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審快結!疫情期間妨害公務當庭宣判!

快審快結!疫情期間妨害公務當庭宣判!

3月10日,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通過“三遠一網”遠程視頻開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王某某妨害公務案,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拘役四個月。此案是疫情防控期間,牧野區法院首例認罪認罰適用速裁程序的妨害公務案件。

2020年2月18日,王某某酒後騎電動自行車到某小區門口時,在沒有小區出入證的情況下,不聽防疫人員的勸阻,騎電動自行車將小區的鐵門撞壞並強行闖入小區。接到群眾的報警後,情指快反民警立即趕往現場並依法口頭傳喚王某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但王某某拒不配合,並辱罵民警,卡住民警脖子,毆打民警頭部。後被民警強行帶回治安管理大隊,在等待處理期間,王某某仍然不聽勸告,連續用腳踹民警的腿部和腹部。

3月5日,牧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牧野法院當天受理該案,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開庭傳票送達、網上庭審預約、審判員閱卷等一系列工作,並於3月10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院審理後認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王某某以暴力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嚴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予嚴懲。鑑於被告人王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處罰。遂依法當庭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

從立案受理至審結宣判,僅用時3個工作日,充分體現了牧野法院使用簡易程序快審快結涉疫情案件,進一步強化了被告人認罪服罪的效果,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極大提高了審理刑事案件的質量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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