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還是女人

如今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為已經成為了一種普遍現象,很多人甚至認為這是婚前必要的過程,他們堅定的認為“沒有嘗試,怎麼知道是否合適?”更是有不少人認為婚前同居實際上是試婚,算是對將來婚姻生活的提前檢驗。那麼,婚前同居真的有益無害嗎?

如果婚前同居了,男方女方,誰吃虧更大呢?

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還是女人

比如,有這麼一個真實的例子:河南有個女孩叫小影,她從18歲上高中時起就和男友陷入了熱戀。隨後小影落榜,男友考入了大學。在男友母親的默許下,小影開始和男友同居。期間,小影做了三次人流手術,最終基本喪失了生育能力。結果男友提出分手,小影感到自己身心都受到重創,因此將男友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最終,法院判決小影的男友賠償小影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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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引發了不少網友的熱議,有人罵法官判的不公。怎麼才讓賠三萬?一個女人永遠不能做母親了,這種痛苦三萬元就能補償嗎?也有人認為這個女子小影自己也有責任,如果說一次懷孕是意外,那麼怎麼接連三次懷孕?她也太不注意自我保護。更有人則抨擊了小影這樣的行為,認為她這是活該,是咎由自取,如今失去生育能力完全是自己的行為不檢點所致。一時間眾說紛紜,當然,我認為很多人的評價都有道理,大家可能是從多種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的。作為一個性健康教育工作者,我更想從婚前同居這個角度上談談我的看法。

女主人公小影的遭遇實際上並不罕見。現實中,有不知道多少的女性因為婚前同居而意外懷孕,然後就是一次次的人流,最終導致嚴重的婦科疾病甚至失去生育能力的屢見不鮮。類似的新聞報道也有很多了,多半都是婦產科醫生看到的現象。很多年輕女性甚至一年內就做幾次人流手術,這樣下來能不損害身體健康甚至導致失去生育能力嗎?小影只做了三次人流手術就到了這個地步,固然是很可悲的,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沒準還是好事——起碼從此以後她就終於明白了這樣的行為不可取,以後要好好愛護自己的身體。只不過,學到這一點的代價未免大了些。小影的事情絕不是特例,而是很多女性身上都發生了的問題。恐怕有很多人還不如小影,

她們也許喪失了生育能力也沒想到用法律武器來要求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多的問題都留給了自己,留給了將來和自己結婚的人。這無疑都是潛在的家庭矛盾和社會矛盾。

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還是女人

那麼,小影的例子說明了什麼呢?

我認為首先就反映出了一個社會現實,即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為的普遍性。類似於小影這樣的事情,在二三十年前是不可想象的,而在今天則已經成為了人們司空見慣的事情。隨著價值觀的多元化,大家不但不會像以前一樣反對婚前性行為,反而有不少人覺得婚前同居很有必要,美其名曰算是“試婚”,大有一點“先嚐後買”的架勢。贊同婚前同居以及婚前性行為的人認為這是人的權力,只要是成年人,就有權支配自己的身體。只要不是用身體換錢,那麼法律就管不著,完全是個人行為。他們認為,如果成年以後仍然沒有性行為的話本身就是磨滅人性。

更有一些女權主義者也聲稱,拒絕婚前性行為不過是男性“處女情結”的一個表現,是不尊重女權的行為。還有不少人認為,如果婚前不試婚的話,就很難保證婚後的生活質量,很難保證將來能夠很好的磨合。而另一大部分人則是跟風的,他們覺得別人都這樣了自己不這樣是否太土?太過時落伍了?既然是大勢所趨,那就跟著走吧。正是在這些思想的帶動下,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為已經成為了一種普遍現象,幾乎席捲了當代社會中的所有青年男女。

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還是女人

不過我倒是認為,類似於小影這樣的事情,我們更應該看到小影所受到的傷害。小影是什麼人?一個普通的當代女性而已。實際上,小影所受到的傷害也會是所有有類似經歷的女性可能遇到的傷害。我們這個國家這個社會中,不知道還有多少像小影一樣的女孩在走著小影走過的道路,她們也許還沒有做過人流手術,也許做的比小影還多,也許即將甚至早已失去了生育能力。這,才是一種社會風潮應該讓我們重視的地方。

