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叡:藝術品投資的“藝術”

讓每一個人將他的資產分為三個部分,一部分投資在土地上,一部分在生意中,另一部分就存下來。

——猶太塔木德經, 約1200BC~500AD

1952年,一位芝加哥大學25歲的研究生Henry Markowits發表了一篇名為《投資組合選擇》(Portfolio Selection)的革命性研究報告。在報告中,他探究了一個觀念,就是“為了達到高報酬,一個投資組合所帶來的風險不但必要,同時也是渴求的。”然而,投資組合中的風險則可由適當的分散投資來達到控管的效果,這也就是“資產配置”觀念的起源。

1959年,Henry Markowits將他的研究集結出版,名為《資產選擇:有效分散法》(Portfolio Selection: Efficient Diversification of Investments)。這本書不但讓他得到了金融經濟學界的認可,同時也獲頒諾貝爾經濟學獎,後來這個理論被稱為“MPT”(Modern Portfolio Theory)。因為當時計算機的計算能力有限,資產配置的觀念和研究一直到二十世紀80年代才在學術界、銀行的信託部門以及私人財富管理公司中興起討論。今天,資產配置的觀念早已深植歐美國家,相關的介紹和信息琳琅滿目。

在現代的投資學中,資產配置的比重很大,也就是說以長期投資的角度而言,資產如何配置是投資人是否能達到高報酬和規避風險的關鍵因素。資產配置在學理上的定義,就是投資人在各種資產中,如股票、債券、房地產、收藏品以及現金等所投入資金比例的分配,而投資者的資金比例配置方式將大大影響未來的投資報酬率以及投資組合所帶來的風險。資產配置的比例因人而異,投資者可依照自己的資金規模、投資屬性、市場狀況、投資目標、投資計劃的時限與可承受的風險來做規劃。

胡潤研究院分析了高淨值人群偏好的投資理財方式,其調查報告顯示,有高達98%的人仍偏好不動產和存款,考慮以藝術品做理財工具的人群也有31%的佔比,在以金融商品為主的投資組合中,藝術品作為資產配置的一種選項,愈發受到重視(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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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配置的三大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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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多樣的投資組合,以分散投資風險。

採取多目標的投資組合用以分散風險,尤其是有特殊風險的投資目標,更需搭配其他投資組合來降低操作上的風險。

第二,每年重新調回投資組合的比例以控制風險。

此項觀念是建立在所有投資目標的報酬率上,從長期看市場都有一定的走向,過高或過低於平均走向的部分終究會被修正,因此投資人應該要賣掉過高的部分,並且買進被低估的部分。舉例來說,假如一個投資者一開始設定的資產配置比例是股票50%,債券50%,一年過後因為市場的變化,資產總值的比例變成股票60%,債券40%,但一段時日之後,投資者就需要重新調回平衡比例,也就是賣出股票10%再買進債券10%,以回覆一開始50/50的比例。

第三,投資組合中的每種資產關聯性要低。

理想中的投資組合應該是彼此都沒有關聯性,也就是說這些資產的價值不會同時走高或走低,如此一來才有機會和空間調整投資組合的比例,如股市和房市的表現不好,但藝術市場的表現仍看漲,這時便可增加投在藝術資產的比例,以降低損失並且提高報酬。然而現實中投資組合的各種資產關聯性會時常改變,因此多樣化的資產配置更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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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投資:財富與雅趣兼得

