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疫情期間企業與勞動者協商使用各類休假是兼顧企業與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特殊應對方式,與《勞動法》保護勞動者合法休息權並無直接關聯,疫情期間勞動者屬於多休息了的說法不準確。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安徽六安裕安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美好,一直在身邊 支付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