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有物業管理條例,各省地市都有物業管理辦法,網友呼籲取消物業,真能取消物業嗎?

美侯王666


說取消物業的就是過激的氣話!

準確的說:網友是拿現在的物業沒辦法了,希望他滾蛋!

但這並不意味著業主不需要物業服務。

每個小區,都是上百上千上萬的互不相識的業主組成,因此,業主註定是個鬆散的社會集合。此類群體管理內部事務一般都使用代議制和委託管理體制相結合。大到一國一區域,小到一公司,基本如此。

代議制就是群體把權利委託給部分人,業主委員會就是這樣的作用和屬性。類似於股東會委託董事會。

委託管理體制就是所有權人將權利衍生事務委託給專業組織去負責,當然是有償服務。這也是物業費的法理基礎。物業費就是受託提供服務的酬勞!有點像董事會把公司委託給總經理班子等經營者。

社區保安、社區保潔、設施維護、生活管理是物業的四個基本受託業務職責。有點像一個單位的後勤事務部。這些業務,鬆散的業主群體無法自行完成,肯定是要委託的。部分業主寄望自己管,註定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好比公司部分股東想要兼經理班子,最終不行。

這麼多業主不滿物業,問題的癥結在於以下幾個法理問題:

一、所有權及衍生權的落實問題。任何小區都是業主群體共有所有權的物權集合。包括物業管理在內的所有權利,都是物權所有權的衍生權,業主就是小區的主人!業主委員會就是小區的唯一最高權力機構,物業的所有權利都應當並必須來自於它的授予,並且受業主委員會的領導和約束。實際運作上,我們很多物業權利來源與承繼缺乏合法性。在業主購買和入住前,開發商是階段性的所有權人,業主群體完成產權和使用權接管需要一個階段,並且合法的代表業主的業主委員會其組建和運作需要過程。開發商利用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移交期,將自己委託的物業管理權直接延續,即使業主委員會要求也不肯依法退出。所以,開發商利用交房入住的階段的臨時代理權並將其千方百計延續,客觀上現實需要,主觀上也有逐利的驅動。因此,及時組建業主委員會並履行職責顯得格外必要。

二、社會管理機構履責缺失的問題。由於業主是鬆散群體,很難被組織起來,加上開發商和原有物業的逐利產生的主動干擾和阻撓行為,業主委員會往往很難產生出來。這需要代表政府部門的社會管理機構履行職責,比如街道辦、鄉鎮政府。但是,由於開發商和原物業更早地與社會管理機構合作,並且這種合作往往是雙方比較滿意的,甚至可能有權益的讓渡,因此社會管理機構往往是消極的態度。就好像股市和匯市,沒有銀監會和證監會的有效履責,市場必然被大鱷操縱,散戶們很難保障合法權益。社會管理機構還有其他責任,包括監督管理物業的履責情況、維護業主群體的合法權益等,這背後是納稅人和財政供養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三、所有權人如何管理服務受託人的體制機制。現有法規,法理上確定了業主委員會的權力。但是行使這個權力卻缺乏合適的方式。董事會如果沒有有力的組織,也必然淪為玩偶和虛設。業主委員會的代表,也是普通業主,他在缺乏公權保護的情況下,其實面對物業管理人員是一個弱者,這就導致他無法有效行權。實際上,很多物業管理就是用這樣的不對稱性壓力協迫業主委員會放棄行權的。這背後仍然是社會管理機構履責的缺失。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愚以為有以下幾點甚為急迫:

一、法規政策上要儘早明確律師事務所等社會機構可以盈利模式受業主委員會委託代行其權利。解決業主委員會實際難以行權的問題。

二、法規政策要對社會管理機構的履責再行細化落實,讓他們在業主委員會的產生、行權等方面主動作為,發揮保障作用。

三、儘快制定物業管理法規。對業主委員會如何正確有效履行全體業主的委託職責,物業機構如何合法取得、行使和延續服務義務做出明確規定。比如:物業公司應當定期輪換、招標採購、接受評價和投訴等等。