第一,藝術品市場表現優於其他資產。

Art+Auction在過往一份調查報告中指出,拍場上前500大藝術家作品的市場表現遠優於標準普爾500指數(S&P 500)、房地產和對沖基金(見圖2),且根據Artprice指數和標準普爾500指數的統計,從1920到2000年,藝術品的平均投資報酬率是144%,遠大過於股票的13.4%和房地產的6.5%(見表1、2)。且在2008年金融海嘯衝擊後,藝術市場比股市和房地產率先回穩且持續攀升(見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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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單看2018年,標準普爾500指數整體下滑了5.1%,歐股也跌了11.1%,但Artprice前百大藝術家作品的市場表現卻達到10.6%的成長(見圖4)。如統計從2000年1月1日到2018年底的18年裡,Artprice前百大藝術家作品的市場表現幾乎是標準普爾500的2.5倍,且在2008~2009年的金融危機中,藝術市場的表現僅下修了26%,標準普爾500卻下跌了58%(見圖5)。如以藝術家單件作品在拍場上的再售(repeat sale)成績為例,法蘭西·培根(Francis Bacon)的《自畫像三聯作》,1999年以300萬美元售出,2008年以2800萬美元再度轉手,計算通膨後,9年的投報率近9倍之多,而這9年,金價才漲了2倍,更別提股市不到10%的表現了;即使當金價下跌20%時,畢加索(Pablo Picasso)的《坐在椅子上身穿藍色衣服的女人》(Femme assise robe bleue)以2920萬美元在2011年售出,6年後再度以4510萬美元轉手,仍有50%的成長(見圖6)。這些一再說明了,藝術品的市場表現往往優於其他資產,如作為資產配置的選項,不僅能抗跌又能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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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藝術品屬性特別,與股市、房市關聯性小。

藝術品與股市及其他金融商品有反向互補的特性。例如當股票市場低迷時,連帶會影響到房地產或者債券等金融商品的表現,而藝術品非金融性商品,與金融市場的關聯性小,即使受經濟不景氣波及,藝術市場的緩衝期較長,且藝術品種類繁多,市場分散且區隔明顯,比其他金融商品較易因應經濟狀況,被套牢的機率較低,因此把藝術品作為資產配置的一種選項,可幫助降低其他資產所帶來的風險。根據Citi私人銀行全球金融數據(Citi Private Bank, Global Financial Database)指出,藝術市場與股市的關聯性只有0.11,與房地產的關聯性僅0.02,所以作為一種資產組合的選項,可以幫助對沖其他資產產生的風險(見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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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藝術品抗跌、保值及成長空間大。

美學價值高,特別是藝術史已有定位的作品,價格相對高,但市場需求大於供給,流通性大,變現能力強,抗跌保值,風險較低,適合作為長線的目標,即使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也能保有一定程度的市場價值,比其他金融投資工具更穩定。

當金融危機發生時,股市的衰退和藝術市場的下跌,反映出了一種時間差。佳士得拍賣公司在一份觀察報告中指出,從1929年的股市崩盤到藝術品的價格下跌之間,相差了18個月,因此有足夠的時間調整投資策略來因應市場的頹勢,而經濟復甦後,藝術市場的成長速度又遠超過其他的金融商品。據梅摩指數(Mei/Moses)的統計,十九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藝術品價格的慘跌也發生在1876年至1879年的經濟蕭條之後;另一個比較輕微的下跌發生在1974年晚期,也比二十世紀70年代早期的經濟危機晚了約18個月;而目前最嚴重的一次藝術品價格全面下跌則發生在1990年末,大約是黑色星期一(Black Monday, 19 October 1987)股市崩盤發生的3年後。受此重創之後,美國市場直到1997年晚期、英國在2000年的夏天,才再度回到當時下跌前的高度,而德國和法國即使是次要市場已逐漸恢復,但主體經濟依然無法回到受創前的位置。統計學者Olivier Chanel 曾於1995年指出,藝術市場和金融市場的表現大約相差一年,即使股市的表現可能被視為是藝術市場表現的前導性指標,但時尚和品味的更迭,往往讓這樣的預測變得很困難。梅摩指數更推翻了藝術品的價格和股價間有其關聯性的說法,它認為:

