也不明白,或是內部利益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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