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可以僅對保證人提起訴訟嗎

 依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債權人向債務人出借款項的時候,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而債務擔保的形式有很多,保證人擔保就是其中之一,那麼債權人可以僅對保證人提起訴訟嗎?

  一、債權人可以僅對保證人提起訴訟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規定,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併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也就是說,債權人可以只起訴擔保人(保證人),但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則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債務人(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債權人可以僅對保證人提起訴訟嗎

  二、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的幾種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3、主合同債務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並且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

  如果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與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債權人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1、在起訴前準備好相關的證據,如借條、欠條等債權憑證,還有保存的轉賬憑證等證據。

  2、起訴: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材料等。債權債務訴訟的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

  (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3)法院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4)符合條件的,法院追加當事人。

  4、開庭審理:

  開庭3日前法院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開庭前3日發佈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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