其實我一向認為,性健康教育並不是傳統的封建的,也絕對沒有強制性。性健康教育的目的是讓人們掌握相應年齡的性知識,讓人們做出自己的選擇。就拿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為來說,這的確是個人的權力,只要不涉及強姦和賣淫,那麼就沒有人可以阻止個人的性權力和性要求。不過,性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目標應該是讓人們認識到婚前性行為的優缺點,認識到好處和壞處,由人們自行選擇。試婚也好,女權也好,大家可以有自己的觀點,但是如果能聽聽別人的觀點,能衡量一下得失,難道不是更好的事情嗎?既然文化多元價值觀多元了,那麼是否也應該聽聽不同的聲音,讓自己有一個全面的思考呢?

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還是女人

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女權主義者們總是關注屬於“封建思想殘餘”的處女情結,那麼為什麼不看看誰更受益誰更吃虧呢?就拿小影的例子來看,她的確用法律武器捍衛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讓男友賠償了她的損失,但是,三萬元能換回小影的生育能力嗎?就算是三十萬三百萬又如何?可以想見,將來小影如果因為做不了母親而失去擁有幸福婚姻的可能,那麼三萬元能補償什麼?一個女人不能做母親這樣大的終身遺憾,是多少金錢也無法彌補的!假如小影當初也是為了“追求真愛”也是“要求了自己的性權力”,那麼如今呢?走出法庭的小影,當她拿著那三萬塊錢補償離開男友時,我相信她不會是伸張正義後的揚眉吐氣,而是會很痛苦的,因為她一定很後悔。假如再給小影一次機會,我相信她肯定不會再選擇和男友同居了吧?

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還是女人

當然,有人說,讓你婚前同居也沒讓你懷孕啊!小影只是自己不注意保護自己而已,如果要是很好的避孕那麼就不會到這個地步了。是的,這種說法是沒錯,不過,婚前同居的害處也絕不僅僅是導致意外懷孕流產喪失生育能力這麼簡單,其影響之大絕非是看得到的這些。就算小影並沒有失去生育能力,那麼她就能在男友的分手要求面前釋然嗎?說句難聽話,假如小影不是喪失了生育能力,她肯定一分錢都得不到。

婚前同居的害處,實際上更體現對女性的身心損害上,以及對雙方感情的損害上。這些可以說都不是法律能管得了的。而實際上,這些害處遠比簡單的失去生育能力更糟糕,因為很多人都會對此茫然不覺。

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還是女人

實際上,婚前同居和婚前性行為,肯定要導致男女雙方的心態發生變化,這一點毫無疑問。很多時候,男方會因此變得不太在意女方,因為能得到的東西都得到了,也沒有什麼新鮮的了。而女方呢,覺得自己付出了很多,就勢必要求回報更多。很多女性因此而變得患得患失,擔心男方不要自己。她們會變的更加粘人,總是過多糾纏男方以讓自己得到安慰。而這種行為恰恰和男方的不在意針鋒相對起來,導致了雙方矛盾的產生。女方因此而受到身心雙重傷害的不計其數,因此而造成分手的人更是大有人在。可以說,在現實中來心理諮詢想挽回男友的女性,幾乎所有人都有這個背景因素,婚前性行為對於雙方感情的損害是很顯然的。這一點,很多人也許都意識不到,很多女性甚至以為“獻身”會讓自己對男友更有把握,這簡直就是弄巧成拙了。可憐她們到了分手的地步還是沒有悔悟。


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還是女人

​ 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我認為這個答案是很顯然的。婚前同居,實際上是男性不需要承擔婚後的義務就享受了婚後的權利。而女性呢?當然也會享受到婚後的權利,但是她們要面對的就更多些,包括感情變淡、感情破裂、意外懷孕、婦科疾病甚至是終身的遺憾。當“分手”二字擺在眼前時,我相信所有女性都能意識到誰吃虧了。

婚前同居,誰吃虧更大?還是女人!你同意我的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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