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一村民“護鳥”被“捉”悔不當初

“悔不當初呀!國家禁止無證馴養野生動物是好事,是大事,我以後要多學法,只有懂法、知法,才不會給國家添亂!”這是在昆務工的會澤縣雨碌鄉村民顧某的一句反思。

会泽一村民“护鸟”被“捉”悔不当初

2019年底,已收拾好行裝趕回老家過年的顧某在途經一不知名的村子時,見路邊一中年男子正在向過往行人兜售剛捕來的“鳥”,他一眼就認出,是一隻羽翼未豐的“小野雞”。因從小在山村長大,這種“野雞”是他熟知的野生動物。初春時節,正是“野雞們”繁殖的關鍵時期,會吸引來很多偷獵者大肆的捕殺。而且“小野雞”氣心大,逮到後如不悉心照料,就會絕食身亡,被獵捕後,也就只能儘快賣掉。於是,他就想買回家喂喂試試,想救這隻“小野雞”一條命。一番討價還價,以60元的價格,便把這隻“小野雞”買回了家。

会泽一村民“护鸟”被“捉”悔不当初

可事隔不到兩月,就聽聞會澤縣森林公安局正在開展嚴厲打擊非法獵捕、販賣、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的巡查行動,鄰村也有人被處罰了。平日裡老實巴交的顧某,害怕自己出於好心買來的野雞會被“誤會”成是“打”來的或是非法飼養的,情急下,就把“小野雞”裝進籠子,藏匿在自家後院的菜地裡,想等躲過“風頭”後,再帶至山林中,把它悄無聲息地放了。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顧某“養野雞”的不法行為,還是未能逃脫會澤森林公安的“法眼”,在耐心細緻地說服教育下,顧某終於坦然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主動帶民警到菜地拿出了“藏匿”的“小野雞”。

縣森林公安局 王雙玲 閆塞賽 編輯:袁蓉卉

会泽一村民“护鸟”被“捉”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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