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法院:上门调解化纠纷

3月6日,祁门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上门斡旋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信用卡纠纷。

1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门县支行向祁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江某某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利息、逾期违约金及手续费共计57474.91元。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江某某邮寄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相关材料,但江某某签收后一直未与承办法官联系,联系电话也一直打不通。经多方打听,承办法官获知江某某女儿的联系方式,其女儿告知承办法官:江某某自2018年以来身体不好,现已双目失明,丧失劳动能力。

得知该情况后,考虑到江某某行动不便以及其家属受委托参与调解权限有限,于是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去调解。在经过多方确认被告一家无疫区旅行居住史及接触史后,承办法官带着书记员,在被告的家中就该案件进行斡旋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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