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
2020 年 3 月16日正式启用,具体点位如下:
1、东起东平路(即东外环自北外环至G206国道)-G206国道(自东平路至十里泉路),西至西安路(即S322省道)-西昌路(自君山西路至北安路),南起十里泉路(即S322省道自G206国道至西安路),北至北安路(即北外环自东平路至西昌路)-君山西路(即原枣曹线自西昌路至西安路),区域的道路。
2、光明大道东平路至市中区与薛城区界牌段,石岭路自君山路至北安路(即北外环)路段,枣费线即S241省道自侯宅子路口至峨山口路段,X019县道(原枣曹线)自东街路口至田屯路口路段,光明东路(即S515省道)自G206国道至东平路路段。
上述区域路段所有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11日
薛城区
(一)关于薛城区德仁路部分路段
禁止停车的公告
为有效加强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大我区大气污染的防治,有效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德仁路部分路段实际状况,现决定在德仁路部分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辆,安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特公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路段
德仁路:长江路至矿建路路段。
二、实施时间
自2020年3月10日起,以上道路全时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辆并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对违反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关于在薛城区永福路部分
禁停路段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
公告
为有效加强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永福路(长江路至光明路路段)已于2016年6月17日公告为全时段禁停路段,为进一步改善该路段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在永福路清泉市场段安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0年3月15日起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薛城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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