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人,进出小区、复工复产一定要知道这件事

青铜峡人,进出小区、复工复产一定要知道这件事

青铜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利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码的部署要求和技术标准,根据吴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3月6日零时起,居民出入不再受两天一人次的限制,小区居民实行凭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或宁夏健康通行卡出入小区。所有出入小区人员必须执行测量体温、登记信息,查验工作证或健康通行卡、持证人身份证等信息制度,核对无误且体温正常的,做好信息登记后方可准许进入,严禁不做核对即放行出入,防止冒名顶替。老年人、儿童等群体大多属于易感人员,尽量不要外出,减少交叉感染。

二、个人健康通行卡可按照《青铜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用健康通行卡的通知》(〔2020〕93号)要求,由城乡居民到有关村(社区)申办健康通行卡。

三、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一律不允许扎堆、聚集。凡是不戴口罩外出、扎堆、聚集者,经工作人员、督查人员提醒后仍不改正的,由执法部门对其采取强制集中隔离措施,所产生的食宿费用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在做好应急保障的前提下,持续强化村组、小区晚10:30至次日6:30封闭管理措施,压实小区物业管理责任。

五、市疫情防控巡逻队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查处扎堆聚集行为,查验晚上10:30以后闲散人员身份证,对查出的外省籍人员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于已经正常营业但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主体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

六、对首次来(返)青进入村组、小区人员,尤其是境外和外省来(返)青人员,各镇场村组、小区检查点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告知网格责任公安民警,由公安民警对拟进入村组、小区人员进行现场查验身份证、询问外出史、旅居史、进入事由等,并要求其当场签订外出史、旅居史真实性承诺书,经体温测量无异常且登记个人信息后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网格民警护送其到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住处,并告知其在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由公安民警负责经公安大数据信息比对,对于被核查对象信息真实准确的,由有关村(社区)按相关要求做好管控工作。对于隐瞒真相、虚假承诺的,由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强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解除隔离后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凡2月14日以后境外来(返)青人员或其亲属,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登记本人或其亲属的旅居史、接触史。凡从疫情严重省市和境外来(返)青人员,必须由本人或其亲属在来(返)青、入境前5天向属地村(社区)报告,如实登记身份信息、航班(火车)信息、健康状况、居住住址、联系电话、行程轨迹、接触史、旅居史等情况,返回后将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八、疫情严重省市和境外来(返)青人员由青铜峡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车辆从机场、火车站接送至集中隔离点,严禁亲属、朋友、同学通过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接送。

九、对未及时或未如实报告应登记的来(返)青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及其知情者,或私自从机场、火车站等地接送疫情严重省市和境外来(返)青人员的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青铜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

青铜峡人,进出小区、复工复产一定要知道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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