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女子起诉同居男友“传染性病给我”,索赔3万被驳回

辽宁沈阳女子徐丽(化名)和男子王飞两人同居一个月,在此期间两人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徐丽此后起诉王飞,称王飞将本身的多种性传播疾病传染给自己,造成自己发病。要求王飞赔偿近3万元给自己。2020年3月从法院获悉,法院驳回了徐丽的诉讼要求。

55岁的徐丽是辽宁沈阳人。经人介绍,她认识了比自己小三岁的男子王飞。

相处同居一个月后,徐丽将王飞告上了法院。她说,在两人相处期间,王飞多次要求和自己发生两性关系,而王飞本身患有淋病等性传播疾病,将疾病传染给了自己,造成徐丽出现多种病理反映,出现肚子疼,腰疼,恶心呕吐,发热乏力等症状。

沈阳女子起诉同居男友“传染性病给我”,索赔3万被驳回

徐丽称,自己找到王飞询问原因,王飞亲口承认自己有淋病,并愿意对自己的病情负全部责任。徐丽要求:王飞赔偿自己2.988万元,还必须负责后续发生的所有损失。

而王飞则辩解称,自己没有淋病,不可能传染给徐丽,不承担任何费用。

法院审理查明:王飞徐丽经人介绍相识,相识后发生性关系两次。徐丽到医院检查,诊断为淋病,而王飞到医院检查,则未查出此疾病。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徐丽未能举证证明王飞传染自己疾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近日法院依法驳回了徐丽的诉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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