首先,經濟蕭條是短期的,它會造成藝術品價格的下跌,這時候安全的做法是遠離藝術市場。幾次經濟蕭條的確引起大量的價格下跌,如同1973至1975年和1990至1991年,但藝術品價格的下跌往往在蕭條後的第二年才發生,而藝術品的價格總在經濟復甦後緊接著回升。平均來說,藝術品價格在過去從1875年至2000年間的27次大大小小的蕭條中,只平均下跌了0.7%。

其次,藝術品的價格即使在經濟蕭條中,仍是很難預測的,且並非永遠在經濟蕭條期間下跌。例如藝術品價格在1960至1961年、1980年和1981至1982年的經濟蕭條中都沒有下跌。

再次,1875至2000年間,藝術品價格平均上漲了7.7%,當時的通膨率是4.9%,標準普爾500指數顯示當時的報酬率是6.6%。因此,藝術品似乎可以提供長期的保值外,收藏家還可以享受美感上的樂趣。

如此看來,在股市和公債下跌之時,投資藝術品似乎是一種比較妥當的做法。在這樣的概念下,藝術品就能成為期貨、衍生性金融商品外的另一種投資項目,甚至可以避險基金的方式來操作。因此選取長線目標的藝術品作為資產配置的選項,更能發揮保值的功能。

1961年,倫勃朗(Rembrandt)的《亞里士多德注視荷馬雕像》(Aristotle with a Bust of Homer)(見圖7),當時賣出230萬美元,摺合為今天的現值2063萬美元,40年成長了897%;法國印象派藝術家莫奈(Claude Monet)的《滑鐵盧大橋》(Waterloo Bridge)(見圖8),1990年為310萬美金,2007年增值為3163萬美金,17年成長了10倍;剛65歲的美國當代藝術家傑夫‧昆斯(Jeff Koons)去年創造在世藝術家最高單價作品,他的雕塑《兔子》(Rabbit)(見圖9)在拍賣會上以9100萬美元售出,他的《巴斯特·基頓》(Buster Keaton)(見圖10),1999年為37萬美金,2006年增值為240萬美金,七年650%成長率,繼他的《兔子》創下史無前例的成交紀錄後,必會連帶拉抬昆斯其他作品的身價;就連近幾年為年輕藏家所追捧的KAWS作品,其中《在林子裡》(In the Woods)(見圖11)三聯繪畫作品,2016年以35萬美元拍出,2019年再度以320萬美元轉手,3年高達914%的增值;旅法華人藝術家趙無極創作於1985年的油畫《12.11.85》(見圖12),2012年上拍時不被市場看好,僅以8452美元落槌,隔年這張曾被低估的作品卻以57萬美元再度售出。在藝術市場中,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不管是十七世紀的畫家,還是活在我們當下的藝術家,只要選對目標作品,假以時日,皆有增值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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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 倫勃朗 《亞里士多德注視荷馬雕像》 油彩、畫布 143.5 x 136.5公分 16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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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 莫奈 《滑鐵盧大橋》 油彩、畫布 65 x 99.4公分 19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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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9 傑夫·昆斯 《兔子》 拋光不鏽鋼 104.1 x 48.3 x 30.5 公分 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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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 傑夫·昆斯 《巴斯特·基頓》 加彩木頭 167.6 x 129.5 x 68.6公分 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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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 KAWS 《在林子裡》 丙烯、畫布 147.6 x 275.3公分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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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2 趙無極 《12.11.85》 油彩、畫布 60 x 72.5公分 1985年

2008年,佳士得國際拍賣公司(Christie’s)於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申請破產重整後四天,宣佈將於11月12日在紐約舉行一場專拍,雖然佳士得沒有透露賣家身份,但兩名紐約藝術品交易商證實賣方是雷曼兄弟執行長理查德‧佛德(Richard Fuld)。拍品包括美國抽象表現主義大師德‧庫寧(Willem de Kooning)的名畫、色域(Color Field)畫家巴尼特‧紐曼(Barnett Newman)的五幅畫,以及高爾基(Arshile Gorky)與愛格尼思‧馬丁(Agnes Martin)各四幅畫作,共成交1350萬美元,相較於雷曼的執行長佛德脫手一年半前市值約2.47億美元、如今價格卻僅剩0.2%都不到的五十萬美元的股票,其收藏的藝術品成了他的保命符。

