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語-靈璧女借屍還魂(第十一個故事)

《子不語》是清代作家袁枚的作品。《子不語》(又名《新齊諧》),取意於《論語》所謂“子不語怪、力、亂、神”,表明所記正是孔子所“不語”者。本篇是其中的第十一個故事。

王硯庭在靈璧縣做知縣時,村裡有個農婦李氏,三十多歲,相貌醜陋而且眼睛失明,得鼓脹症已有十幾年,腹大如豬。

有一夜農婦病死了,丈夫進城買棺材。回到家中準備入殮時,卻看到農婦又活了,而且雙眼重見光明,腹部也變得平坦。農夫大喜想要靠近她時,農婦卻十分抗拒,哭著說:“我是某村的王姑娘,還沒嫁人,怎麼到這裡來了?我的父母姐妹都在哪裡啊?”

子不語-靈璧女借屍還魂(第十一個故事)


農夫大吃一驚,連忙跑到那個村裡去求證,只見她所說的那家正在為去世的小女兒哭泣,而屍體已經下葬了。聽說此事,她的父母狂奔到農夫家中,農婦一見父母,哭著上前抱住他們,—敘述自己生平,事事都和他們的小女兒符合無誤。

這時,那家小女兒許配的未婚夫家也來查看,農婦頓時羞澀萬分,面紅耳赤於是兩家人都要爭農婦,一起告到官府。王硯庭為他們調解,把她判給了農夫。這件事發生在乾隆二十一年。

靈璧女借屍還魂原文:王硯庭知靈璧縣事。村中有農婦李氏,年三十許,貌醜而瞽,病臌脹十餘年,腹大如豕。一夕卒,夫入城買棺。棺到,將殮,婦已生矣,雙目盡明,腹亦平復。夫喜,近之。妻堅拒,泣曰:“吾某村中王姑娘也,尚未婚嫁,何為至此?吾之父母姊妹,俱在何處?”其夫大駭,急告某村,則舉家哭其幼女,屍已埋矣。其父母狂奔而至。婦見泣抱,歷敘生平,事皆符合。其未婚之家亦來昑視,婦猶羞澀,赤見於面。遂兩家爭此婦,鳴於官。硯庭為之作合,斷歸村農。乾隆二十一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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