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国:献血入征信,可以试错但别不认错

李蓬国:献血入征信,可以试错但别不认错


文|李蓬国

26日上午,国家卫健委于上海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回应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相关事宜。郭燕红表示,无偿献血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目,目的是让更多无偿献血者的善举得到更广范围的支持和肯定,让他们的奉献精神得到更多赞誉。她强调,不献血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更不会有惩戒,因为人们不献血有健康、年龄等各种客观原因。郭燕红表示,这样的做法源于地方实践,像山东、江西、浙江、江苏等地把无偿献血作为个人征信系统的加分项,有力地促进了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形成了激励的氛围。(11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无偿献血纳入征信”引起广泛质疑,各媒体纷纷发文指出“警惕信用机制被滥用”“别把征信当成万能的筐”“征信系统不能变为道德档案”。相关部门回应称,“献血是个人信用加分项目”“不献血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更无惩戒”。对此,我以为,虽然把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本质就是错误的做法。创新可以试错,但错了也别不认错。

郭燕红表示,无偿献血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目,目的是让更多无偿献血者的善举得到更广范围的支持和肯定,让他们的奉献精神得到更多赞誉。她还强调,这样的做法源于地方实践,像山东、江西、浙江、江苏等地把无偿献血作为个人征信系统的加分项,有力地促进了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形成了激励的氛围。

也就是说,无偿献血不仅目的是好的,而且实践证明,效果也是好的。言外之意是这种做法没有错,当然,她也从未认错。对此,我不敢苟同。首先,目的正确不等于行为正确。这是很浅显的道理,就好比老师不能为了学生好,就对不守纪律的学生扇十个耳光。结果有效也不能反过来证明行为正确。就好比不能因为学生被扇十个耳光之后,变得守纪律多了,就认为扇他耳光的行为是正确的,可以作为经验推广开来。

同样的道理,把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目的正确和结果有效还不能构成行为正确的充分条件。我们知道,社会征信系统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诞生的,是为了方便经济活动而存在的,这就是为什么它的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也是为什么它原本记录的是贷款是否逾期还款、是否有经济上的违约行为,约束也是通过限制贷款、限制消费等经济手段。

也就是说,把道德行为纳入经济范畴,就“超纲”了,也“跨界”了。即便征信系统可以超出经济范畴,延伸到社会层面,但顾名思义,仍然要与“诚信”相挂钩才对。试问,献血与诚信有半毛钱关系吗?把无偿献血作为个人信用加分项,就意味着视献血为诚信行为,反之,不献血就是不诚信。

虽然有关部门回应称,献血作是信用加分项,不献血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更无惩戒。但是,别人通过献血可以加分,而你因为不献血所以不加分,相对来说,你的信用分不就下降了吗?这不就是变相的扣分和惩戒吗?再说,倘若一个人本来信用分很低,但通过献血就可以加分,变成一个有“诚信”的人,试问,这合理了吗?

总之,献血与征信本无关联,就别强加关系。把献血纳入征信,本质就是错误的做法。创新可以试错,但错了就认错,才是正确的态度。(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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