第四,藝術品具節稅功能。

藝術品不像股票有每日淨值(daily net asset value),也沒有市場公定價,在資產配置的過程中,資金較彈性,且可採用境內或境外交易方式進行,具節稅功能。尤其在許多國家,藝術品被列為文化資產,對文化資產作為遺產或贈與不課稅,甚至境外所得也不課稅,讓藝術品具有其他金融商品所沒有的節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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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律師與會計師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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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資產管理中,最重要的兩個角色莫過於律師與會計師。律師透過法律條文的簽訂與證明,讓資產明確化,確認其歸屬。律師更可就其專業,就法人法、組織法、所得稅法以及財產繼承法等法規以及境內外交易、資金之轉移與配置等操作細節,分析整理出對客戶最為有利之資產管理方式。面對特殊屬性的藝術品買賣交易,律師也可就其專業,在買賣合同的簽訂、跨國資金的轉移、作品的擁有權和智財權的轉移上給予專業的建議和協助。

配合律師的專業,會計師則可將資產予以計量與計價,確認和管理資產的價值,並且在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資產流動、比例配置與稅賦繳納等過程中,確保一切合法合度。而藝術品買賣的專業門檻極高,如把藝術品作為資產配置的選項,投資人需透過藝術專業團隊的諮詢,搭配藝術金融方面的專家,就目標藝術家作品的美學價值與市場價格做細部的評估,判斷最有利的配置方式,尤其是作品的購入價格、持有時間和未來的投報預估,才能選定具流通性、變現能力強、容易取得、增值空間大且符合投資年限的藝術品,再將此專業評估提供給律師和會計師做參考,對資產配置的精準度將有莫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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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投資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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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前置手續方面,首先,要了解客戶透過藝術品進行配置之金額大小及操作年限之長短,其所決定之金額及年限條件,將會成為專業藝術顧問團隊為客戶進行藝術品投資規劃的基礎要件,再依照上述條件為客戶選擇最合適的藝術品作為投資目標物。其次,針對客戶提出之條件,瞭解其預期報酬率及風險承受屬性,藝術顧問團隊再進一步與客戶達成共識,依個案量身規劃藝術投資的方向。

第二,在藝術品投資的操作上,一般將投資目標物區分為長、短線進行操作,透過長、短線交叉投資以分散風險,但如以藝術品進行資產規劃,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夠藉由與一般金融商品關聯性低的藝術品,達到分散風險的效益,因此會建議選擇較長期且穩定成長的投資目標,主要以買賣長線作品為主,因為長線作品單價高、市場需求大於供給、流通性大、變現容易、投資風險相對低,最適合作為報酬率穩定的長期投資選項。

近幾年,藝術品逐漸成為資產配置的一種選項,在全球的金融風暴下,許多歐美企業將藝術品納入作為分散風險的投資目標之一,美國Economic Times於2008年11月2日的報道中指出:“藝術品已成為企業客戶投資組合中分散風險的選項之一,在完整的市場資料蒐集及專業團隊評估之下,平均分配於藝術品的比重約佔整體投資組合的10%到15%之間;投資年限設定為長期投資,平均年限約為10年。”然而,藝術市場的操作主要為經驗法則,其中25%為知識面、25%為技術面,加上50%著重在關係和網絡的建立,每一項由入門走向專業均須耗費相當的時間,可想而知,以藝術品作為投資的選項,技術門檻會較一般金融投資商品來得高,因此健全的操作機制、藝術專業知識及經驗豐富的操作團隊便成為藝術投資的成功關鍵因素之一。

