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實亡於黨爭

對於明帝國來說,內憂是農民起義,對於明朝廷來說,內憂則是不斷激化的黨爭。“明亡實亡於黨爭”不無道理,尤其是南明的幾個小朝廷,因為擁立問題,朝中各黨開始依附武將,黨爭的表現與惡果更加明顯。弘光建立前,立長立賢,其實不是為國家考慮,只是黨派之間的鬥爭與對權力的渴望。

朱由崧監國時,史可法草詔,特地劃去對人才任用的限制,“人才之匯徵宜廣”,結果又被呂大器加上“除封疆、計典、贓私不準啟用”,這是東林-復社成員為了自己控制權力而掃除障礙。但是,朱由崧憑藉四鎮上位,東林黨計劃破產。他們自詡正人君子,自然不會做徇私之事,於是炮火集中到了馬士英、阮大鋮身上。馬、阮直流雖然收受賄賂,但是直接說其是“閹禍”卻是有失公正。馬士英啟用阮大鋮,弘光帝已經同意。再者,這也是為報當年知遇之恩,並無掀翻逆案之意。馬士英其實傾向東林黨(影響力大),他也積極拉攏各派人士,雖有追求權勢之意,但也有平衡各方減少黨爭之益。相比之下,東林黨雖不乏忠心報國的“正人”,但其門戶之見與迂腐偏狹對國家造成的損失更大。

​究弘光朝黨爭之根本,其實是圍繞著擁立問題,各派人士之間的較量。那些原擁潞或中立派,或自請外調、委曲求全(史可法),或攻擊馬、阮無功而返(呂大器、姜曰廣等)或轉而吹捧馬、阮(錢謙益)。後來,“正人”聯袂而去,好像是受到馬阮“閹黨”的排擠,但其實是東林-復社成員公心私用,所謂“立賢”,只是他們進入權力中心的策略而已。結果鬥爭失敗,只得離朝。弘光政權在黨爭中建立,在內訌中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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