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煤發電,用電驅動車輛,真的是“新能源”嗎?

1912年,堅信電才是未來的愛迪生,以多年心血造就了第一臺能夠奔襲超270km的電動車,從架構上來說,這臺車並不複雜,只有簡單的行駛系統與驅動系統,在108年前,愛迪生就開著它從蘇格蘭開到了倫敦。

在愛迪生看來,石油抽出地面之後總有枯竭的一天,對於人類而言,太陽才是永恆的能源。

用煤發電,用電驅動車輛,真的是“新能源”嗎?

100年後,電動車被人們定義為新能源,國內企業大肆標榜自己的新能源技術多麼主流,但我們也在思考一個問題,電能作為與石油幾乎同時期服務人類的能源,如何能稱電驅動車輛為新能源汽車?

“電動”的通行工具,絕不能算新穎。

1983年,上海自行車二廠試製成功永久牌DX-130電動自行車,1999年,上海千鶴、蘇州小羚羊電動自行車研發陸續成功,他們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採用36V/100Ah免維護鉛酸蓄電池,通過輪轂電機驅動。同一年,相應法規標準落地。

用煤發電,用電驅動車輛,真的是“新能源”嗎?

雖然電動自行車的結構與電動汽車不同,但他們對人類的意義以及技術結構是完全一樣的,通過電池儲備電能,通過電機驅動車輛行駛,往大了說,不管是鋰電池還是鉛酸電池,從需要外部電源來補充電能。

相比於汽油機,電動車最大的優勢就是“汙染轉移”,在電動車上的確看不到汙染的發生,但產業鏈的汙染並沒有因此而減小,一來電動車電池處理體系是否完善,在有壽命約束的情況下,電池更換頻率一定比內燃機更頻繁,一塊電池對環境的汙染你看不到,但卻要比一桶石油傾倒至田地中的危害更大。二來電動車不需要汽油,但卻需要電能,電從哪裡來?

用煤發電,用電驅動車輛,真的是“新能源”嗎?

從結構體系上來說,我們依然是一個依賴煤炭發電的國家,雖然水力、風力發電也在不斷擴建,但畢竟搭建成本高且有地理位置約束,風力發電裝置在人口分界線以西更適合,到了東部不再適合,而水力發電則恰恰相反。

去年前7個月,火力發電數據佔到全國發電量的72.18%,水力發電量佔比達到16.16%,風力發電量則為5.23%,可以看得出來,我們依然是一個極度依賴火力發電的國度。

用煤發電,用電驅動車輛,真的是“新能源”嗎?

當然,電動車用電量並不小,以一臺電動車一個月2000km距離來算,百公里能耗13度的電動車一個月需要消耗260度電,一戶人家此前普查數據一個月用電200度,如果將燃油車全部更替成電動車,那麼對火力發電的壓力,將會非常大。

以目前電動車寥寥無幾的行業數據來看,的確不會對火力發電造成太大的影響,但如果國內所有乘用車換成電動車之後,壓力將會隨之而來,所以行業的發展,想要真正的節能環保,電動車一定不會是最終的方向。

用煤發電,用電驅動車輛,真的是“新能源”嗎?

一方面,電動車省油不省電,一臺車一年要用掉幾千度電,這是一戶人家一年用電量,壓力是必然的,另一方面,更好的方向開始出現,混動以及氫能源更在佈局,豐田阿特金斯動力系統是個好的方向,在不造成二次汙染的情況下,降低整車油耗,這是一種有效的方法手段,後期還能將燃油機更換成天然氣引擎,這對於環保做出的貢獻更大。

電動車是新能源從來都是偽命題,一是能源種類不新,二是從行業角度上來說,電動車只是轉移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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