藝術投資涵蓋的層面甚廣,單就市場剖析、藝術家篩選、作品目標選擇、價格分析等,就可依不同面向來劃分及探討。一般將藝術市場區分為全球市場(global market)與區域市場(regional market),就市場的操作而言,又概分為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及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對藝術家及經紀商而言,不同市場下的運作方式及定價均有顯著的差異性。同時,除了市場的區分外,更須瞭解作品在藝術家整個創作生涯中的重要性,以及作品等級高低與價格之間的關聯性。

區域市場是專指某一地區的市場,區域市場的藝術家其作品僅在此區域內才有流通性,離開此區域,難獲買家賣家的關注。如許多國內的當代藝術家,其市場止步於中國,在境外的市場難有能見度和接受度,就像美國的波普作品在歐洲賣不動,日本的卡漫作品也僅在亞洲受到追捧。但不代表區域市場的藝術家其作品的價格偏低,區域市場雖相對小,但關起門來便容易操作,一旦颳起市場旋風,短期內價格攀升大,風險當然相對也大。而全球市場則是涵蓋至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區域市場,一般而言,藝術家的作品若是能夠在兩個不同屬性的區域市場被買賣,且可清楚區分其市場屬性及差異性,便可被視為有全球市場潛力的藝術家,此類藝術家,能見度高,作品流通性大,價格成長穩健,投資風險相對較區域市場的藝術家低。如果選了區域市場藝術家的作品作資產配置,當區域市場藝術家作品的價格與全球市場的藝術家價格並駕齊驅、甚有超越之時,就須審慎評估作品的持有期和退出時機,免得過高的風險降低了藝術品作為資產配置的利多。

藝術市場的操作,可概分為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一級市場指的是藝術品進入市場的第一層渠道,通常指的是代理藝術家的畫廊,畫廊的經營者直接面對藝術家且熟悉市場生態及操作手法,並擁有熟絡的藏家群,透過深耕的區域市場資源,推薦、展示及買賣新興藝術家的作品;而所謂的二級市場,指的是藝術品從上述畫廊的手上賣走後,回售(resale)或進入拍賣市場。一般而言,以當代在世藝術家的作品為例,代理畫廊的價格一開始往往是最低的,透過回售或進入拍場後,因競價及供需的關係,二級市場價格往往高於代理畫廊的價格;然而就藝術史上有定位且具市場價值的已逝藝術家作品而言,一線精品在市場上已一件難求,畫廊無法直接從死去的藝術家處取得作品,只能從拍場買進,畫廊為求獲利,加上自身利潤後再次售出,所以這類作品的價格,畫廊價往往高於拍賣價(見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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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上述這些市場屬性後,我們可以用所謂的“4-ty”來作為選件的判讀工具,那就是藝術品的流通性(liquidity)、重要代表性(quality)、可取得性(availability)和真偽性(authenticity)。剖析一位藝術家的市場潛力,可藉由掌握其每年在市場上的成交額(value)和成交量(volume)來作為判讀的依據,當成交額高、成交量低時,代表作品的可取得性低且作品單價高,如印象派藝術家莫奈的《睡蓮》系列作品,便呈現一作難求的趨勢,因為此係列作品的數量有限,且大部分精彩之作已被全球各大美術館典藏,少有機會再度現身市場,所以取得不易,加上市場上供不應求,作品單價隨之節節高帳;反之當成交量高、成交額低時,作品取得相對容易且單價較低,這種情形一般發生在新興藝術家的身上。所以把藝術品作為資產配置的選項時,得依預算、持有期和預期收益來做選件的規劃:如預算不高,就只能下手低單價的新興藝術家作品,雖流通性尚不高,但容易取得且較無真偽的問題,儘量挑選代表作,拉長持有期,才能有較高的預期收益;如預算偏高,就可考慮高流通性的作品,此類作品大都是藝術家的代表作,因市場需求大於供給,不易取得,但每每轉手,就會有不錯的增值空間,且具有隨時變現的能力。

