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检察院依法对黄捷元、黄良秋等人非法采矿案提起公诉

黄捷元、黄良秋非法采矿罪、韦程勇、韦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由百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经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田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2月21日,田阳县人民检察院已向田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黄捷元、黄良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他人合谋擅自开采煤矿,提供场所存放及销售,开采的矿产品价值达2,151,320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韦程勇明知是非法采挖的煤矿而予以收购并转卖,被告人韦胜明知是非法采挖的煤矿仍居间介绍买卖从中赚取差价,两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田阳县检察院依法对黄捷元、黄良秋等人非法采矿案提起公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