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进阶史

各位私募基金的看官们,大家可能或持有、或观望私募产品,但对私募行业的曲折发展史并不一定了解,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回顾下私募基金行业由弱到强、由自由生长到法制发展的进阶之路。

私募基金是伴随着基金行业的发展而来的,我们先简单看下基金行业是怎么诞生的。

1998年是基金行业的元年,为什么98年是基金行业元年呢?

因为97年发生了一件大事,亚洲金融危机,亚洲一众国家都被金融风暴血洗,包括中国。

在应对金融危机的时候,央行发现股市里面竟然有银行存款的钱,银行存款是低风险资金,不能流入股市。我们现在了解的银行资金都是在银行间市场做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品种交易,但在当年还没有银行间市场,银行都在交易所进行交易,这样很容易银行存款的资金借给券商、券商再借给散户,散户上杠杆,通过这个模式银行存款流入股市,给金融体系带来极大的隐患。

为了整治这种乱象,规避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央行给银行单独开了一个银行间市场,禁止银行资金流入交易所市场。

同年,国务院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公募基金公司正式上台,拉开了中国基金管理行业的序幕。

公募基金的发展存在一定弊端,比如追求相对收益导致产品波动大、产品设计倾向普通投资者等。

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积累,出现了越来越多高净值投资者,他们有定制化服务需求,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的,这样私募基金应运而生。

早期的私募基金不能独立发行产品,需要依托信托生存,2004年2月份首只和信托合作的阳光私募基金诞生,从此,私募行业找到了发展的路径。

2009年,银监会印发《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成为第一个规范证券类信托产品的文件,意味着存在多年的阳光私募模式得到了监管认可。

到了2013年6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开始实施,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统一监管,赋予私募证券基金合法地位,同时确定私募证券基金的基本规范,包括登记备案、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等,并规范了私募基金合同必备条款,强调信息披露和对投资者的保护。

2014年6月,配套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监会通过了私募行业最重要的纲领性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私募基金采用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和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往后的几年,私募基金的监管细则不断出台,私募行业在法律不断完善、投研能力不断强化的路上披荆斩棘、勇敢前行。

同时,私募行业也是我们金融开放的重要依托。截至2020年1月初,共有302家外资控股或参股从事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机构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共备案1151只私募基金,规模总计约4615.06亿元

随着行业的发展,私募基金的头部效应也越加明显,截至2019年12月底,已登记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8857家,管理基金规模2.45万亿,而这其中,百亿私募机构共管理6374.5亿,占比32.38%。

偏股类的百亿私募仅22家,保银投资就是其中稳固的一员,保银投资会以高度负责的投研态度继续为投资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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