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就是僕人和主人的矛盾,惡奴欺主、反客為主是當今此類輿情強烈的主要原因。根本上是公權機構立法、執法、履責存在不到位。


不覺有閒情


取消不取消是另外一回事。其實物業公司所承擔的那些工作,業主完全可以承擔。一個小區的物業公司每天就那麼幾個人,一個售電的,一個打掃衛生的,一個維修的,看門的。維修的不常在,有事通知物業安排人,有了大點兒的事情物業臨時找人。我們小區一千多戶,每天就這麼幾個人,物業費,停車費,每戶一年兩千多。如果業主管起來,省錢多了。當然,物業公司的存在,可以增加就業崗位,為國家減輕負擔,僅此而己。但業主要求取消物業確實難。不要說取消,現在很多單位宿舍,原來都是單位管理,現在都要歸口物業公司。單位管理時費用很低,停車費一年180塊錢,衛生費一年96元。歸物業管理後,停車費漲到72Q元,物業費一千多了。業主有事沒有以前方便了,原來都是一個單位的,不管有什麼事一個電話就到,而且在不在服務範圍內都是熱情服務。物業公司服務是有規定的,超出範圍是不管的。總之,物業公司對業主來說敝大於利。但只要對國家有利,還是服從大局,以國家利益為重。l


杜寶金801


01

天下物業一般黑,物業沒有好東西。只是為了掙業主的錢,不辦人事,和開發商狼狽為奸,無惡不作,勾結黑社會閒散人員,欺軟怕硬,糊弄業主。物業好比漢奸賣國賊,實實在在喝業主的血,侵犯業主的切身利益。取消物業,功在千秋,毛主席萬歲!!


我是振國


就是應該取消物業,淘汰物業,早就該淘汰啦!中國咯大個農村,為何沒有物業管理,人民房前屋後不是照樣山清水秀嗎?為何?因為有基層組織在管!他們是居委會、村委會!代表國家,真正的為民服務。而物業公司能嘛?廣大的業主用自己的錢養啦一些亂作為甚至不作為的物業公司幹嘛,管理混亂,增加人民的成本!投入沒有價值回報那麼還要物業公司幹嘛?


yqxSL


取消物業管理,事在必行,我們花了鉅款購買房,還要養他們太不該了,由社區管理收衛生費還應該的,管理方式跟毛主席那年代居委會組織治安管理不是很好嗎?而且我們大都退休了,也可以自己管理自己家,物業是喝業主的血。


用戶沖天炮


其實應該廢除物業,應該由社區負責管理,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加強社會主義思想教育,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更能體現社會主義優越性。


用戶8927284075836


我不管別人怎麼說,這次我感覺我們小區控制疫情物業做的還是很不錯的,給我們小區隔離的人送菜,給他們買八四消毒液,買酒精送去,別人都不敢接近。有趣的是這家物業費沒交。電梯裝有一次性按鍵用紙,有的人直接拿回家,樓道,單元大廳電梯轎廂,地下室通道等場所天天消毒,在大門口排查外來人員,有的不配合的還推搡辱罵人家在門口值班人員,有的人太過分了。可也有為小區捐助八四消毒液的幾個業主,不管別人怎麼說。我們應該和物業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哪裡都有人渣,哪裡都有好人。頭條也是如此。


手機用戶50499980207


國家應承擔起物業管理的責任,打破小區圍牆制,實行社會主義街區管理。


用戶6412608273403


取消物業!!!完全贊成!!!今天物業公司給我們業主發了一張電話表,“電力公司電話,水力公司電話……”意思就是這些問題不要再找他們物業了。請問物業除了每天打掃衛生,找幾個保安大叔,還為我們業主幹了什麼???電梯、樓道廣告收費沒有我們業主的份,還允許小商小販到處貼小廣告。留著物業公司幹嘛?我們業主花這麼多物業費,值嗎???


世上再無包拯


物業都是房產開發商為了錢設立的。歪規收費,剝削人民。這樣的行為很多,所以業主想讓政府取消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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