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提醒:签名须谨慎!

近来,前来咨询的人们普遍存在有:“这些签名不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用人单位或者对方拿是空白合同给我们签的”、“这工资表的签名,是当时单位人把它折叠起来,只让我们在最后一栏上签名的”、“当时说好签名后公司盖章会给我们的” 诉说,咨询的当事人都似乎有诸多“委屈”。

叶律师特别提醒:就是这些小小的“签名”,不慎重就会酿就大大的“苦果”。

【提醒】提醒:签名须谨慎!

签名须谨慎,法律要知晓!

【风险提示】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记载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凭证,是双方协商或者一方提供格式合同的情形,双方通过签名或者盖章予以体现协商一致。在现实中,却有另一方基于急于想得到这份“工作”或者机会、或者货物等某种因素,在对合同约定的内容都不了解,随意签上自己的大名,这“签名”势必为日后维权埋下了大大的隐患。

【以案说法】

老张来自安徽,文化程度不高。2013年3月到南京某物业公司工作,工作地在A区。今年5月底,公司通知他被调到B区工作。由于离家远,老张不愿去,公司的说:你如不服从调配,3天内不到岗,视你旷工就解雇。老张不服,把公司告到劳动仲裁委,要求撤销公司调动决定。哪知,开庭之时,公司拿出有老张签名、按手印的劳动合同,且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南京市。仲裁员当即询问老张:合同上的名字是不是本人签字并按的手印。老张委屈的解释,说自己识字不多,进公司时感觉老板为人挺和善的,当时承诺也是好好的,于是也没多想,就在公司给的空白合同上签了字,按了手印;老张还据理力争说,该劳动合同内容是公司私下填写的,公司也没有给他一份,自己根本不知情。但由于他拿不出公司让他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的证据,最终,劳动仲裁没有支持他的请求。

【提醒】提醒:签名须谨慎!

代签名须注意!

【叶律师提醒】

 1、合同签名时,一定要对所签合同的内容,或者签名的用途和后果弄清后再签;

 2、对有自己签名的合同、工资单、借款条等书面材料,一定要自己保留一份或者留下相关证据,以便维权时有证可查;

3、避免听信所谓的“签名没有法律责任”说辞,对与自己权益相关的协议上签名,一定要慎重;

 4、避免代签,代签名的法律后果总是与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不出事则已,一旦出事,无疑将会引起很多纠纷;

 5、签名前,不清楚的,可拨打法援咨询热线18913805152求助或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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