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人和登記人不一致,所購車輛所有權應歸誰#

一般情況下,以車輛的買賣合同、交付憑證、購車發票(收付款依據)以及其他相關資料作為所有權歸屬依據。不能簡單地以車輛行駛證上登記車主來判斷機動車的所有權。

《公安部關於確定機動車所有權人問題的覆函》中確認:“根據現行機動車登記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者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


#出資人和登記人不一致,所購車輛所有權應歸誰#


但是,實際出資人沒有證據(如購車合同、交款憑證、發票等)證明,將很難取得機動車所有權。雖然車管所辦理的不是所有權登記,但外人會首先推定登記人為所有人。這就要給登記車主一個提示了:如沒有相反證據,登記車主將承擔風險;號牌使用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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