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清华、燕京大学的“拖尸”文化,为何被明令禁止了

民国时期,清华、燕京大学,流行一种称之为“拖尸”的活动。这项活动从美国校园传入,后来在清华、燕京校园当中流行开来,影响两校近20多年。现在对那一时期的“拖尸”行为有不同的评价,有些认为是一种坏习惯,有些人认为是一种嬉戏的游戏。很多学者比如季羡林就回忆清华校园里的拖尸活动,充满了友谊,让他终生难忘。那么“拖尸”活动本身积极意义在哪儿?背后有什么文化现象?为何流行了20多年,又被明令禁止了呢?


民国时期,清华、燕京大学的“拖尸”文化,为何被明令禁止了


“拖尸”的由来

“拖尸”来源于英文当中toss,原意为投掷的意思,中国这里是音译,主要是针对新生的一种“下马威”活动。该活动在20世纪20年代传入清华、燕京大学。在1934年《清华副刊》当中,详细记录了清华“拖尸”活动的介绍。

法以三四人,分执被拖者之四肢,将其人举起,于空中震荡数次,然后弃之于地。其意义甚多,有为警戒的,例如新生入校,于举行新生欢迎大会或所谓“体格检查”之时,每一新生,均须受拖尸,用以警其在中学初毕业时趾高气扬之心,而养成其谦恭下物之性格,不致破坏清华优美之校风;有为惩罚的,例如某人有不良之行,损及校誉校风,即将其拖尸,以惩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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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介绍可看出,这里的“拖尸”主要针对的是大学的新生,把新生抛起来作为标志性的动作,有惩戒性质,也有欢迎的仪式感。组织“拖尸”活动的学生社团称为拖尸团,成员主要由大二的学生组成。拖尸活动主要分为两种,入学拖,还有月夜拖。

入学拖也称为新生体能测试,主要针对的对象是新生当中的男生,在新生入学注册结束之后,进入体育馆,按照高年级学生的要求,要脱去衣服,仅仅穿一件三角裤,之后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水里吃苹果,爬绳子,钻狗洞等。过关之后,还会被二年级的男生举起来,在空中晃几下,然后扔到垫子上,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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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每年入学拖尸都会有新的设计。据季羡林回忆,他是1932年的新生,他所体验的是鼻子顶球,独脚跳远,钻狗洞,还有斜向上吹羽毛球等,然后还要在新生脸上盖上蓝色的印章,算是过关。可见此时的拖尸活动有体育竞技的成分,虽然有捉弄性质,但是活泼新颖,新生都是能接受的。

月夜拖尸是在开学后夜里进行的,主要针对的对象是那些行为乖张,故意犯规的男生以及女生。月夜拖尸也是由这些拖尸团组织实施的,策划实施的过程比较缜密。会提前布置眼线,还要收集违规男生或者女生的证物。同时还要制定行动计划,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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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夜拖尸的过程一般由一个得力干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进入新生的宿舍,把被拖尸者从床上拖下来,宣布他的罪状,之后把他举起来,上下晃悠,旁边还有人计数,拖尸活动结束之后,把被拖尸者扔到床上,或者在他脸上涂上鱼肝油或者洗发水等。

燕大的月夜拖尸通常在未名湖畔举行,在晚上8点45分,锣声响起,全校师生都会跑到未名湖这里,翘首以待,9点锣声一响,拖尸团的会找到新生,宣布新生的“罪状”,然后把他们抛入湖中。

无论是清华的拖尸,还是燕大的拖尸,拖尸的过程都充满了仪式感,同时也有惩戒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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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尸”的目的

拖尸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警戒新生,维持学校的校风校纪。会有哪些违规行为会被拖尸呢?

比如燕大的拖尸十戒,其中详细列举了,无故不上课;提前离开课堂;在校内吸烟;坐人力车(这被认为是践踏人权的行为);不得践踏草坪;公共场合不排队;穿奇装异服;还包括擅自进入女生宿舍等行为。

这些都是对新生行为、语言、礼仪进行规范。防止这些新生恃才傲物,目中无人,维持学校的纪律,有很强的道德教育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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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尸活动带有很强的娱乐性质,但是对于这些被拖尸者来说,不同人有不同感受。很多新生回忆,在被拖尸之后,刚开始感觉到非常羞愧,后来被抛起来之后,又感觉异常轻松。

但是月夜拖尸有道德审判之意,因此对很多学生有很强的心理压力,甚至很多学生,在被拖尸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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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尸的争议

作为校园当中的一项公共活动,拖尸在诞生之初就充满了争议。清华和燕京的学生也曾为了这个行为进行过长期的辩论。民国时期学校主张学生自治,因此态度暧昧,如果新生与老生发生了争执或者身体冲突的时候,学校会为了校园稳定,会公开进行干涉。