舉例來說,如規劃上千萬美元的預算來購買藝術品作資產配置,作品的選擇性就相對多了。以當代新興藝術家的作品價格而言,單件作品能過千萬美元的屈指可數(見圖14),與其鎖定幾件單價相對低的新興藝術家作品,倒不如尋找一件已逝藝術家的精品,因為新興藝術家仍在發展,史家尚未對其成就蓋棺論定,風險相對高,且購入多件作品,不但無法有效分散風險,更會造成日後退出的困難;如能找到一件在藝術史上有定位的藝術家代表作,絕對勝過多件新興藝術家的作品,但能在史上有定位,一般藝術家早已作古,此類作品難求,價高,但流通性大,變現容易。如畢加索的作品,能上千萬美元價位的不出以下四種風格期的作品:藍色時期(1901~1903)、粉紅色時期(1904~1906)、30年代的變形時期和60年代的晚年作品。其中藍色和粉紅色時期,因創作時間短,作品量少,一旦現身市場,身價往往近億或破億美元;而 30年代變形時期的作品,主要以畢加索的兩個情婦瑪莉‧特雷莎‧沃爾特(Marie-Thérèse Walter)和多拉‧瑪(Dora Maar)為主題,偶爾流入市場,叫價也都在3,000~7,000萬美元之譜;只有60年代的晚年作品符合千萬的價位,此時期的作品主要以畢加索的最後(也是第二任)妻子傑奎琳‧羅克(Jacqueline Roque)、鬥牛士和劍客為主要主題,但上千萬美元的作品仍不易取得,過往30年的上拍作品中,超過千萬美元成交的畢加索作品也只佔0.01%,如資產配置鎖定的是此類作品,等待進場的時間得相對拉長,一旦取得,價格成長空間大,風險小;如預算不高,只能鎖定單價較低的新興藝術家重要風格期的代表作,縮短持有期以降低風險,作品價格一旦達到預期收益,便立即出售,再購入下一件作品;如作品價格持續走跌,就得設停損點,斷尾求生,此類作品適用操盤上所謂的“打帶跑”短線操作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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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上述選取作品所採用的 “4-ty”外,作品過往的收藏曆史(provenance)、出版著錄(literature)、展覽經驗(exhibition)、保存狀況(condition)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作品的最終價值,下手前都須一併納入考慮。藝術投資需要考慮的範疇既深且廣,同時得考慮區域市場特有的市場機制和交易模式,熟諳全球市場的遊戲規則,掌握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扮演的角色,洞悉各地的法令和稅務制度,且要能依賴藝術史的專業和多年的市場操作經驗,把理論與實務完美結合,再透過廣佈的人脈網絡,穿梭其中且要遊刃有餘,才能透徹掌握這一瞬息萬變的市場與新興的投資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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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配置搭配遺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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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規劃對多數企業家來說是一項重要的課題,將遺產規劃搭配資產配置,除了可以享受財稅的好處外,同時可確保藝術收藏交付到對的人手中。歐美國家實行資產配置搭配遺產管理已行之有年,由於藝術品的變現能力不如一般金融商品來得快速,往往造成遺囑執行人必須透過變賣藝術品以繳交遺產稅。在變賣藝術品的渠道上,由於公開拍賣能夠鎖定較廣泛的買家及反映當時的市場價格,所以遺囑執行人較常選擇以拍賣的方式處理遺產,然而因每年拍賣的場次有限,當拍賣時間無法符合遺囑執行人時效上的需求時,遺囑執行人會轉而尋求私下交易的方式變現繳付稅金,或向藝術貸款機構以藝術品作抵押貸款,但貸款金額通常是該件作品公平市場價(fair market value)的50%以下,且還得支付不低的利息。

為了避免讓一生心血的收藏最後因不必要的因素而葬送,設想周到的藏家會選擇下述幾個方式作規劃:

