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梅姨”如果在古代會有什麼下場?最服明朝朱元璋

“梅姨”真實姓名不詳,約65歲,曾長期在增城、韶關新豐地區活動,涉嫌綁架和販賣9名兒童,至今尚未落網。

人販子“梅姨”如果在古代會有什麼下場?最服明朝朱元璋

人販子“梅姨”

每一起販賣就會造成至少一個家庭的支離破碎,人販子的荷包裡裝滿被販賣者及其家庭的血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拐賣婦女、兒童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其實我認為,律法就是律法,一定要利劍高懸,讓心懷不軌的犯罪分子不敢越雷池一步:只要是拐賣,就不應該再有情節“輕微”與“嚴重”之分,不喪盡天良幹不出販賣人口這樣的事情。

人販子“梅姨”如果在古代會有什麼下場?最服明朝朱元璋

張譯《親愛的》劇照

我國古代歷史上的律法相對有松有馳,但對此類犯罪無一不是處以極刑。

漢朝時期,人販子“梅姨”會被處以磔(zhé)刑,也就是將其肢解並砍頭。“磔”本來是古代祭祀時肢解牲畜的方式,用在人販子“梅姨”身上也算方式得當。

唐、宋時期,律法對人販子處罰做了詳細的分類:“拐賣他人與人為奴者,處以絞刑,與他人為部曲者,流放三千里。拐賣他人與人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

人販子“梅姨”如果在古代會有什麼下場?最服明朝朱元璋

黃渤《親愛的》劇照

相對而言,元朝比較簡單直接:只要是販賣人口,一律死罪!

與元朝異曲同工的是清朝,人販子一旦被官府捉住,就會被處以凌遲。

其實,人販子“梅姨”更應該體驗一下《大明律》,《大明律》的主要制定者朱元璋嫉惡如仇,對人販子深惡痛絕:凡拐賣兒童,一律凌遲處死;妻子兒女流放兩千裡開外;從犯一律斬首。

凌遲主犯,從犯斬首,包括人販子的家人,即使不知情也要受牽連,雖說朱元璋有些霸道,但起碼能對人販子多一些震懾,朱元璋果真是個狠人!

最後提醒大家,如果看到人販子“梅姨”,請立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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