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華通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期回覆《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 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58 證券簡稱:華通醫藥 公告編號:2020-002號

債券代碼:128040 債券簡稱:華通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華通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2月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92726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公司提交的《浙江華通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准》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需要公司就有關問題作出書面說明和解釋,並在3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受理部門提交書面回覆意見。

公司收到反饋意見後,立即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就反饋意見中提出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積極推進反饋意見的回覆工作。由於反饋意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仍需公司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落實,預計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反饋意見的書面回覆。本著認真落實反饋意見的原則,為穩妥做好反饋意見的回覆及相關申報材料的補充完善工作,經與中介機構審慎協商,公司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延期回覆申請,申請延期不超過30個工作日。待相關文件準備完成後,公司將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及時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反饋意見回覆材料,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尚需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能否 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後續相關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華通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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