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正常上班,公司只发劳动合同工资的60%,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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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公司效益不好随便降工人工资的行为,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公司不能随便降劳动者工资,这样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 如果公司目前确实有困难,可以跟员工说清楚并拿出具体补救方案,开诚布公,稳定军心,让员工与公司共同克服暂时困难,共渡难关,这样也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好的方法是可以先发60%,剩余的后边可以补发,比如年终补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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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如果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单位发放实际的工资。

涉及调薪的问题,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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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工资支付的问题,2月21日人社部发布了《复工复产中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问题权威解答》,内容如下: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延期支付职工工资。

下面是网络上采集的一些相关问题,仅供参考

1.第二个月可以按最低工资的70%发放,这个时间怎么约定,是2月1日开始,还是3月1日开始?

答:具体时间要看停产停工的起算日期。

2.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如何界定的?

答:按照单位实际月工资的结算时间来计算,如很多单位的计薪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自停产停工第一天开始起算,至停产停工后出现的第一个计薪周期结束,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3.公司复工不是完全复产,部分员工是要在家休息,在往年没有疫情的时候也有这种部分休息部分上班的情况,公司会在综合工时结算周期内优先抵扣加班,没有加班的按照未出勤结算,最终不低于最低工资;可否把目前客观原因不来的员工按照以前的在家休息发薪方式发薪,当月发放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

答:如因员工非本人原因不到岗,理论上应按正常工资发放;如发最低工资,须与员工协商。

4.如果企业3月份仍然不能正常复工,是否可以与员工协商工时及薪酬?

答:可以协商。

5.二月份协商工资,三月份可以按最低工资发吗?

答:优先与员工协商一致,是可以的,或企业属于已经停工停业状态,可按照生活费标准支付。

综上,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特殊情况下发放工资是需要同员工协商的。至于是否达成一致,要看整体协商意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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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只发百分之六十的劳动工资呢?先要问清楚公司是因为疫情问题资金周转困难,剩余下的百分之四十下个月发,或者以后一起补发呢?如果是这个问题大家可以都还可以理解。如果你正常工作没有旷工、迟到、早退、或者你工作失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公司没有其他原因只发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六十的话肯定是不和合理的。因为你正常上班了,企业就必须及时足额发放个人工资。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不全额发工资的话可以到当地劳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你也可以以公司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公司申请辞职并要求企业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是个人观点希望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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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公司已经正常上班了,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效益不好等原因与你们协商一致发60%的薪资,那么公司这种行为属于你们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是不违法的。

但是如果公司却在未与你们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只发劳动合同工资的60%,是违反劳动法的,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你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要回余下的工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让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当然,如果你不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准备离职,那么你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要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中明确写明是由于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离职的。那么你在劳动仲裁时既可以要回公司拖欠的工资,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般工资都是次月发放,目前仍在3月。从你的提问看,估计是公司提前告诉你们3月将只发60%的工资,你可以明确向公司表示拒绝降薪行为。然后等到4月份在看公司是否只发放劳动合同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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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育律师劳动争议解决


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只发基本工资的,也是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田园猪子


不合理,既然是正常上班,那就应该正常领工资。如果公司有困难,可以先发60%,剩余的后边可以补发。直接只发60%不合情理。本身顶着疫情来上班本身就说明大家经济压力大,要不然也没几个人愿意冒这险吧?毕竟这个时期是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老虎头上的兔兔


不合理!都正常上班了还只发六成,不上班的那就不发工资了?按照国家规定,这样做此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去劳动局可以去有关部门申诉!



初七0770


如果是正常上班的话肯定不和理,如意是停工情况下,还说得过去



把住幸福


个人觉得如果是正常上班就应该正常发放工资,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此次疫情不同于一般企业因经营问题导致的停工停产,自然不需要按照停工停产发放工资,但值此艰难时刻公司有困难,暂时先发给大家工资60%和大家说明情况等情况好转,给大家补齐,大家应该是能够同意的,公司与员工能够共担风险,共度难关,则更显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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