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野生动物营造“绿色家园”

​“您快来看看吧!我们家院子里突然多了一只‘怪鸟’,飞不起来,只能扑腾着翅膀。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该把它送到哪儿去……”日前,区园林绿化局接到了来自刘斌堡乡刘斌堡村村民王俊峰的求助电话,听得出来,王俊峰焦急万分。

接到电话后,值班人员立即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联系,工作人员许林迅速带上救助箱、消毒液等工具赶往现场,进行救助。

为野生动物营造“绿色家园”

只见,眼前的这只动物长着一身淡黄色羽毛,爪子极其锋利,嘴巴如铁钩一般,一对金黄色的虹膜,显得威风凛凛。

经仔细辨认、核实,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雕鸮。“雕鸮是人们俗称的猫头鹰的一种,属于夜行性猛禽,主要捕食鼠类,是典型的益鸟,对林业和农业都有很好的保护作用。”许林介绍道,“现在正值冬季,因为食物短缺,不少猛禽会偷吃农户饲养的家禽,这只雕鸮应该是来找食物的,不小心撞到哪儿,撞懵了。”

许林给雕鸮做了例行身体检查,没有发现任何伤病,当天下午6:30左右,许林将恢复体力的雕鸮带到山上,重新进行了野外放归。

这项工作对于许林来说已经算是日常工作。随着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不断提高,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时常接到群众打来的关于野生动物救护的电话。每当接到电话后,工作人员都会及时赶到现场,对无伤无病的动物采取放飞处理,伤势较轻的送至野鸭湖救助站,伤势较重的则上报到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进一步救治。

作为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的行业部门,近年来,区园林绿化局下大力气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通过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履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积极进行普法宣传等,为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的“绿色家园”。

据了解,为切实抓好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坚决遏制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势头,从今年10月开始,区园林绿化局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利用鸟类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形成打击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候鸟安全迁徙。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区园林绿化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乡镇(街道)建立了两级属地保护监管责任制。同时,为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防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发生,延庆区还在山区、川区开展野生动物资源巡查巡护工作,并将山区纳入生态林管护员的职责范围,平原地区及城区纳入林地、绿地管护责任单位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巡护到位、监测到岗。

与此同时,区园林绿化局还特别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对市场、重点旅游景点、公园、湿地、饭店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集中场所以及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执法检查。

不仅如此,区园林绿化局还走进学校、社区、景区、集市,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三进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意识和法治意识,激发公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热情,调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中来,营造出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系列举措的实施,让延庆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从1999年至今,延庆区已累计成功救助野生动物500余起,总数量达600多只(头),90%以上的种类达到北京市二级保护动物标准,其中还不乏金雕和黑鹳这样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此外,近两年来,京冀救护联动的实现,又促进延庆区救助工作迈上新台阶。据统计,今年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已救助雕鸮、猕猴、鸿雁、苍鹭等各种野生动物39只,其中包括怀来、赤城两县野生动物4只。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中起到重要作用。” 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主任王志强说,“今后,我们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建设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不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高保护水平,积极营造人与自然、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齐心协力,共建生态绿色家园!”

(本报记者 刘嘉豪 通讯员 赵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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