拖尸活动本是从美国引入,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校园文化,赞成者希望通过学校的自治实现校园风纪的维持,同时还能实现新生与老生之间的感情沟通,另外还能够起到强身健体的作用,有其积极的有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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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清华大学,在拖尸活动被禁止之后,校风就大不如之前,学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穿着背心裤头,倒穿拖鞋等,公共场合更是有很多不文明行为。这项活动改变了以往学生只关注个人行为,而不去照顾群体的行为模式。

反对者主要针对的是戕害学生身体,剥夺人权等。很多学生认为拖尸是欧美大学虐待新生的一种方式,在引入中国后,结果变本加厉,很多学生背部肿痛,就像虐待劳工一样,让很多学生难以接受,而且拖尸还有明显的高年级歧视低年级新生的嫌疑,随后导致来年二年级学生加大对低年级新生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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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尸由于是学生的自发行为,不在学校的管控之下,因此时常发生公共安全事件,时常会发生流血事件,发展到后期很多报私仇的行为。社会舆论逐渐转向对拖尸的否定态度,认为拖尸这种行为是不符合中国人的行为习惯。

1934年,清华大学反拖尸运动发展到高潮,反拖尸者组织团体,分发传单,声称拖尸行为是一种美国传过来的恶习,不仅违法人权,而且也违背了教育的法令。4月29日,是清华大学成立23周年,大二学生准备对大一新生进行拖尸行动,结果消息走漏,导致大批大一的新生持棍棒反抗,让整个校园惶恐不安。1936年9月,燕大发生拖尸运动之后,迎来一波新生集体报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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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方面,刚开始采取了非常暧昧的态度,比如1932年,清华大学校长长梅贻琦在讲话中称:“此种游戏,原无多大意义,如大家不作的太过,亦尚无害处。所以学校并不提倡,亦尚未干涉。”

梅贻琦先生认为只要学生不妨碍正常的学校秩序,学校不会对其进行干涉。之后1934年,教育部明文禁止拖尸行为。

1934年清华大学教务处张子高宣布学生之间不得进行拖尸活动,从此开始禁止拖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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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尸”的水土不服

拖尸在清华以及燕京大学存在20多年,对校园文明有着一定的积极影响,对这种校园文化简单归类为美国陋习,确实有失偏颇。大学文化是一个特殊的大众文化,在民国之初,提倡校园的自治,清华和燕京民主风气最为浓厚,学生自治也比较成熟。

清华在创校的时候就是留美的预备学校,经费主要来自美国返还的庚子赔款。燕京大学本是美国几个教会联合创办的,因此受到美国文化影响比较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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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两个学校远离城市,有相似的文化,紧邻的条件促使学生之间频繁交流,成为两个学校盛行拖尸文化的主要原因。但是此时整个国家又处在列强环伺,民族感情比较脆弱的时期,时常被打上崇洋媚外的标签。

当年罗素来到清华之后,感叹清华像美国移植而来的学校,而当时的燕京更甚,它是由美国人司徒雷登操控的教会大学,无论体制、机构还是课程上,完全按照西方的教育模式。


民国时期,清华、燕京大学的“拖尸”文化,为何被明令禁止了


美国学校崇尚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因此崇尚体育与竞技,重视体育活动,但是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学生看来,似乎有些“野蛮”。

1923年,陈铨在《清华周刊》上发表文章称,五四之前学校管理比较严格,可是五四之后受到思想解放的影响,逐渐采取对学生放任的态度,希望学生自治。但是学生在德育方面却世风日下,很多学生在校园当中随地吐痰,吃烟喝酒,平日里经常去北京听戏,乱象频出,但是没有人敢冒风险去管理这些学生。


民国时期,清华、燕京大学的“拖尸”文化,为何被明令禁止了


正是这个原因,学校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自治行为,来约束学生的行为,既不是校方的处罚,又能够起到惩戒的作用,所以拖尸在清华、燕京流行开来,有其客观的原因。

但是拖尸文化的禁止,也是中西文化冲突的一种体现,在美国这是一种娱乐消遣,甚至看做一种荣耀。但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受到的教育是儒家文化,要求“君子动口不动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也”,彼此之间有严格的身体距离,如果不小心被拖入胯下,更是奇耻大辱。


民国时期,清华、燕京大学的“拖尸”文化,为何被明令禁止了


甲午战败之后,中国的民族自尊心受到极大打击,十分脆弱敏感,只要是外来的文化,都会强烈排斥。当拖尸被打上了“美国”标签之后,就会触碰敏感的神经。民族自尊心能够打造一个民族的凝聚力,同时也会导致一个民族走向内敛化,活在自我想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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