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实亡于党争

对于明帝国来说,内忧是农民起义,对于明朝廷来说,内忧则是不断激化的党争。“明亡实亡于党争”不无道理,尤其是南明的几个小朝廷,因为拥立问题,朝中各党开始依附武将,党争的表现与恶果更加明显。弘光建立前,立长立贤,其实不是为国家考虑,只是党派之间的斗争与对权力的渴望。

朱由崧监国时,史可法草诏,特地划去对人才任用的限制,“人才之汇征宜广”,结果又被吕大器加上“除封疆、计典、赃私不准启用”,这是东林-复社成员为了自己控制权力而扫除障碍。但是,朱由崧凭借四镇上位,东林党计划破产。他们自诩正人君子,自然不会做徇私之事,于是炮火集中到了马士英、阮大铖身上。马、阮直流虽然收受贿赂,但是直接说其是“阉祸”却是有失公正。马士英启用阮大铖,弘光帝已经同意。再者,这也是为报当年知遇之恩,并无掀翻逆案之意。马士英其实倾向东林党(影响力大),他也积极拉拢各派人士,虽有追求权势之意,但也有平衡各方减少党争之益。相比之下,东林党虽不乏忠心报国的“正人”,但其门户之见与迂腐偏狭对国家造成的损失更大。

​究弘光朝党争之根本,其实是围绕着拥立问题,各派人士之间的较量。那些原拥潞或中立派,或自请外调、委曲求全(史可法),或攻击马、阮无功而返(吕大器、姜曰广等)或转而吹捧马、阮(钱谦益)。后来,“正人”联袂而去,好像是受到马阮“阉党”的排挤,但其实是东林-复社成员公心私用,所谓“立贤”,只是他们进入权力中心的策略而已。结果斗争失败,只得离朝。弘光政权在党争中建立,在内讧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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