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很久很久以前還有朋友還問道:“你認為愛有條件嗎?”
那時的我還信誓旦旦表示大愛無疆,聖母上身真是直接給我事後當頭一棒。
直到現如今,我不得不打臉這個事實。
我和他分手了,最後微信的留言:“我們都不要勉強自己去適應對方,想改變早就付出行動,我已經不喜歡你,這是事實,無法改變”
可是以前,我以為我會嫁給他。
我們在一起六年了,總有人問,那麼多人為什麼偏偏選了他?
最開始認為愛情是一種感覺,很奇妙,也很不可思議,可是在一起久了,你發現其實答案也很簡單,只是因為跟他在一起之後,再沒有羨慕過任何人。
跟他在一起,我自認為自己變得更好,他喜歡音樂,喜歡經商,喜歡攝影,為了能與優秀的他站在一起,我學會了化妝,學會了為人處世,學會了很多技能,改變了自己的性格,逐漸我發現這些努力成就了現在的我,而他卻一直停留在原點。
如果一個人改變了,並非他不愛你,而是他已經不是以前的那個他了。
直到他事業泡湯,開始以酒度日,起初我還會安慰他,鼓勵他,支持他,覺得他是事業低谷,但是他就這麼頹廢了大半年,他欠下了很多錢,每天窩在家一無是處,每次下班回來都能看到亂到不忍直視的床以及外賣打包盒。而我的一句叨擾便換來了他的冷眼和我剝奪他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
那會我第一次有了分手的想法,那時我已經完全感受不到任何與愛情相關的東西,和他在一起我只有滿滿的心累,但是我依舊沒有說出口,只因為對自己的想法感到不恥,難道我真的是那種只能共享福不能共患難的人嗎?
後來他換了很多份工作最後都因為壓力和焦慮讓他開始懷疑這樣的生活是否有意義後以失敗告終。
他說:“他不適合上班”,我想了很久回了一句,“其實大多數人都不適合吧。”
那一刻我決定離開他的生活,離開這個城市。
當跨出那間屋子的剎那,我的心好像空了一塊,但是這種感覺卻讓我輕鬆不少。
《堡壘集》上曾經說過,戀愛往往是有條件的,只有少不更事的男女或別有用心的男女,才高喊戀愛沒有條件。
其實承認愛情並不可恥,可恥的是明明知道不愛了,還要選擇彼此消耗。
後來和朋友喝酒暢飲之時聊到這件事,她說:“什麼東西都有條件,何況愛情這種人間疾苦的東西”
是呀,如果不是他身上的閃光點,你的目光又怎麼會被他所吸引。
誰都渴望愛情是無限期保鮮,但是這不僅僅取決與對方是否長情,還取決你有沒有給對方足夠的“愛的材料”,是否有自我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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