第一,於遺囑中指定專業顧問協助處理收藏。

在遺囑中指定專業顧問來協助處理其藝術收藏,這些專家涵蓋具專業學識背景的私人中介、藝術顧問及律師等人,除了專業知識外,同時在藝術圈中擁有豐沛人脈,往來於拍賣公司、畫廊及美術館間。藏家在立遺囑時應確認遺囑執行人與遺囑內容無利益衝突,對方才能以對受益人最有利的考慮為前提作決策。

第二,生前將藝術品贈與子女。

在有生之年將藝術品贈與子女也是許多藏家選擇的方式之一,此方法可以確保藝術品的妥善傳承,但缺點是贈與人必須擔負贈與稅。贈與稅率和遺產稅率相當,是為了防止納稅人藉此脫產來規避遺產稅,雖然贈與人賣掉贈與物會以贈與人當時購買藝術品時的成本作為資本課稅的基本價格,但好處是自贈與完成日至贈與人身故日之間,其贈與物如有升值部分則無須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第三,生前將藝術品捐贈給慈善團體。

捐贈人於有生之年捐贈藝術品給慈善團體、博物館或非營利機構可享所得稅抵扣,當捐贈人過世時,該項藝術品也不會產生遺產稅。捐贈藝術品給慈善團體有一項重要相關使用規範: 當公司是以公司豁免稅責為目的作為藝術品慈善捐贈時,其減稅額度是以該項藝術品的公平市場價格為基準,而非當初的購入成本。如果是藝術家捐贈自己作品給慈善團體,減稅額則以製造該項藝術品所使用的耗材價值為依據。藏家必須瞭解慈善捐贈額度是有上限的,且由於不願意擔負多餘的倉儲及展出這些作品的費用成本,有些機構常謝絕這樣的捐贈。在歐美國家藝術品作為資產配置已行之有年,例如,英國允許繼承人可使用具有顯著美學暨歷史價值的藝術品抵繳遺產稅,而法國是以接受藝術品抵繳繼承稅。

為了讓子女無稅賦的後顧之憂,同時為自身的收藏作最好的後續規劃,藏家應及早思考安排不可預期的未來及稅賦規劃,藉助專業的顧問諮詢及早規劃遺產的配置,透過將遺產管理完善的搭配在資產配置當中,達到遺產管理的最高效益。

世界上有許多國家已把藝術品列為有價資產,加上藝術品與其他金融商品的關聯性極低,最適合作為資產配置的一種選項。目前人民幣尚未成為全球的流通貨幣,國內許多遊資也只能鎖定境內的投資項目,但國內的投項相對少,如能適當導流,讓遊資流向藝術市場,除了鼓勵藝術鑑賞和收藏外,更可透過計劃性扶植藝術產業,讓藝術品成為一項有利可圖的另類投資,再配合私行或家族辦公室的財富理財項目,逐步實踐以藝術品作為個人、家族或企業的理財工具,不但可以振興國內藝術產業的發展,培養更多優質的藝術家、收藏家,甚至是投資家,更可讓藝術品成為全國經濟發展的後盾,實踐以文化立國的終極目標。

*本文作者黃文叡現任美國摩帝富藝術集團(Motif Art Group)執行董事和資深合夥人。曾任教美國紐約市立大學研究中心、紐約大學、耶魯大學、客座英國牛津大學,講授視覺語言符號學、現代藝術理論與批評、藝術市場與文化研究和歐美現、當代藝術家專題研究課程。曾任紐約現代美術館研究員、策展人,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NEA)預算審查委員,JP Morgan基金經理人,美國摩帝富藝術集團副總裁兼亞洲區執行長。本文經原作者授權,如需轉載請聯繫授權並註明出處。

黃文叡:藝術品投資的“藝術”

黃文叡:復旦大學泛海國際金融學院金融學客座教授,美國摩帝富藝術集團(Motif Art Group)執行董事、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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